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小英犬決國民黨,理由不可思議
2021/09/13 22:34:52瀏覽1453|回應3|推薦3

國民黨批蘇嘉全印尼案判賠200萬並道歉 法院理由出爐
台北地院指出,根據調查蘇嘉全曾到印尼兩次,其一是2016年9月7日至10日和蘇震清、陳明文、陳歐珀和蘇震清、陳明文、陳歐珀一同到印尼雅加達,參加蔡英文總統印尼後援會的謝票行程;其二是2019年10月26日至28日前往印尼雅加達的私人行程。
判決指出,蘇嘉全兩次印尼行程均無偕同中油、台糖、台鹽等國營事業主管,再者2019年10月的私人行程,蘇震清也未同行,但王育敏等人未經查證,在記者會發布「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蘇震清跟蘇嘉全卻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顯然是不實陳述。
王育敏等人進而評論蘇嘉全「介入國營企業到底有多深」、「國營事業在中間人以及遂其個別私利的政客撐腰排除外館」、「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以謀取個別私利」、「綠營政治人物吃銅吃鐵吃國家的醜態」等語,指大眾誤認蘇嘉全利用立法院長職權和蘇震清圖謀國營事業的不法利益,侵害蘇嘉全名譽。(轉貼到此)

從日前張鈞寧被台獨案,我們知道小英犬..1450們詐騙手法百出,張鈞寧被人誹謗台獨,提告8個網友,可是當她說她不是台獨時,1450竟同之前霸凌其他愛國藝人一樣,霸凌張是跪著,舔共,辱華,叫她放棄台灣國籍,以便在大陸說中國好棒棒,讓張雅琴說那是她的權利,不覺得有怎樣。故張鈞寧真正要告的是那些辱她這個華【舔共】的網友,沒有一千,也有八百,沒告舔共,總讓人覺得為德不卒,正義無法完全伸張。

在這樁被台獨案底下,我們可以從一些差點成案的被台獨,看出小英犬1450的行事脈絡,

中共演藝圈「大整肅」! 黃越綏點名「李安」下一個 - 壹電視

好像李安沒被台獨,有些1450會很不甘心的樣子。這樣食髓知味的事,最近還有一個,

黃國昌下戰帖!若趙少康認為政媒兩棲沒問題歡迎來辯論

讓我想到電影【讓子彈飛】那個跟黃四郎派的小弟辯論【吃兩碗粉只付一碗錢】的張麻子義子,最後剖腹明冤,小弟大讚「好漢子,可是你被騙了」,義子也死了。舉個例子大家一下子就懂。就好比共匪關掉蘋果,小英關掉中天,共匪的小粉紅笑小英「認為關新聞台沒問題歡迎來辯論」。這樣大家知道為何幹跟小粉紅一樣事的人,這麼惹人厭了吧。

言歸正傳,小英這趟,又是如何的犬決國民黨?眾所皆知,小英完全執政後,幹了很多壞事,恐怖統治我們大家。就像共匪恐怖統治著香港,緬甸軍頭統治緬甸,阿富汗的塔利班,還能叫婦女上街擁戴政府喔...

自願隔離的塔利班之女?動員下的阿富汗婦女矛盾心聲

看懂沒?我會說她們都是【威權時期,大家都是選擇服從的婦女】,她要犬決蔣中正銅像,把蔣中正鞭屍,扒糞,如李永得說的公開他親批死刑的判決,日後或是真的把永眠慈湖陵寢的老蔣重審過...那都是她家的事,沒甚麼骯髒或噁心的事小英幹不出來。但就跟打仗要做演習,現在大家知道怕了吧?人家有子弟要當兵的媽媽早就知道囉。要正名就準備打仗,那個要重審老蔣,判他一萬個死刑,不然還能怎樣?學伍子胥把楚王從墳裡抓出來..那太恐怖了吧?司法也得先練一練兵,

查這份判決,真正的理由只有一段:

判決指出,蘇嘉全兩次印尼行程均無偕同中油、台糖、台鹽等國營事業主管,再者2019年10月的私人行程,蘇震清也未同行,但王育敏等人未經查證,在記者會發布「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蘇震清跟蘇嘉全卻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顯然是不實陳述。

這是依據刑法誹謗罪跟大法官509號釋憲文,維基百科真實惡意原則,對於誹謗的定義而來,刑法誹謗罪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但同法條於其後,就有不罰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換言之,就是被告所犯的文字陳述,需1,能證得真偽,及2,並證明為偽,使得成罪。

回頭看判決文字,顯然是不實陳述?這是一句證明或確實,確信無疑的話嗎?還是你說顯然是,我也可以說成顯然不是,是或不是無從證明,端看視者角度而定呢?這是第一個疑點。

蘇嘉全兩次印尼行程均無偕同中油...還是說,是這兩次的均無偕同中油呢?

再者2019年10月的私人行程,蘇震清也未同行...國民黨有說他私人行程,蘇震清有同行嗎?

而國民黨說的「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蘇震清跟蘇嘉全卻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很明顯就是意見表達,可能是一蘇常去,一蘇偶爾去,兩個官不一樣大咩。其所依據的事實,判決書沒查或沒提到,卻在日前另一個新聞報導了出來,

藍營爆料蘇震清、蘇嘉全私訪印尼不起訴 北檢:外交電報是真的
去年7月,國民黨召開記者會,公布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有關動新南向政策的電報密件,內容為印尼代表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電文中並指明時任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叔侄可能涉及。
國民黨指控蘇震清於2017年8月初偕同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等國營事業主管訪印尼,拜會印尼副總統卡拉,但卻不事先知會外交部及經濟部,蘇震清還拒絕駐印尼代表處人員協助。一個月後,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與蘇震清一同訪印尼,蘇嘉全辦公室甚至表示,「不需要駐印尼代表處接送機、參與活動或提供協助」。
蘇嘉全、蘇震清叔姪以及台糖訪問印尼,同樣透過人力仲介揚運集團董事長高壽濤安排;駐印尼大使陳忠曾經向王美花說明,我國營事業似乎已被中間人操控,「企圖將我政府相關部會及駐外館處機制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並強調國營企業訪印活動任由中間人安排,不通報也不願讓政府官員參與及協助,「相關人士有其政經利益考量」,可能損及我國整體對外經貿談判籌碼及外交效益。
...
北檢向外交部調閱該電報影本,發現僅少部分有差異,其餘標題及內容均完全相同,國民黨依據檢舉人提供之大致相符的電報進行評論,其言論是對立法院長及立法委員涉關國家公益之可供公評的政治性評論,沒有虛捏事實的誹謗犯意,將王育敏、黃子哲、羅智強、游淑慧4人不起訴,另葉慶元及陳鳳馨引用電報內容發表評論,則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亦不起訴。(轉貼到此)

所以全案真相至此已經非常清楚,假如法官有看到這份外交部電報,就不會說【但王育敏等人未經查證】這樣顯然不是事實之陳述。既然有依據事實,非故意扭曲捏造,依誹謗罪定義,也不受罰。這是檢方不起訴的基礎。至於法院為何在檢方不起訴,還能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判國民黨顯然是不實陳述,要賠200萬?我猜,就只能當成小英犬決國民黨,是國民黨犯了倒楣罪,以及小英在給司法作演習,練兵..還是,對,是在動員。我認為,小英關門打狗,這個兵練得熟練極了。但當真的練兵,真正要去打仗時...欸,誰能救救她,可憐可憐台灣百姓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67671140

 回應文章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21/09/14 10:01
狗吃屎不必想吧。

文山
2021/09/14 00:02
「民選獨裁」不是喊假的啦

5
2021/09/13 23:29

又超前部署 又前進一大步了

原來法治也出櫃了

民進黨這會 叫 民主法治進步黨

北朝金 是默默地直接就幹

民法進黨 是繞著圈再一刀畢

jun5238(jun5238) 於 2021-09-13 23:52 回覆:
不畏蘇嘉全印尼電文案判賠 黃子哲再爆蘇有「隱行門」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等4人,去年7月披露總統府前祕書長蘇嘉全疑私訪印尼高層圖謀私利,遭蘇提告。台北地院今判4人應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黃晚間表示將上訴到底,並加碼再爆,蘇是否有菲律賓「隱行門」事件。

其實,戰鬥藍應該除了上訴,還可以告法官:假如法官有看到這份外交部電報,就不會說【但王育敏等人未經查證】這樣顯然不是事實之陳述。向監院檢舉。去大法官會議要求釋憲言論自由。我知道小英是完全執政,這些作為短期無效,不過可以先留個存證,各單位駁回的理由要用假掰,就又會有更多矛盾(除非大家都說真的,真相只有一個,不會矛盾),也不會逾相關民刑事或國賠起訴時限,等到政黨輪替,新的轉型正義一來,小英犬1450們的違法犯紀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