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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9 10:37:57瀏覽2154|回應6|推薦11 | |
新聞說,197萬人登記BNT 游梓翔:歷史必將為郭台銘記上一筆。 我是這樣想,如果只記郭台銘,沒有記上小英一筆,小英肯定不高興。好比我這篇想談陳菊的【不信公義喚不回】,也要把小英帶上。至於小英這裡為何是高端喚不回?請看開頭引用新聞的標題。 這篇,純然是我在看到陳菊的新聞【高雄氣爆案地檢查無不法簽結 陳菊:不信公義喚不回】後,抒發的一點感想。印象中,陳菊在很早以前,應該是她還當著高雄市長的時候,高雄市政出了問題,被邱毅提出質疑,就一直要高雄地檢署告邱毅去喚回公義了(註)。時隔那麼久,她都已是台灣最高公義機關的監察院長了。她還要喚回甚麼公義?她自己就是最高公義代表,她就是公義了啊! 而且高雄氣爆,不是指那個死了好多無辜百姓的慘劇嗎?案子都二審判決,證明全是高雄市的公務員害的了。怎麼案子還在這裡?還沒出地檢署大門啊?還好隔天詳細新聞出來... 高雄氣爆衍生三大不法? 檢方簽結理由出爐 據了解,雄檢對「善款運用不當」、「辦理裝置藝術計畫案經費過高」,以及「委外法律服務不當」等三大項指控,查無不法的理由,分別如下: 在執行氣爆善款運用不當部分,檢方認為高雄市政府各機關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16單位提55案計畫申請氣爆善款,結案件數43案,執行中件數12案,核定總金額41億3700多萬元,執行總金額32億1800多萬三元,高雄市各機關提送給「高雄氣爆管理會」審議的計畫內容,都依據「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難認定有何違法。 在辦理裝置藝術計畫案經費過高疑涉不法部分,檢方認為,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經費2530萬元,經檢視紀念裝置藝術獲選者於2017年9月鑑價會議所提經費預算表,總計為2529萬7937元,並非鑑價同意通過的2530萬元,依相關證人證詞和事證,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公務員有與廠商共謀壓低成本獲得最大利潤,或誤導鑑價小組,也難認定文化局承辦人員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 在委外法律服務部分,檢方認為,高雄市政府於氣爆案判決確定後,逐年編列預算返還善款,最終災民代位求償損害賠償費用,由高雄市政府支應,並沒以民間捐款支付市府應負賠償責任的情事,而且依「高雄市八一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求償救助計畫」,災民轉讓債權給高雄市政府,對於災民權利並未受到任何影響。 另外,律師費是高雄市法制局就1人請求1萬元的經費估算,檢方認為,「也本於機關專業,本應予以尊重」,並沒發現承辦人與廠商勾結得利,難據以推定公務員涉嫌圖利罪。 至於法制局前局長許銘春以「許銘春律師事務所」名義,承攬氣爆案相關法律業務,被控疑涉嫌不法,檢方早在2019年偵結,認為查無相關犯罪事實。 (轉貼到此) 我的評論是,第一個,不是有個網路笑話說,記者問人瑞長壽秘訣,記者問有常看醫生嗎?有開藥嗎?人瑞都說有,因為有很多人要活下去,直問到那有吃藥嗎?人瑞說沒有,因為他自己也要活下去。嗯,連市長都能罷免,可見高雄這窟水很深,大家都想活下去。 第二,林語堂在武則天傳不是說那些武則天們,【若是她的行動犯罪,她卻時時能使之合理合法】,連潛規則作者吳思註解【斯羅】意思時也說:斯羅就是用合法的方式,連身上一文不存的死囚,都能從他的窮苦家人榨出最後買米的銀子。 新聞說有一群塔利班士兵,要一個阿富汗婦人煮飯給他們吃,婦人說她全家都好幾天沒吃飯,沒法煮給他們,塔利班就炸掉婦人全家,可怕吧。 氣爆善款,明明就是要給災民使用,許多災民卻因打國賠官司...【如果市府以國賠處理求償,就要拿人民納稅錢賠償,等同市府為氣爆肇事者(也是市府自己)除罪,屆時市府恐無立場再和肇事者(還是他自己) 做理賠談判。】另從國賠判決書看到,市府請的法制局前局長許律師(後又當到更大的官,有興趣自己去查)代表市府主張:原告已簽署賠償請求權讓與契約書,得否再向被告請求賠償? 好像有災民因國賠暫時拿不到善款的...可見善款案是從頭就錯了。那可是民間捐公益要給高雄災民使用的善款ㄟ!害得現在各類災害發生,募得善款之後,都怕發生高雄善款那樣可怕的事, 總統:太魯閣號事故賠償支出不會來自愛心捐款還有甚麼裝置藝術?連拿善款去立碑都不可以, 立委提案為太魯閣號蓋紀念碑? 網怒:知道為何要募款了即便如此,國家出面募得的善款跟高雄氣爆善款相比,還是少到爆炸,少得可憐。 而高雄氣爆甚至還搞個啥善款作業要點的,讓其它的小案子,都是依照這個要點,使之合法。這還有甚麼好評的。只是小英給自己災害造謠罪立法,是在作法自斃。像個木工在樓上地板挖洞,挖好一圈,人連那圈木頭一起掉下洞去,就是很搞笑,以致如今的高端喚不回。而陳菊不信公義喚不回的奧義,則是公益愈喚愈少,愈來愈難喚回了。 . 註:我把陳菊從市長時期一路喚公義的新聞略整於后, 陳菊告邱毅 違反選罷法 一告再告,快過五年終於起訴 稱陳菊颱風來時去泡湯 雄檢起訴邱毅 邱毅違選罷法起訴 高市府:還陳菊和高雄人公道2015-06-24 最後(?,蓋告選罷法的部分仍可上訴) 影射陳菊風災泡湯邱毅二審仍無罪 邱毅說法:「泡湯」官司判無罪 邱毅:這5件事不能放過 法務部檢討,「檢改新制明年上路! 再議案件發回一次為限」 看得我雞皮疙瘩掉了一地,是真的很可怕,以致於還找到一些跟丁允恭,或當到院長後的新聞資料,只好通通捨棄。也許我只能說,小英跟她偉大的黨,跟我們小民的三觀,尤其是價值觀的部分,真的非常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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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