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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落漆,死者哭了
2021/04/17 16:05:47瀏覽1626|回應3|推薦6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本月2日在清水隧道口,撞上違法施工的工程車造成49人罹難、216人輕重傷的悲劇。花蓮地檢署今天下午二點宣布偵查終結,指出經過14天偵辦,約談百餘人,先將事證明確的部分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及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主嫌李義祥,並求處最高刑度。

說李義祥肇事逃逸?前頭還沒被踢爆裁切...在看完變造影像後,還有法官說要判李義祥殺人罪,因為他沒有肇事逃逸,人還大喇喇地在現場「冷眼旁觀」呢。

至於過失毀損軌道者,查刑法第 184 條,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別說這個罪最重只能判兩年,是在起訴辛酸的嗎?人家法條說的是「毀損軌道」,李義祥那台車掉下去,有沒有碰傷軌道都不知道(沒看到最後兩節車廂,輪子還是停在軌道上嗎),還毀損咧。太魯閣號是撞到工程車,再撞進隧道釀災的啦。就算是真有毀損(請檢方出示沒裁切過的軌道受損照片來瞧瞧),還是後頭說的「或以他法致生火車..往來之危險者」,奇怪了,這不跟能判到最重的「過失致死」主要內容重複嗎?

刑法第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李義祥因工程車卡邊坡,怪手救援又失敗,致工程車滑落軌道的過失,使太魯閣號撞上,造成49人罹難。

這..不就是因過失以他法致生火車往來之危險者嗎?正是因為這個危險,造成49條人命喪失,不是嗎?天底下哪有這樣子起訴的,比如說有個殺人犯,殺人十刀,第八刀致命,ㄟ..前七刀就起訴傷害罪,把第八刀起訴殺人罪,第九、十兩刀...那個,起訴毀損屍體罪?是這樣的嗎?還是檢察官起訴是按罪計酬呢?難怪政府要緊急把表現優秀的霹靂女檢察長調走,

因為這份起訴書,說李義祥肇事逃逸是在不知所云,說他過失毀損軌道又沒照片或學人裁切紀錄器影像,把一罪裁切成兩罪,起訴的有夠落漆,老百姓真知道或有看懂他們在起訴個啥子嗎?

但我必須說,這份起訴書明明點出了關鍵,卻偏偏不往那個方向起訴,

花蓮地檢署指出,今年1月工地現場就發生2次車輛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的狀況...

另,根據藍委的指控,

查核邊坡工程擺爛? 藍委:王國材沒資格接交長
交通部長林佳龍因太魯閣號事故去職,次長王國材傳將接棒。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昨出具交通部工程查核小組查核紀錄稱,該小組去年十月就查出此次事故地點邊坡工程未設護欄,卻未補救,小組督導人就是王國材。

還有媒體學高雄氣爆案檢方鍥而不捨的查案方式,查出20年前早就有一起工程的重大安全疏失,

太魯閣號慘劇「要命便道」用20年 台鐵每天賭運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揭露工程車滑落軌道的「要命便道」,本報追查發現,這條緊貼著軌道卻毫無安全防護的便道並非始於這次明隧道工程,而是早已使用逾廿年。

甚至連蔡英文都被這份爛爆了的起訴書打臉而不自知(不怪她,She has problem of saying Chinese language),又像是在還陳菊氣爆捐款使用被質疑的公道...

全案竟沒半個台鐵公務員被起訴,小英說:「政府該負責的事項,都會由政府預算辦理;所有的賠償支出,都不會來自愛心捐款」,政府沒半分責任,是要編預算賠償個鬼啊?

唯一差堪告慰的是捐款只有氣爆的四分到五分之一(10億:45億),死難者多了半倍(49:32),善款賠給死者的,竟然是氣爆案的兩倍(1500萬:800萬),這樣大家知道氣爆案最冤的,不光是那些死難者了吧。

最後,來個短文嘲諷一下,

李義祥起訴太重

對,起訴太重。該起訴甚麼?反正頂多就是個過失致死。

本來嘛,這就是工程意外曝露出台鐵公安管理不當死亡事件,沒有人要集體虐殺,沒有陰謀犯意,檢察官也說工程意外之前還發生過兩次,不是個人的問題。有法官看到李義祥在現場「冷眼旁觀」,沒有要肇事逃逸。說毀損軌道之工程意外使火車危險,ㄚ都說他因此致人於死了,還扯啥危險不危險?

這事如果虐殺成立,可判槍斃49(兩個司機員入祀忠烈祠說是冒險犯難,那就是明知且故意,恕不計算在內囉)減2次,若不是,那就過失致死罪,判五年我是覺得過重,可能還會加上一些工程弊案來開外掛。

都說是台鐵公安管理不當,害死信賴它的乘客了,但政府的司法看來不想往這個方向查。筆者再怎麼長篇大論,不起訴到台鐵或官員,也都是枉然。既然法不能信,只好反求諸己,出門若有選擇,先別搭台鐵。萬一非搭不可,記得買足保險(下一趟捐款應該還會更少),在車上還要多念阿彌陀佛,耶穌基督跟阿門,自求多福就對了。

活人尚且不保,台鐵這47個枉死旅客,當然更看不到真相,找不回公道。不如一起假裝都是李義祥這個大魔頭害的,讓他關個五年。真要怪,就怪自己又上政府的當,以為普悠瑪號死那麼多人,搭台鐵就不會再死人(機率可能要重學..我是指下輩子)。誰料竟攤到這個兩光落漆,有台鐵會害命的小英政府。那就當自己犯了倒楣罪,看到這樣的起訴,死後也不得安寧,還要繼續哭哭的,就算了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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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6137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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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魚
2021/04/17 21:27
起訴只是開始,後續法官判決才是重點。
jun5238(jun5238) 於 2021-04-17 22:00 回覆: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理上稱之為「不告不理原則」。這樣知道起訴落漆死者為什麼哭哭了吧?明擺著「今年1月工地現場就發生2次車輛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的狀況」,代表真兇是那條路,李義祥只是個媒介,就是運不好,這一條兇道甚至已經使用20年,來來往往的各式工程車輛不計其數,說不定今年1月以前,也還發生過這樣車輛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的狀況。正常的起訴,會起訴李義祥,誰叫他運不好,以及20年前,設計出這種殺人兇道的公務員。如今草菅人命的檢方濫行起訴,元凶首惡不追,告個倒楣的媒介又告的二二六六,想告重還找不到法條,只好亂掰,甚麼肇逃,過失致火車危險罪的,只有一條過失致死還勉可同意,誰叫他運不好,又沒倒楣到自己也跟著車子一起掉下去,要真如此,讓政府那群愛編故事的人來,說不定又能編個可歌可泣的故事,說李義祥冒險犯難,臨死前還狂踩油門,想要駛離軌道哩。所謂一個國家會偉大,不在疆域大小,而在人民的品格。我說一個國家會變成笑話,不在交通管理落後,而在人民好不好騙。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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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19:51
狗落茅坑,是被欺負還是去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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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17:43
過失致死起訴李義祥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確實太輕但無法用殺人罪

李義祥被控8條罪名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過失毀損軌道、違反政府採購法、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其中以過失致死最高刑度5年、肇事逃逸7年最重,因以此事故造成慘重傷亡,外界認為不符合社會期待,修法聲浪再起。

荒謬!過失就是過失,就是肇事者自己不能預見,能預見就能防,能防就不會發生,那現在大家在討論啥?沒聽過保險常說,明天跟無常不知道誰先來嗎?把過失罪通通槍斃,也無法遏止下一個過失,蓋過失是機率問題,那這樣的修法除了證明民族性的殘忍落後,還能有啥?舉個例子,從前酒駕致死也是過失致死,後來開始抓酒駕的公共危險,因為車禍是機率,但酒駕與否是可自己控制,喝酒又開車即屬故意,難謂過失,如此修法就能遏止酒駕致死的數字,先進國家也早都如此立法,就是一個國家往進步方向的象徵。總之,是落後還是進步,就看修法者是否先把自己當人,還是當自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