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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身邊貪汙的是人,咬人的是狗
2019/08/08 12:36:24瀏覽1025|回應3|推薦3

雖然我認為柯P只知其然,說小英身邊人都是貪污,是因不知其所以然的,是小英貪。但是看到底下的新聞,我寧可現在還是貪汙到手爛腳爛的阿扁在當總統。---jun5238

所謂人若不照天理,天就不照甲子,今天最大的新聞應該是地震。可是我更關心小英的貪汙。繼上篇談到「阿扁認證小英沒貪汙」,我們知道阿扁當年雖然貪汙到天下皆知,可是他始終堅持民主自由,在他要被關起來前,還像蘇格蘭英雄威廉華萊士,高呼自由!

我雖然不同意你,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阿扁

貪污小英不然。在上一例我們知道她的東廠錦衣衛或閹宦,酷吏,特務..說法各異,功能類同,才剛抓走一個網友,只因他轉貼幾年前在野黨發言人指控小英是史上最奢侈總統的舉證,照理這是不能抓的,可是小英的菸黨貪腐組織想了一個偏門,找一個不知情也不貪污的年輕發言人,趕緊發布小英修官邸真正的金額是一億多一點,不是幾年前跟網友最近轉貼的數字「一億兩千萬」,這樣就把網友依假消息罪抓捕起來。

難道差這一點尾數,小英就不是史上最奢侈的總統嗎?

顯然不是。小英跟貪腐菸黨這樣做的目的,只不過是要製造寒蟬效應,像香港反送中裡最不入流的白衣人士,趁亂抓幾個落單的香港人打殺,好嚇得香港人不敢上街。果不其然,就在反送中的白衣人換件藍T,幹的是同樣骯髒的事後,蔡英文這裡也不遑多讓,

臉書寫「把蔡英文載往北京降落」 網友遭依「煽惑犯罪」送辦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臉書網友「林○○」今年2月12日,在臉書社團「2020反蔡英文暴政聯盟」中發文,內容寫道:「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臺灣所有紛擾問題一次解決。天佑臺灣」,遭檢舉煽惑華航機師或其他不特定多數人犯罪。調查局日前約談林到案後,全案已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像這種很一般,民主國家網民都能幹的,在臉書抒發心情表達思想的文字,小英的菸黨竟然也能亂掰法條就去抓人。其實,小英這樣幹也不是第一次了,天佑台灣,讓我找到一個定讞的司法判例,轉貼如下。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易字第 953 號刑事判決書:... (二)被告於106 年7 月7 日16時18分許,在通訊軟體LINE之「臺灣憤怒鳥」群組內,以暱稱「平師蔣臨沂中華正統」發表「下次丟一把雞爪釘,什麼事情都解決掉了,輕鬆愉快,讓空心菜坐車僵在那裡才好看。」、「請所有陳抗人員在網上購買,隨身備著,以備不時之需。」之文字內容等情,業據被告於警詢、偵查、原審及本院審理時供承明確(見偵卷第4、5 、40頁;原審卷第12、13頁、本院卷),並有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1 份在卷可稽(見偵卷第14至16頁),此部分足信為真實。惟本件應審究者,係被告在上開通訊軟體群組內發表上開文字內容時,主觀上有無以此方式煽惑他人犯罪之故意。  (三)被告固在通訊軟體LINE之「臺灣憤怒鳥」群組內發表上開(二)所示文字內容,號召陳抗人員在網路上購買雞爪釘,丟一把使總統蔡英文之座車僵在那裡之言論,並於偵查、原審及本院審理時均供稱:「伊要推翻蔡英文政府是言論自由,是個人情緒的宣洩、寧靜革命,丟雞爪釘可以使蔡英文座車拋錨或翻車以達革命目的。」等語(見偵卷第40頁背面、原審卷第37頁背面、本院卷第30頁背面),惟被告發表上開(二)所示文字內容後,僅獲得他人回應:「都不讓我們沒後路了!我法再求基本安穩的生活了,雞爪釘算什麼,還想拿汽油彈呢,最好是有手榴彈……」、「爽領18趴鐵證曝光,蔡英文:不領無力做公益」、「如果對面給我們武器!嘿嘿嘿嘿」等語(見偵卷第15頁背面、16頁),被告復於上開對話後回應:「想想看當空心菜的座車輪胎爆了,沒有氣,她又不敢下車。因為安全的原因,於是來個拖吊車,把這個空心菜的總統座車拖著,她又坐在裡面,那是何等的精彩呀!大家看看吧,這一幕馬上就要上演了,還可能天天會演一場。」等語(見偵卷第16頁),均無其他群組內之人員探詢被告如何購買雞爪釘、亦無議定將於何時及何地行動之言論,則被告上開文字內容是否足以煽惑他人犯罪,已有可疑。  (四)再如被告主觀上有煽惑不特定人犯罪之故意,理應有進一步要求不特定人在何時、何地一起丟出雞爪釘,使總統蔡英文之座車無法行進之言論內容,否則豈能達其犯罪之目的?然綜觀被告之上開文字內容,對於該等陳抗人員究應於何時、在何地,一起丟出雞爪釘,使總統蔡英文之座車翻覆或拋錨等節,均付之闕如,益徵被告上開文字內容僅屬被告個人對於當前時局及總統蔡英文執政之不滿,僅為其個人情緒之宣洩、抒發,參諸前開意旨,尚難執此認定被告主觀上有煽惑他人犯罪之故意,被告之行為核與煽惑他人犯罪之構成要件有間,自不能率以該罪相繩。(轉貼判決書到此)

發表「下次丟一把雞爪釘,什麼事情都解決掉了,輕鬆愉快,讓空心菜坐車僵在那裡才好看。」、「請所有陳抗人員在網上購買,隨身備著,以備不時之需。」之文字的網友,被小英的閹黨抓去,早就司法判決無罪定讞。敢問小英跟她剛剛貪汙太多私菸,把正義轉型去的貪汙菸黨,這一會子抓著網友上網,抒發自己的想望「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臺灣所有紛擾問題一次解決。天佑臺灣,是想幹嘛?

再唱一趟:小英飼丟一隻狗

小英飼丟一隻狗

小英飼丟一隻狗

小英飼狗會咬人

小英飼人會咬狗

小英飼狗狗舔小英仔

小英飼一隻沒貪污ㄟ狗

沒貪污ㄟ立志做小英ㄟ狗

沒貪污ㄟ見人只會汪汪汪

狗欲吃鱼也要吃蚵

狗欲吃肉嘛欲吃草

...

小英飼丟一隻沒貪污ㄟ狗。

涮!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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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2841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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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
2019/08/08 16:06
小英的貪汙風波恐怕短時間內還不會落幕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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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14:19
要狗吃屎又咬人,這有沒有超時勞動?有加班費嗎?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08/08 12:58
學者:調查局小題大做 恐怕是在恐嚇言論自由

「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台灣所有紛擾問題一次解決。天佑台灣」林姓網友因這句話遭調查局以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參處。學者則認為煽惑罪應該要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調查局辦案小題大做蠻離譜的,恐是在恐嚇言論自由。

法務部調查局昨發布新聞稿,指稱林姓網友公然煽惑華航機師或其他不特定多數人犯罪,並以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參處,引發往上議論紛紛。

律師葉慶元指出,美國對煽惑有清楚規範,得客觀上造成立即危險與犯罪行為的可能才會觸法,這種網路喊喊的,客觀上沒有可行性,也並非特地去找華航機師煽惑,僅是搞Kuso(惡搞),就他判斷這原則上不可能構成煽惑,「調查局拿著雞毛當令箭,這種不當的言論控制,大幅限縮民眾的言論自由,必須譴責。」

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單就調查局的新聞稿來看,一般人都能看出是諷刺惡搞文化,但調查局竟然當真,第二則是煽惑罪應該要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可這案例看起來是講一個非常遙遠的事情,調查局小題大做辦案蠻離譜的。

廖元豪說,網路惡搞文化,縱使比較離譜的玩笑,一般人也能判斷是惡搞,但若被當成煽惑犯罪,那許多知名新聞論壇開的玩笑都可能要移送法辦,這種標準將對輿論、創意等等造成很大的傷害,恐怕是在恐嚇言論自由。

而就法條來看,廖元豪認為不像教唆犯罪有明顯規範,煽惑是很廣義的詞,使用上本來就要很小心,必須是煽惑一個馬上要發生犯罪的行為,例如一群人群聚點起火把,卻有人刻意提議來來燒房子啦等等,客觀上要有可能馬上發生的危害,不能只是一般性的倡議。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不會就個案進行評論,任何政府本來就受輿論監督公評,這就是民主台灣的言論自由展現,但言論自由跟抹黑造謠也有清楚的界線,相信只要是法律人應該都很清楚,從近期抹黑總統官邸花了一億元修繕,到這兩天抹黑兒童劇團,刻意誤導事實跟評論就有很清楚的界線。台灣過去歷經過反詐騙的年代,現在社會普遍對假消息開始提高警覺,防制假消息,應該也是大家集體的責任。


我認為貪污小英之所以敢跟憲法,民主,言論自由對著幹,外有反送中的共匪給她送槍,內有國瑜黨的候選人給她送酒,小英自己則是不抽菸,之所以用專機走私菸,都是給底下那群貪汙的人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