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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14:52:12瀏覽992|回應4|推薦4 | |
總統蔡英文表示,恭喜同志朋友得到社會的祝福,也要對擁有不同信仰的朋友們說聲謝謝,謝謝他們的體諒。但這不代表社會從此就沒有爭議,台灣還要繼續努力,學習理解和共存,讓差異不再帶有恐懼,讓傷害彼此感情的相互攻擊到今天為止。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在臉書上表示,感謝各黨派立委相挺,讓此案能夠通過,並強調,政治的重點不是讓多少人崩潰,而是讓多少人幸福。 看到蘇貞昌對蔡英文推動多元成家同婚的詮釋,我想我可能明白,原來,第一,光看蔡英文說了甚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別人對她說法的詮釋。像蔡英文說「我還以為威權時期,大家都是選擇服從的」,喬治歐威爾的詮釋就是: 人民光是服從還不夠,還要讓他們受苦,這樣才能確定他們服從的是你的決定,而非他們自己的想法。 第二,從而我也明白,為什麼她的政策,總是大多數老百姓在崩潰受苦,只有少許人得到大大的幸福。我這麼說並非我反對同性結婚,畢竟根據公投結果,廣大的民意都同意,像是第12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那這次立的是專法,不去修改民法。這樣還有甚麼問題? 根據我從網路上查得的資料,這次修法 明定「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而《民法》第982條是「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也就是說。同婚專法現在也使用和異性戀一樣的「結婚登記」。 換言之,公投及廣大民意決定的,是要求同婚專法,且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其他方式來做修法動作。而不是像這樣用詐欺的方式,把民法婚姻規定的形式,抄一份到專法上。這是違反公投的決定,而不是像有一些人說成他們才是遵守公投.. 林昶佐「怒轟」3反同藍委影片曝光 網萬人讚:帥到炸裂 這是種怎樣的詐騙呢?告訴大家,這是種名為「咬文嚼字」式的詐騙。金庸小說射鵰英雄傳,全真教被蒙古武士脅迫歸敵,趙志敬又拿著尹志平的陰私威逼退位,尹志平只好要趙志敬宣誓「我決不要受蒙古大汗的敕封」,趙志敬就趕緊宣誓,尹志平旋即把掌門人位轉傳給他,誰知趙志敬一接位,馬上宣布全真教接受敕封,尹大怒問趙何以說話不算話,趙志敬說他沒說話不算話,反嗆當時說的是「不,我決不要你受蒙古大汗的敕封!」不是「我決不要受蒙古大汗的敕封」。尹這時才聽明白,大嘆狡獪。 還有一段記在鹿鼎記裡,韋小寶被桑結喇嘛抓到,三言兩語又把這個老實頭唬住,桑結這回可不笨,非要韋小寶跟他一起造康熙的反,並結為兄弟,與蒙古王子宣誓時,另兩人說的都是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有韋小寶說成「但願同月同月同日死」,韋只要同月(x2)同日,跟這兩個老頭子同年死太不划算了。 而蔡英文的修法也是這樣,一開始起心動念是要修民法,被公投擋掉後,就把公投案逐字破解,看到「民法婚姻規定以外」,民法不行,那就修專法,專法位階高於一般法。看到婚姻不行,那就在第一條立法目的時,【改為「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拿掉「婚姻自由」4個字)】,又在第二條「關係定義」時,刪除「同性婚姻」4個字。(原政院版第二條:稱同性婚姻關係者..) 但是當要登記結婚時,卻明定「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跟民法的婚姻登記形式上幾乎都一樣。 就像是蔡英文另一個多元,叫做多元入學,那是真的為了少數人的幸福,讓絕大多數人崩潰掉。它一開始也是有個行之多年,類似民法的東西,叫做聯考。這個聯考也有給特殊情況的人一些加分或保送之類的保障,後來有些黑心教改人士,開始假掰聯考不好..卻又說不出哪裡不好,就胡謅啥一試定終身不好,可是聯考可以一再重考,沒有誰一試定終身呀。無論如何,就用個多元入學,把升學方式分成聯考跟不聯考(一般婚姻跟同婚),只是不聯考的,還是要拿個東西出來比,不然大家都要念醫科,怎麼擺得平?所以不聯考的,代表他們比較不會讀書考試,那書就唸到高二,還只考個五科,跟這兩天國中會考考科一樣,直到今年才又改少,改到只剩四科,比國中會考簡單一科。 歷史沿革大概是這樣,不過在蔡英文跟黑心教改聯盟陰謀算計下,說也奇怪,原本只是擴大一些不聯考名額,使成多元入學的方案,為了怕不聯考的超過聯考的(按:這個聯考後來也改名成指考),還立下保障指考名額五十趴,各占一半。不過教育部廣開後門,讓一些校系專案增加不指考的名額,所以今年教育部核定出來給指考的只有23趴,加上剛申請入學用剩的,大約27.8趴。這就像是我們高教的逆淘汰,或是劣幣驅逐良幣,聯考的學生書讀得多,敢於參加困難的考試,但能上大學的愈來愈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只肯讀到高二,五科讀不來,只讀得來四科(比國中生還差),或是有好爸爸媽媽「有家長對此表示感謝,因孩子的英文多益成績接近990滿分,但今年學測卻失常,英文未拿滿分,但數學、自然都拿滿分,因此可進入第二階段」,連考個四科都還有一科會失常的。 看穿蔡英文那種「多元」的詐術後,或問,不然要叫這些同婚的怎麼修法? 我認為依照公投的結果,真正符合民主精神,也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假使少數因服從多數而有犧牲,由多數設法給予補償,最該修的方式,就是同樣要另立一個專法,而且不能用到「婚姻」這兩個字眼,最重要的是,整個登記的方式,或名稱也要改變。就像這樣... 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修改姓名條例第二條,對於原住民的姓名以羅馬拼音登記,而不要使用中文。 只要同婚在用專法進行結婚登記時,不要使用中文,「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的羅馬拼音登記。」 (當然,也可以改變登記機關,像是警政或地政機關,或是改成3人以上,或用羅馬拼音簽名等等,我這裡只是拋磚引玉) 我們都知道侯文詠寫過一個漸漸的故事,大意是說一個良家婦女如何漸漸被外界的設計所改變,最後變成上班小姐的悲劇。所以有些傳統的精神,可以說古板,或是迷信,但有些人就是覺得有這樣的價值存在。像是結婚,就一定要是男女,要能生小孩,組家庭,反對多元成家到底(呀,要是當年家長也有這樣的堅持,聯考就不會永遠消失了)。而同性,就是男男或女女,就一定不能生小孩(這是生理機制使然,不是規定喔),領養還有更多的問題,比如被領養小孩的心理健康等等..故他(她)們當然可以在一起,也可以結他(她)們的婚,過他(她)們想過的生活,若有涉及財產問題,可以用契約或專法保障。總而言之,沒人會管他媽媽嫁給誰,但是為了別人特殊的需要,要修給一般人用的法律,廣大民意不會認同。既如此,何以能修出一個專法,卻承襲民法結婚登記方式,複製貼上一般的,那位階還在民法之上呢? 難怪當大家看到一小撮人為了同婚修法通過雀躍,蘇貞昌卻看見了有另一群人大崩潰。但這群人的崩潰不是蘇貞昌的重點,當然更不是蔡英文的重點,蔡英文可是連看都沒看咧..這群人的崩潰,只是跟另外那群受苦的人匯流起來,證明只要掛上多元,不管是多元成家還是多元入學,大家不是剛好自己也想要,而是通通都在服從蔡英文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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