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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應該保留給蔡英文
2018/09/20 06:04:43瀏覽3129|回應8|推薦11

認同張天欽 陳師孟嗆:轉型正義最惡劣例子是馬英九
促轉會爆出前副主委張天欽企圖操作的「東廠」醜聞,但監察委員陳師孟有不同看法,首先他認為爆料者應該當張天欽的面表達異議,而不是讓他被公審。再者,他也認為張天欽對於侯友宜的「除垢論」並無錯誤,若真要挑錯,那就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應該保留給前總統馬英九。(轉貼到此)

鑑於蔡政府迄今都沒往下偵辦張天欽這樣以私害公的作為,有無貪污圖利的問題,陳師孟就以為張天欽是對的。本來嘛!陳師孟連阿扁都認為他是對的,是好人,都是說他貪污的人壞,要抓來調查,好好給他轉型正義一番,他抓的那些司法人員,我就不多說了,

前總統陳水扁接受書面專訪表示,他在台北看守所最想見的人就是馬英九總統。他要親自跟馬英九說:「感謝你在我卸任總統後,把我關在這個鬼地方!」』『「我覺得帳不能這樣算!我沒有關他啊!」馬總統強調,「我對這個案子(指扁案)碰都沒有碰!」且堅持不碰這個案子,「我很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不碰司法。

陳師孟不選舉,蔡英文應該也沒讓他輔選,這讓他跟張天欽扮演的角色並不一樣,張天欽是要幫蔡英文選舉,假促轉會,轉型正義跟除垢法污名化侯友宜,幫蘇貞昌勝選。當然,這又跟葉菊蘭要的不同,按說消費鄭南榕自殺最多的就是她了,所以現在應該也沒有多需要些什麼?我們並不知道外交官有沒有夫人,不然當謝長廷隔天要開會檢討他的責任,他卻上吊,在我看來,也跟侯友宜拿著拘票上門要鄭南榕上法院,鄭南榕卻自殺沒啥不同。

所以陳師孟念茲在茲,就是如何把阿扁轉型正義成沒貪污..ㄟ,或是把說阿扁貪污的人通通轉型正義也成。這樣大家就能明白,幹嘛侯友宜不是陳師孟心中頭號轉型正義的對象,而是..噗哧,

「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應該保留給前總統馬英九。

這個淺顯的道理沒?言歸正傳,既然我們明白蔡英文閹宦治國,把所有機關通通東廠化,這個東廠肩負選舉任務,就說「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那個東廠自己玩自己的,就說「馬英九才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讓蔡英文不管是幹啥促轉會,除垢法還是轉型正義,通通變成世界笑話。說到底,蔡英文之所以會搞成這種笑話,最主要的原因,叫做自我指涉的「說謊者悖論」,忘了她自己才是很多人認為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

蔡英文落款「台灣之塔」 高金:踢慰安婦銅像非偶然
2018-09-13 09:32聯合報 記者余靖瑩╱即時報導
日本人藤井實彥腳踢慰安婦銅像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國民黨強烈要求政府向日本政府嚴正抗議;執政黨則以謝長廷出面、幾位民代上節目,一方面譴責藤井實彥個人,一方面強調與日本政府無關,不要影響台日關係。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這事件的發生絶非偶然。他說,2016年6月底在琉球,台日政要參加「台灣之塔」落成典禮,台灣去參加的有名嘴鄭弘儀、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高潞以用。「台灣之塔」是為二戰「沖繩戰役」犧牲的台灣人慰靈所建。「台灣之塔」題字落款人是「總統 蔡英文」,碑文中有一段「⋯當年日台戰士皆為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同擔.⋯」。
高金素梅指出,這篇碑文改寫了歷史,台灣人從「被殖民統治」的位置轉變為「與殖民者皆為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同擔」。100多年前,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全亞洲有數千萬人受害犧牲,而受害的台灣同胞也有60萬人,現在,卻因為總統蔡英文落款的一段碑文,受害者變加害者。
高金素梅說,執政黨的從政黨員,你們可以不用再為「慰安婦事件」言詞閃爍、模糊焦點,好好研讀這一篇碑文,這篇碑文,已經讓民進黨變成「背叛台灣的執政集團」。有這樣的執政黨,當然就會有藤井實彥的腳踢慰安婦銅像事件。這也讓我們終於瞭解,為什麼民進黨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審議過程中,堅持不納入日據時期的轉型正議。因為,怎麼能向「生死與共的同胞」討公道?
高金素梅感慨,什麼是台灣的悲哀?背叛台灣的領導人,背叛台灣的執政黨。(轉貼到此)

日本軍殺台灣人,殺原住民,電影賽德克巴萊講的就是原住民被日本軍滅族,抓台灣人跟原住民去當砲灰,當慰安婦,今天卻有這麼一個閹黨大頭目,一手拿經一手指人,當婊子還要牌坊。自己明明是日本同胞,轉型正義卻從自己腳前那一條線畫起,專轉國民黨的轉型正義,什麼228,白色恐怖,至於八二三砲戰則是國民黨跟共產黨打的,不關他閹黨的事。原來啊,只要讓慰安婦,砲灰或被滅族原住民(但以上死人通通不會說話),還是高金來主持轉型正義,

蔡英文才是真正,轉型正義最惡劣的第一個例子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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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62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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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17:01
不錯,贊一個…桃園市當舖 桃園借錢

狐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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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9:26
52,林中一隻熊在放屁,小白兔會當真嗎?

西瓜
2018/09/20 09:10
陳師孟的說法純粹是為了替阿扁出氣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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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9:08

蘇啟誠VS鄭南榕,生命價值又孰輕孰重乎?

黃士修VS林義雄,生命價值孰輕孰重?

udn有格主對此人世間極大的不公,發出他的浩問。按說生命無價,人皆生而平等,不過那是在匡小朋友的,平平為了能源議題絕食抗議,何以大小眼差這麼多?公平,就是所有人皆生而平等,但是有的人比所有人更平等。

這是TMD,哪門子轉型正義啊?

或者有人會說,人還活著,總是會受到世俗的眼光看待(大概就是勢利眼),林義雄雖跟黃士修一樣的一條命,但是黃士修比較年輕,生命比較值錢,不信讓年輕人跟年老人交換生命試看看...蛤?喔,因為林義雄是閹黨精神領袖,還有還有,林宅血案不只一條命,這要拿來抗議國民黨踢館促轉會,沒好好操作很可惜..又錯了。反正林義雄身上揹的不只一命,作家張大春罵人時說

當時林義雄正在絕食,林義雄家逢大難,女兒、母親遭殺手殺害,一輩子都在受難,最後再以自己生命為賭注爭取廢核,從人性角度看,任何人無論政黨傾向、核能立場,都不應冷血輕鄙看待林義雄受難的生命,劉駿耀卻仍以輕蔑語氣懷疑林義雄在搏版面,絲毫未看到人性的痛苦,實在太沒人性,他才在自己臉書對劉發表評論。

顯見林義雄的生命,不能與nobody的生命等量齊觀,是世俗之見。活的人很難比,要比家裡死的人,或是交友圈,是不是閹黨,閹黨是不是聲勢很大,還獨占話語權,可以詮釋你是不是台灣人,或你說的是不是假新聞,慰安婦是不是自願,家裡人有沒有感到出人頭地,滅族賽德克的日本軍是不是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共擔之類。活人既是這麼難比,比死人,

人一躺下,通通一般高

這樣總能公平了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9-20 09:39 回覆:
張天欽一開始先稱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在廣播專訪後有兩家日報採訪他,隔天還登上報紙頭版,張說:「你看侯友宜,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討論中,蕭吉男建議,可喊出「投侯友宜就等於投汙垢一票」的口號,到立法院備詢時,如果要作秀,可以請立委送好神拖,「除垢要有拖把啊!」

那侯友宜這個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是甚麼?閹黨大概都是說,因為鄭南榕不去法院,侯友宜要抓他去,他就自殺了。外交官自殺的時間,正好就是謝長廷要抓他去開檢討會議以前,外交官本來就感到內疚,連累謝大使罪過的,此時又看到謝長廷急急如律令要抓他,抓到他馬上就要被究責,那還查啥假新聞呢?也不是這樣說啦..總之,本來就感到沒臉見謝大使了,不如就在見他前謝罪明志,再看個幾遍假新聞後,星星啊,月亮啊,花啊,田野啊,那便永別了。

說也奇怪,平平都是自殺死的,怎麼他們的命也一樣不等值。像鄭南榕,是因為不想被抓去受審自焚而死,這種死法看似壯烈,卻很自私,因為新聞報導,有很多人想不開,在家開瓦斯,害死自己之外,往往還傷及無辜的別人。而外交官也是因為對連累謝大使感到罪過,不想被謝大使開會檢討跟究責上吊明志。對鄭南榕的死,可以讓閹黨每回選舉都能操作,除了讓他的家屬吃香喝辣,閹黨也同蒙其利,多了好多選票,兩次政黨輪替,蔡英文跟阿扁都因此多拿了好些票。

鄭南榕雖是自殺,可是當閹黨轉型正義要追究時,從國民黨歷任總統(李登輝除外),還是大官,還是縣市首長,甚至候選人都究責的到,這些人有些當年是國民黨的黨政要員,或是司法官,台北市長,新聞局(管出版的),還是檢警憲調,承辦法官跟檢察官們,通通無一倖免,只要他們膽敢代表國民黨出來選個啥..里長也都究責得到。甚至連侯友宜,這是什麼黨政要員,國民黨大官啊,當年他可是衝衝衝,一馬當先的刑警咧。萬一鄭南榕那把火失控,把整棟樓房全燒了,這個刑警只怕也得跟著歸西,在忠烈祠被蔡英文吐口水。

你看侯友宜,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

看到沒?鄭南榕的命不但有著無限的價值,甚至能無視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到今天還能隨便要抓誰就是誰的,好好修理操作一番。可是外交官的命,沒幾天就成了假新聞,閹黨今天都統一說是假新聞害死他的,然後把假新聞當成侯友宜,蛤?那蔡英文不就是張天欽了?

你看假新聞,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

家人不但未蒙其利,當個國母之類。甚至還要放掉害死外交官的真兇。也就是說,害死鄭南榕的真兇,從兩蔣,中間跳過李登輝後,全體國民黨通通都是真兇,誰敢與閹黨競選,就會變成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但害死外交官的,只剩下假新聞。然後蔡英文再操作假新聞,讓閹黨錦衣衛騎似出獵巫,西南北內廠(東廠暫時休息)廠公集體動員,修法的修法,抓人的抓人。

連死掉的命都能天差地別。

讓我想起大明王朝最後一朝,那一天,崇禎收到一份假新聞,說袁崇煥叛國,不由分說當場下令要把他碎桀(凌遲處死,規定要割一千片肉才准死,少一片劊子手要自己割肉去補上),但見北京大街上人聲鼎沸,百姓全都出來搶食袁崇煥割下來的碎肉骨頭,都說恨死叛將,不生食其肉,怨恨難消。可憐一代忠臣,力保北京不被攻佔的袁崇煥,就這樣被崇禎發給百姓的假新聞害得屍骨不存。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是的,我們很難分得清,是專制獨裁政權先,還是閹宦治國的領導人先,總之,在專制獨裁的環境裡,閹宦治國的蔡英文才是最大,最邪惡,能用假新聞殺誰,誰就該死的大明崇禎。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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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7:01

轉型正義最惡劣例子是謝長廷才對

我知道大家會以為我要翻出謝長廷的舊帳,跟閹黨東廠幹同樣的骯髒事,

2010年3月10日 - 立委邱毅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指控當時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曾經擔任過調查局線民,被謝長廷控告誹謗。不過檢察官昨天偵結不起訴, ...

不過這要是謝長廷同蘇貞昌在選,不是侯友宜..如果再加上一句「轉移焦點不能掩蓋犯罪的事實」就更妙了。

眾所皆知,謝長廷跟蔡英文所率閹黨東廠上下的閹人廠公們,最近正全力獵巫打假,要用又毒又髒的口水淹沒我們,好讓老百姓真的相信外交官是被假新聞害死,而不是謝長廷。逼得我每談到另外主題一篇,就要趕緊拉回來談謝長廷一篇,言歸正傳,為何

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應該保留給謝長廷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9-20 07:04 回覆:

查關西機場事件假資訊 謝長廷:要還蘇啟誠清白
駐日代表謝長廷表示,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生前一直在查關西機場事件的假資訊,還他的清白非常重要。
謝長廷表示,蘇啟誠過世他非常悲痛,他一直留在大阪協助善後,直到告別式結束,也與家屬見了面;大阪辦事處現在處長、副處長都懸缺,士氣非常低落,周二他也與館員進行溝通與安慰。謝長廷表示,關西機場的處理過程中,國人不斷批判,蘇啟誠耿耿於懷,蘇受過日本的教育,不願連累長官。他這趟也特地到泉佐野車站去調查,他可以斷言除了接駁的影片,後來流出的照片也是假的。(轉貼到此)

黃光芹臉書貼文一開頭就寫「還好馬英九、郭台銘和黃光芹没被逼死!」因為,三人都曾被周玉蔻在政論性節目放假新聞困擾過。黃光芹表示,「看周玉蔻在三立廖筱君節目中,義正嚴詞要黃暐瀚、朱學恆等5位名嘴,為製造假新聞而道歉,我就覺得好笑!」黃光芹指出,「眾所皆知,周玉蔻自己製造假新聞,還違背經常標榜的言論自由,具狀告我,纏訟3年,最後敗訴,獲法院認證製造假新聞狀紙一張,她從沒道歉,反而一再在法院要我道歉。如今在電視上那麼[硬],要別人道歉,真是令人大開眼界!」黃光芹指出,當時「輿論壓力對準的是謝長廷,而非蘇啟誠,是誰把焦點轉到大阪處?不就是綠營嗎?....現在一起用打假轉移焦點,真TMD的轉型正義!

我在上一篇談到,蔡英文的轉型正義是笑話一則,因為那個標準是因人而異,對閹人東廠幫選舉的人來說,侯友宜是最惡劣的例子,對不用幫選舉的,馬英九也可以是最惡劣的例子,對真正的原住民,蔡英文這樣惡形惡狀的日本軍同胞,才是最惡劣的例子,對黃光芹來說,則可能有兩個例子,前面那個周玉蔻,我就不多說了,誰不曉得她自己就是假新聞的祖媽級人物,三億男的事件,大家還記得嗎?

黃光芹指出,當時「輿論壓力對準的是謝長廷,而非蘇啟誠,是誰把焦點轉到大阪處?不就是綠營嗎?....現在一起用打假轉移焦點,真TMD的轉型正義!」

現在好了,外交官死了,不會為自己說話了,竟然變成是謝長廷來說:關西機場的處理過程中,國人不斷批判,蘇啟誠耿耿於懷,蘇受過日本的教育,不願連累長官。還說成要用查假資訊還外交官清白。有沒有搞錯?外交官又不是含冤而死,像是被人說他做了不該做的事,或是說他沒做該做的事,都不是嘛,所謂的假資訊,或假新聞,說的都是人家沒做新聞說有做的事,讓同胞批評怎麼謝長廷沒做那些事,不是嗎?

那外交官是怎麼死的?我在前面已經把各種原因說齊了,有說謝長廷推諉卸責害死的,有說假新聞害死的,最後由外交官的朋友拿出email為證,說是因為連累謝長廷,深感罪過,內疚而死。

總之,除了閹黨跟謝長廷(有卸責動機,也有卸責動作),沒人要冤他,外交官若不自盡,如黃光芹所言,誰曉得他是誰啊?而且,冥冥之中竟似有天意般,張天欽不是說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嗎?此話怎說?原來啊,侯友宜是若干年前,負責逮捕鄭南榕去法院出庭的刑警。而謝長廷這裡,則是駐日代表,蔡英文全權委任的大使,在外交官自殺前,已經放話要在隔天對他開檢討會,好好對他究責一番了,這不就像鄭南榕一樣,一個不想上法院,一個不想被開檢討會檢討,只是兩人選擇的方式不同,一個是放火,可能傷及無辜,另一個則是默默地上吊結束一生,這些都讓台灣人看在眼裡,我猜有正義感的黃光芹應該更為生氣,

【輿論壓力對準的是謝長廷,而非蘇啟誠,是誰把焦點轉到大阪處?不就是綠營嗎?....現在一起用打假轉移焦點,真TMD的轉型正義!】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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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6:50

社論【注意蔡政府這波殺氣騰騰的「打假」風暴】說...

法務部對《通保法》的修正主張。法務部擬放寬檢警調閱民眾通聯紀錄之限制,由「法官保留」改為檢察官即可發動;至於該法中的「黃世銘條款」,規定監聽內容若與目的無關「不得作為偵查及審判證據」,也擬刪除。事實上,《通保法》之所以必須再修,正是民進黨在「馬王政爭」期間的傑作,針對黃世銘一人作了「個案性修法」,以致建構了後來在刑事犯罪偵查時的障礙。而今,蔡政府假藉「犯罪偵查」的藉口毀棄該條文,其目的卻是為了便於箝制言論;如此反覆,豈非諷刺至極?或者「黃世銘條款」原只是專為柯建銘案而設,用完即可拋棄?

我在【鐵證如山!馬英九被政治追殺】就談到蔡英文跟閹黨怎樣用通保法司法追殺馬英九,羅織判罪: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發現前總統馬英九有違法之虞,北檢調查後認定馬為了撤銷王金平黨籍、拔掉他立法院長資格,依涉刑法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但台北地院認為馬是在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判無罪,今天高院宣判,依通保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

馬英九這裡的犯罪事實,是把黃世銘監聽完做成的報告,給羅、江兩人參看討論。

依據最新的新聞報導,【檢察總長為組頭無罪提非常上訴 最高院認同檢方

最高法院認為,秘密通訊自由是通訊隱私權的保障,人與人間的秘密往來或遞送,有特別保護必要,以防國家或他人干預;而重點更在保障通訊的過程,保障的範圍自應隨訊息送達接收方,傳遞過程結束而告終止。也就是說,「過去已結束」的通訊內容,非秘密通訊自由保護的客體,應僅受隱私權(個人資料自主控制的資訊隱私權)所保護

從所引述的新聞看來,

1、馬英九未違通保法,一、二審皆為違法判決(按:一審僅以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不罰),應受撤銷。

2、檢察總長早知馬英九未違通保法,並寧將組頭案提請非常上訴,還是要讓所轄檢察官把馬告到底,依照真實惡意原則,這若不是政治追殺,甚麼才是?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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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6:33

管碧玲怒斥:假新聞殺不掉謝長廷殺到我這來

說也奇怪,蔡英文馬上動員整個東廠跟閹黨,要殺假新聞

聯合報社論/注意蔡政府這波殺氣騰騰的「打假」風暴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9-20 06:35 回覆:
「假新聞」最近成為蔡政府心中的硬塊,如鯁在喉,必欲除之而後快。在蔡總統宣布假新聞為「國安議題」後,各部門雷厲風行,爭相展開行動。先是國安局指揮調查局等六大情治機構,開始執行「訊安專案」,加強蒐集媒體與網路社群的爭議情資。接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跟進,警告廣電媒體若未盡查證即任意報導,可處二百萬元罰金。這些行動,掀起一股漫天「管制言論」的妖風。
不僅如此,其他部門也紛紛跟進,加入這項美其名為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例如,在國安局推促下,法務部研擬修正《通訊保障監察法》,放寬監聽及調閱通訊紀錄的限制,將權限由「法官」手中拿回來交給「檢察官」。此舉,無異是將「司法權行政化」,賦予行政部門更強大的偵查權。此外,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將網路領域納入國安範疇,要加強對假新聞、假消息的管制力度。
短短數日,政府各部門便策動了這麼多包山包海的行動,讓人眼花撩亂,也讓人心驚膽跳。其間所透露的訊息,可以歸納如下:第一,「打假新聞」已成為國安、行政、立法的跨部會黨政聯合行動,呼嘯而來,各類新聞媒體乃至民間社群網站皆在其席捲之下。第二,為擴大這波「打假」的效用,各部會不惜降低原本的執法標準,改以行政權的執行便利為優先考量,完全無視此舉對言論自由的威脅。第三,民進黨在野時,對於《通保法》和《國安法》的立場都抱持相反的立場,大唱保障言論自由的高調;如今它執政了,卻認為言論不能不管制。道德標準降級之迅速,果真是墮落無底線嗎?
先談法務部對《通保法》的修正主張。法務部擬放寬檢警調閱民眾通聯紀錄之限制,由「法官保留」改為檢察官即可發動;至於該法中的「黃世銘條款」,規定監聽內容若與目的無關「不得作為偵查及審判證據」,也擬刪除。事實上,《通保法》之所以必須再修,正是民進黨在「馬王政爭」期間的傑作,針對黃世銘一人作了「個案性修法」,以致建構了後來在刑事犯罪偵查時的障礙。而今,蔡政府假藉「犯罪偵查」的藉口毀棄該條文,其目的卻是為了便於箝制言論;如此反覆,豈非諷刺至極?或者「黃世銘條款」原只是專為柯建銘案而設,用完即可拋棄?
再看葉宜津對《國安法》的修正提案。事實上,在馬政府時代的《國安法》修法,即曾擬議在該法第二條加上「國家安全維護及於網際網路」之項目,並鼓勵民間檢舉以防「境外勢力」滲入等。但該法二○一五年四月在立院審查時,卻遭到民進黨的極力杯葛。該黨總召柯建銘並大肆抨擊說,這些條文授權讓行政部門擁有無限上綱的權力,一旦通過,台灣將「重回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再臨」云云。然而,蔡政府今天要修正的法條和馬政府版本幾無二致,甚至對人民增加更多管制,卻對行政部門增加更多授權。試問,這不怕白色恐怖再現嗎?
事實上,蔡英文那年四月也在「與青年對話」的座談中談到應否限制網路的惡意攻擊。她說,如果要用立法來規範,擔心「過度的立法」會造成對言論自由的傷害;尤其,台灣一路已從戒嚴時代走過來,大家對言論自由抱有很大的期待,更要珍惜言論自由。這些話語言猶在耳,蔡英文難道忘記了嗎?或者,她想帶領人民重溫戒嚴的滋味?
我們擔心的,不只是民進黨當年「打馬」的高道德標準,如今卻為了「打假新聞」而任意降級;我們更擔心的是,民進黨在這些反反覆覆的標準之中,到底有什麼真誠的核心信仰?在其言論巨人及行動侏儒的落差之間,整個政府將被扭曲成什麼模樣?人民的言論自由將被置於何地?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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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6:11

管碧玲女婿泰國占爽缺合規定?前大使出面打臉外交部
駐泰代表童振源的機要秘書林子揚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女婿,遭媒體報導指不需要通過外交特考,月領十餘萬高薪。外交部和童振源都聲稱進用符合規定,敘薪也依行政院核定的聘用計畫辦理,全力護航。但資深職業外交官出身的前大使出面打臉,指林子揚聘用根本不符規定,認為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媒體報導指稱,林妻用外交部經費搭機赴泰,外交部曾澄清説,管的女兒確曾電詢買機票的相關細節,依照《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駐外人員或其眷屬為懷3個月以上孕婦或身心障礙者,得搭乘商務艙,「鑒於許小姐當時懷逾6個月身孕,按照上述規定確可搭乘商務艙機票赴任,但小姐最後是自行購買機票前往,外交部亦未支付相關費用」。
前駐紐西蘭代表介文汲指出,外交部用人都有明文規定,不能亂來。最近被揭發的駐泰國代表處諮議林子揚的聘用大有問題,問題出在:
一、駐泰國代表處諮議屬外館諮議,按規定外館諮議由外館在駐地聘用,林子揚這種在國內聘用後去外館報到者有違規定。
二、諮議按規定屬聘用之專業人士,依外交部慣例,對泰國代表處而言之專業人士應屬通曉泰國語文,精通泰國政經歷史文化的人士,林子揚沒有這些專業,不具備成為專業人士的資格。
三、外館諮議應係在駐地由外館聘用,不能發給川裝費及本人及配偶之赴任機票。
介文汲認為,因此,外交部應立即撤銷對林子揚的聘用,追回發出的川裝費及機票費,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轉貼到此)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9-20 06:23 回覆: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日昨一不小心轉到三立,看到管媽用力呼冤,好像說啥假新聞誰殺誰的,後來又看新聞,說她從不特權,本來心中只是冷笑,

管碧玲:我以準阿嬤身分要求大幅調降文言文比例

說也奇怪,文言文比例就被大幅調降。我自己心中,則總是想起當年,剛學會用部落格,寫了一篇【王金平許陽明特別費沒事謝謝馬總統】,收到管媽的關懷..

27樓. 管媽
2010/05/30 07:42

請勿以違誤連連的起訴書胡亂評論以避免官司!

好幾個晚上睡不著覺,差點就嚇到不敢再寫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