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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應告文大案意圖使人不當選!(完)
2018/06/21 08:09:06瀏覽2645|回應4|推薦7

這篇要把【侯友宜應告文大案意圖使人不當選】一系列做個總結,

教部:文大大群館確當宿舍 北市:將予裁罰
對於文化大學「大群館」學生宿舍爭議,教育部昨表示,大群館的使用區分、能否蓋學生宿舍,仍由北市認定;教育部目前列冊資料,大群館的確當成宿舍,並獲補助款。北市都發局昨回應,教育部間接證實屬於宿舍,「那應該是宿舍無誤」,市府之後仍會到現場會勘,之後依都市計畫裁罰。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說,文大呈報給教育部的校務基本資料庫中,的確將大群館420個床位當成學生宿舍,教育部也把這些床位納入私校獎補助款指標,文大也獲補助款。若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太太未來要取消大群館租約,教育部會請文大另覓合適宿舍。
文大昨晚發出聲明指出,該校100年承租大群館,並依據建物使用執照載明「集合住宅」,認定可供宿舍使用;為何7年來都沒問題,如今遇選舉年卻飽受批評及質疑?(轉貼到此)

所謂裝睡的叫不醒,這則新聞最好笑的一句是:北市都發局昨回應,教育部間接證實屬於宿舍,「那應該是宿舍無誤」。我在本系列第二篇就已探討過假如判定違法,都發局該面對更嚴重的法律問題...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受訪指出,該建物確實屬集合住宅,且在民國101年建管處前往檢查時發現是學生使用,就要求提高公安規格,而都發局102年的公文也未提及該處可當成住宿住宅,至於後續如何處理,仍在研議。

好的,從林洲民的說法可知,台北市在民國101年就知道是學生在使用,還要求提高公安規格。而102年的公文也未提及該處可當成住宿住宅...這難道是說不能當住宿住宅嗎?當然不是!因為假如101年就知道是住宿住宅,當時不去處理,就已經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第六條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從而明白池塘裡的青蛙是為誰而叫,新北市官員為誰而關說的疑惑。報載新北市官員,原來就是當年發公文的前台北市官員。連晉惠帝也當能明白的,在官地為官,在私地為私了。

至於文大忍不住問的問題也有解:【為何7年來都沒問題,如今遇選舉年卻飽受批評及質疑?】

在回答問題前,先看一段有夠好笑的政論畫面,

【笑死!文大學生講不出宿舍哪裡爛 這個節目惱羞了】廖筱君主持三立政論節目《新台灣加油》昨(20日)直接請來在「大群館」學生宿舍擔任館長的范同學親上火線說明,只是這位長相清秀又可愛的女學生回答似乎不是節目預期的反應,沒有大肆批評,反而直言宿舍環境比起學校外面的租屋還安心舒適,也讓網友發現節目下方標題似乎惱羞了!
文大學生宿舍「大群館」一間5坪大房間住4個人,真的如外界所說的很擠很小沒有一點好?女館長昨在節目中直言:「校外有些更小。」坦言住進來的同學有說過房間比較小,因為收納空間不夠。
但重點來了,如果跟校外租屋比起來呢?女館長說:「可是後來他們(學生)反應就是覺得,就是跟外面比起來,以這個價錢就是覺得還好」、「大家也都是求個方便,就算是宿舍,宿舍就住得也比較安心,畢竟是宿舍,學校還是會有一些保障。」
最諷刺的是,女館長透露有些同學們最擔心的反而是「在這樣吵下去,還會不會有得住?」強調畢竟在陽明山上,要找到這樣可以住的地方很少。本身已住宿舍3年的她,也稱宿舍住起來蠻舒適的。
疑因問不出想要的答案,就有觀眾發現節目下方的標題竟悄悄變成「怪?學生向節目抱怨宿舍小窄 但上火線怎噤聲?」(轉貼到此)

以上這段,女學生談話內容,我在本系列(三)亦有齒及,

..若用假新聞讓人名譽受損會加重,就可以關兩年。但是若罵的事情是真的,亦即文大案真的違法,要解約,幾百個文大學生沒得住,要去校外租更貴的,還不一定租得到,那就要租到山腳下,也沒多便宜,還要天天騎車上山下山,靠老天保佑不會碰上機車車禍,始得順利畢業。這就叫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是名嘴以為這樣就沒誹謗,那就錯了,因為這裡他們講的全是侯太太私人之事,是她的私德問題,像是罵她包租婆,還是類比成某張姓女房東那樣:【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就算硬扯與公共利益有關,也還要先問一問那四百個,甚至因此炒高周邊租價,造成許多路況的其他文大生跟往來民眾同意不同意。

虧現場還有文大教授級的名嘴,為了選舉,真的連學生生命安全都不顧了。昨天有一個與文大案無關,而是與近來拔管黑柯,皮裡陽秋說恐怕國民黨要換人選新北的女名嘴東窗事發了

【遭黃光芹指獲高市標案獨厚 周玉蔻:合法標 可以查】
資深媒體人、主持人黃光芹今在臉書爆料,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台語流行歌曲與台灣社會變遷之基礎研究委託案」標案,根據電子招標採購網的資料顯示,此標案以最低標方式決標,預算金額98萬9000元,由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的夢想成真文創有限公司得標,決標金額為96萬8000元,與預算金額僅相差2萬1000元。
對於黃光芹的質疑,周玉蔻強調,這是合法的標案,跟流行文化有關的案子,是同仁在處理的,她不想對黃光芹的說法多最回應,大家可以去查。
黃光芹在臉書貼文諷,「這才是真的!公開資訊告訴我們,媒體人包工程,好棒棒!」她指出,100萬未達公告金額,而且此標案還是限制性招標和價格標,研究案期程也只有3個月(包括農曆春節長假),履約起始日就是決標日,難道決標後不必上簽、公告、發函和簽約嗎?
黃光芹並質疑,高雄市都不必監督了嗎?,她也諷刺周「新潮流是朋友」,這是悲劇,也來查查其他名嘴好了。
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業在臉書分享黃光芹的貼文,指早就知道甘作打手的名嘴有特別行情,曾經有位民視的高層告訴她,周玉蔻拿的通告費比她多一個0,「現在看到的是前金,還是後謝?問天!」(轉貼到此)

有無違法先不論..呔,這裡誰在看違不違法呢?誰不是先想到柯P說有人被巷子口的狗咬了,或是這些名嘴最愛鬼扯的社會觀感,我則是想起周玉蔻跟蔡英文兩人拔管時的一搭一唱,

主持人追問是否覺得被威脅?蔡英文笑說,「如果這是威脅,那每天威脅總統的事都在發生呀!」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張善政台灣大董事、蔡明興也是台灣大副董事長,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我的社會觀感則是要用笑著說,如果這是收編,那每天收編媒體的事都在發生呀..蛤?蔡英文是大小姐當總統,前高雄市長陳菊是她的總統府秘書長,周玉蔻是最近剛拿下蔡政府之高雄市某標案名嘴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於是,我們也終能明白,文大跟他們的學生不至於死得糊裡糊塗的【為何7年來都沒問題,如今遇選舉年卻飽受批評及質疑?】那個答案之一,就是因為周玉蔻去標了蔡英文總統之總統府祕書長,前高雄市長陳菊,她那個高雄市政府發出來的標案。

而終極因,答案就在文大自己問的問題裡【遇選舉】這個關鍵字,跟我這一系列【侯友宜應告文大案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標題中:有人意圖使侯友宜換人選或不當選了。

.

後記:稱政論節目每天毀謗他! 柯P脫口:收買名嘴要錢...
柯文哲平常不看新聞,都是透過由幕僚了解關於他的有關新聞。柯文哲說,「你也知道他們在毀謗你,問題是收買名嘴要錢,不想花那個。這是亂講的,人要吃飯、要那個。」呱吉立馬回,「我聽到了什麼?沒有啦,開開玩笑啦,人都要吃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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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Sk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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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08:56
我十年紅燈右轉都沒事, 為何警察開我紅單, 那麼多人闖, 為何抓我, 啪啪啪, 政府不公, 啪, 小英下台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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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10:25
版主;

那,侯友宜為什麼還沒告?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6-21 16:02 回覆:
通常像這種搞刑事的,往往比較迷信,比較怕鬼。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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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09:05
52,眾屎之地,就算讓一人不拉,還是裝好裝滿。

烏魚
2018/06/21 08:58

格主說這麼多

但要不要告決定權還是在侯友宜身上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6-21 09:20 回覆:
選罷法是重罪,不是告訴乃論,要告的人都能告,甚至檢察官剪報分案就可以查了。只是中央是民進黨執政,台北市是親綠的柯p,告了像在請鬼拿藥單..但不怕鬼的還是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