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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應為慶富掏空200億連帶賠償!
2017/11/04 08:11:49瀏覽665|回應3|推薦3

新聞說:由於獵雷艦案承包商"慶富"公司發生嚴重財務危機,聯貸案債權銀行最大 ... 自貸案,不過很多都沒擔保品,粗估整體銀行最大損失可能超過200億

我認為何不食法國大餐,刻正奢華出訪南洋與外國原住民尋親的蔡英文應為慶富案掏空的200億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理由來自媽媽嘴民事判賠,

謝依涵殺人老闆賠「女方」確定 陳進福兩子也求償
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提告求償,最高法院6月間判僱用謝依涵的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多元,全案確定。另一方面,死者陳進福的兩名兒子也向4人提損害賠償訴訟,一、二審判謝女須賠償2兒各315萬多元,呂等3人不用賠,但最高院發回更審。

我查了前審,蔡英文司法判賠的理由說明,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
喧騰一時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日前定讞,除了殺人的女店長謝依涵遭判刑外,老闆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餘元,引起輿論譁然,最高法院今天發出新聞稿再度說明何以判決呂炳宏等3名股東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
最高法院提出5項理由如下:
一,一般顧客到咖啡店消費,是相信可在安全無虞環境消費,身任店長為顧客準備飲品,是謝依涵的職務範圍,謝將安眠藥摻入陳進福夫妻於該店所點選飲品,行為外觀上具有執行職務形式,且該店亦為其執行職務地點,客觀上可認謝依涵係在執行職務,不能以陳進福夫妻生命遭侵害之地點係在淡水河邊紅樹林,不在咖啡店內,就認為與謝依涵執行職務無關
二,呂炳宏等人合資經營媽媽嘴咖啡店雖有員工教育手冊,但手冊並無關於顧客消費及場所安全的注意事項。店員於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卻未予關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呂炳宏,甚至於晚間8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到陳進福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致錯失兩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機會,可見呂炳宏等人經營媽媽嘴咖啡店對於顧客在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並無建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未對於店長及其他員工,有無適時處理顧客身體異常狀況,建立監督機制。
三,依照呂炳宏陳述,謝依涵上班原穿短裙搭配內搭褲,當晚呂炳宏看到謝依涵更換運動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顯見媽媽嘴咖啡店對於身為最資深者或店長的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亦無管理監督機制,讓謝依涵得以從容將陷於意識不清、不能抗拒狀態的陳進福扶出店外殺害,媽媽嘴咖啡店對於謝依涵之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所以無法免除呂炳宏等人所應負僱用人責任。
四,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僱用人與受雇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是就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而言,只要受僱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行為在內,均屬於執行職務,這樣才可以保護第三人之權利,使第三人有獲得賠償機會,不能將謝依涵在媽媽嘴咖啡店將安眠藥加入咖啡,讓陳進福夫妻飲用,使其意識不清的行為,與後來謝將其扶至店外殺害行為予以分開為兩個個別行為
民法第188條所以規定僱用人應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是因為僱用人藉由受僱人為其工作,因而擴大或延伸其活動範圍,僱用人自應就其選任監督受僱人負注意義務,以預防受僱人在工作時發生侵害他人權利情事,注意範圍包括受僱人性格、操守等
五,判決呂炳宏等人應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不是因為他們未檢查謝依涵為顧客所準備飲品是否安全,而是因為他們對謝依涵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所以必須對於謝依涵侵害顧客行為負責。(轉貼到此)

鄉親啊,假設蔡英文的司法都是這樣判人,那就太好了,像是林益世貪汙,就該叫馬英九賠,原因是「因為他對林益世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還有像最近爆出的慶富掏空案,那個被撤職的銀行董事長,這總是蔡英文用上的吧?別說這不是她在用的,她才剛用了一個養鴨博士去當中油董事長,又爆出要用三隻小豬的誰去當國語日報董事長,告訴大家,這些人通通都是她用的,不信的話,讓她說一句她不要用,保證隔天這些人都得乖乖滾..那個鴨蛋。

可惜我們的司法在蔡英文人渣治國後,就改成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像媽媽嘴這些苦情老闆,一毛錢沒多賺,竟然被當成是殺人兇手在執行職務,反而是有一家公司,真的是在執行職務喔,而且還賺了32億,我給大家看看蔡英文的司法如何看到這麼多黑心錢,把人判生的本領,

劣油案消基會向51家業者求償 正義總經理判賠
消基會針對黑心油風波,前年4月代理受害消費者遞狀提告,台北地院今針對「正義、頂新豬油」部分宣判,判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應連帶給付40萬5000元,其他部分駁回,可上訴。

這樣說好了,假如殺人兇手在執行職務時,也有給媽媽嘴老闆賺進32億,最後殺人兇手被判刑,正義公司也是員工被判刑,正義公司本身無罪,媽媽嘴公司也無罪,但民事上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那像正義公司這種動搖國本的惡行,

8年撈32億正義老總691個詐欺罪起訴- 中時電子報

蔡英文有錢判生的司法是賠多少呢?蝦毀?賠40萬?這是在打發乞丐吧?有沒有搞錯啊?這是消基會去代為求償的,另一個好像比較高竿,是消保會也找來一大群受害者去求償,那正義是賠多少呢?蝦密?940萬?這是在打發丐幫嗎?

消保會委任律師許仲盛說,原向正義求償金額是以每人九萬元、共求償約四億七千萬元,但一審法院只判賠九百三十六萬元,如今在二審尚未宣判前,雙方以九百四十萬元達成和解,主要是擔心正義若脫產,消費者反而更拿不到錢。

我們若把正義公司想成媽媽嘴公司,總經理想成媽媽嘴的店長就明白了,照蔡英文司法上一次食安(正義油是添加的,沒..沒人是在喝油的吧?咖啡則是直接喝的,當然更是食安)犯罪的民事判賠案例,

媽媽嘴公司該與店長(謝依涵)連帶賠償40萬。

回頭看看媽媽嘴判決理由有多瞎,請看到第一點,

一般顧客到咖啡店消費

這句話就顯非事實,被殺的是一般顧客嗎?難道這是人肉包子店,真是胡說八道。

不能以陳進福夫妻生命遭侵害之地點係在淡水河邊紅樹林,不在咖啡店內,就認為與謝依涵執行職務無關

當然這要拆成兩半,在賣咖啡時她是店長,殺人時她是殺人魔?難道受害人是媽媽嘴叫謝依涵執行職務去殺的嗎?這就好比

陸客團火燒車和解罹難者1人賠664萬元

事件中的司機是自殺,拉了23個陸客陪葬,敢問這家玫瑰石公司,有因司機執行業務賠錢嗎?新聞說:
交通部表示,每位罹難者可獲得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總計664萬元理賠金,除1名罹難者因請求權人文件未齊備尚未理賠外,各承保保險公司日前陸續將理賠金匯款給其他22位罹難者家屬。至於還有1名罹難者的家屬還未與業者達成和解,仍由保險公司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先理賠200萬元。

告訴大家,通通是保險公司賠的啦。像這種故意在營業車輛縱火燒人,呀,此是要能先餵受害人一杯媽媽嘴咖啡該多好..蛤?大家試想一下,那種快被活活燒死,人又非常清醒,可是生路全被阻斷,上天無路,下地無門,這樣殺人有多慘就好了。

再看到第二點,法官說:店員於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卻未予關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呂炳宏...

這不就與第一點自相矛盾,打自己的槍嗎?店長也是店員身分,有她在照管處理的,不是嗎?怎麼這時講的像是與店長在店內的執行業務無關呢?

再看第三點,法官說:依照呂炳宏陳述,謝依涵上班原穿短裙搭配內搭褲,當晚呂炳宏看到謝依涵更換運動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

這真是太好笑了,一段話就自相矛盾起來,前頭剛說完「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後頭竟掰成「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明明就是有注意到了,至於要注意到甚麼程度,鄉親啊,大家捫心自問一下,你在職場上會管到別人那麼多事嗎?難道你是大羅神仙,把同事都想成剛剛去殺過人嗎?這讓我想到HBO最近上演的一部片子,叫做「薩利機長:哈德遜奇蹟」,故事是說這個機長把飛機飛上去時被鳥擊,兩個引擎都失靈,要滑翔降落,最後選定降在可能出人命的哈德遜河中,一個人都沒死,這才叫哈德遜奇蹟,問題是事後飛安單位調查,就模擬出一大堆可以平安降落在好幾個中途飛機場的狀況,問薩利機長為何不去,非要甘冒死人的風險降在河裡,故事最後,機長證明出任何人在遇到那種緊急狀況時,根本沒法像飛安單位那樣模擬,只能憑著自己的直覺做對的事。

法官這裡不就是在問媽媽嘴老闆,看到員工更換運動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為何沒繼續追問她是不是剛去岸邊殺人...蛤?真是笑死我了。

第四點,法官還再說:不能將謝依涵在媽媽嘴咖啡店將安眠藥加入咖啡,讓陳進福夫妻飲用,使其意識不清的行為,與後來謝將其扶至店外殺害行為予以分開為兩個個別行為。

明明就是兩個行為,賣咖啡是一個,但摻安眠藥不是執行業務,所以賣咖啡才歸媽媽嘴管,摻安眠藥使受害人昏睡再帶到岸邊殺害,算做另一個故意殺人的行為。這樣分的道理很簡單,因為謝依涵也可以約受害人去別店喝別的,「摻安眠藥使受害人昏睡再帶到岸邊殺害」

法官說,民法第188條所以規定僱用人應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照呀,我就在等這句話。

第五點,法官說:判決呂炳宏等人應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不是因為他們未檢查謝依涵為顧客所準備飲品是否安全,而是因為他們對謝依涵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所以必須對於謝依涵侵害顧客行為負責。

是的,撇開火燒車,正義油,或是其他一大堆受僱人故意幹非其職務需要所幹的事(老闆也是受害人吧),回頭看看慶富案,是蔡英文派的董事長,害老百姓200億給人掏空了去,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僱用人應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請蔡英文拿出她金山銀山的家產出來賠給窮苦到爆的台灣老百姓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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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0894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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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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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5 10:59
52,狗吃了屎之後可以開餐廳嗎?

書包
2017/11/04 10:22

格主乾脆說所有狗屁倒灶的事

都叫蔡英文賠償好了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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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4 09:35

【徐國勇稱哪家CEO賠那麼多錢還能在位?網友:陳菊】海軍獵雷艦案引爆慶富聯貸案爛攤,經行政院19天調查,整理出國防部、聯貸案各有5大缺失,國防部依調查報告改進,懲處違失人員,第一金控董事長蔡慶年撤職。面對詢問懲處是否太重,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涉及201億元的損失,哪家私人機關CEO賠這麼多錢,還能在位?對此,網友直接點名高雄市長陳菊,因截至106年6月底,高雄負債突破2500億。

這個新聞讓我想到一個笑話

十多年前,彼時,李登輝還當著總統,權傾一時,他有兩個最得意的門生,一男一女,李登輝打算當成衣缽傳人。可是,坊間流傳那個馬姓大師兄很笨,李登輝不信,要考一考這個大師兄,

英九,來,老師問你,你爸爸的兒子是誰?」大師兄糗了,搔了半天頭,硬是答不出來。李登輝搖搖頭,隨手招喚關門女弟子,

英文,來,妳爸爸的女兒是誰」『報告老師,是蔡英文。』大師兄於是把答案默記於心。時光荏苒,日昨馬總統正在對一群娃娃兵,自矜自誇他的為政之道,要甚麼正派清廉,甚麼勤政愛民,還把加薪掰成『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公僕加薪,加倍用心』的時候,突然想起十多年前與蔡英文同門習藝的往事...

殷瑋,你爸爸的兒子是誰」「報告馬總統,是殷瑋」..唉,大師兄總是腦袋不行..
李佳霏,妳爸爸的女兒是誰」「是李佳霏啊,馬總統」..這小師妹,也不怎麼樣...

馬總統大聲的說:「你們都錯了,正確答案是"蔡英文"。

回頭看看網友的神回,想到蔡英文光慶富一個案子就能賠光200億,答案哪有可能是別的人?什麼陳菊的,誰曉得她是誰啊?是的,有哪家CEO賠那麼多錢還能在位?

是慶富老董?銀行老董?陳菊?

答案當然..來,鄉親們,大家一起回,

你們都錯了,正確答案是"蔡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