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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旺中併購,不反年代壟斷!
2012/10/02 09:09:08瀏覽16511|回應87|推薦82

「你好大,我好怕!」

 

這句話是臺灣一批學者率先喊出來的,目標是蔡衍明,對象是「旺中併購中嘉案」。反,反到底,怎麼可以不反?不但反,還拉著一直在幕後操弄的民進黨一起上街。反啊,反蔡衍明,打倒蔡衍明!

 

就為這碼事,今年7月底有多少人拉布條抗議,和《中國時報》對著幹?《蘋果日報》火力全開,宣稱總共有一萬多個民眾,有名導王小棣,有醫師,有奶爸,更多的是學生聯署「反旺中」。

 

反啊,一時之間眼看著蔡衍明要倒下去了。瞧,那個王小棣不就光聯署還不解恨,更在臉書上不斷火上加油;論其「雄糾糾」之氣勢,簡直「我武威揚,不可一世」不是?

 

好,時移事轉,「你好大,我好怕」這句口號不必改。現在一樣可以用,一樣熱騰騰,只是請把對象改成──反對「年代台收購壹電視」,反練台生,反,反,反,反啊反到底。

 

不行,這樣還不夠,還有一句口號,那群學生喊出來的,一定要提。只是這句口號,必須得改兩個字。對,「我是學生,我反旺中」,帶種一點,改,改成「我是學生,我反年代」!

 

親愛的大學生,身為閱聽大眾的我們,這個要求過分嗎?是的,你們在系上老師的教導和啟發下,學問比我們大,智慧比我們高,能力比我們更強。親愛的大學生啊,請回答,我們這個微薄的要求,過分嗎?

 

是的,我們多少還看過今年7月那段日子的報導,我們的要求,不多,只有三個字,你們都在課堂上學過的,你們偉大的系主任、操你們生死於筆下的老師,一定教過你們這三個字。我們是可憐的閱聽民眾,只要求你們拿出這三個字,「一致性」。行不行?

 

如果說,這三個字,你們的大學、學院沒教。好,沒關係,我們換個講法,拿出你們「裡外如一、前後如一、標準一致」的行動來。

 

易言之,我們拒絕雙重標準。

 

親愛的大學生,對,那對著蔡衍明嗆過聲的,「我是學生,我反旺中」的,通通都出列。來,來,來造反。請對著練台生大嗆、用力的嗆,「你好大,我好怕。我是學生,我反年代」!

 

但不只光是你們必須站出來,請把躲在背後支使你們的老師和系主任,也一起揪出來,一起上街造練台生的反,去包圍《年代電視台》,到這家公司的大門口威嚇進出的員工,拉白布條抗議,給他們哭喪,哭到練台生下跪求饒為止。

 

請不要否認沒有老師,沒有系主任在背後動員你們。看啊,《自由時報》早在526就已抖出他們的大名了,一個個都人五人六的一起在反旺中的聯署名冊上簽下「投名狀」。

 

這十大老師分別是──

 

《政大新聞系》主任林元輝、《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主任邱誌勇、《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胡光夏、《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主任陳志賢、《輔大影像傳播系》主任陳春富、《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所長陳炳宏、《政大廣電系》主任曾國峰、《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所長蕭蘋、《中正大學傳播系》主任戴皖文。

 

此外,還有兩個人不能不提,兩個都在中研院。一個是黃國昌,一個是院長翁啟惠。前者是反旺中急先鋒,後者卻只敢躲在內部的《中研院周報》上「公開表態」,支持學者的「抗媒抗暴義舉」。

 

來啊,親愛的大學生,親愛的系主任,親愛的老師,親愛的翁啟惠翁大人,親愛的黃國昌、台獨最偉大〈不是尾長尾短〉的澄社社長,還有,還有,親愛的「衝衝衝」蘇貞昌,請通通為我們這群可憐的臺灣閱聽大眾,出列,站出來。

 

對了,臺灣新聞記者協會呢?別光在昨天唉聲嘆氣,這不是太遜了嗎?

 

來,來,來,來上街。去,去,去,去抗議。來反練台生,去抗議練台生,反他們的言論壟斷,反《年代台》這隻龐大的媒體怪獸。

 

親愛的王小棣大導演,別躲著不吭聲,站出來,踹共!

 

至於黎智英底下的那群工蟻們,對不起,你們不值得同情。現在,你們知道被自家那個香港老板背叛和出賣的滋味了吧?

 

當你們在前方卯足了力氣,和《旺中》集團作戰時,瞧,這個老傢伙卻躲在後方和人喝紅酒談買賣,把你們的生計全都給賣得乾淨,結果人家只是在昨天用一紙簡短的〈道歉聲明〉,就把你們掃地出門。

 

看,《中時》這隻兔都還沒掛掉呢,你們率先淪為「狗烹」的下場。但你們是不值得同情的,你們的黑心事幹得太多了。除非,除非你們也站出來。

 

親愛的臺灣《壹財團》所有同仁,你們不都是臺灣人嗎,竟然容許香港奸商這樣欺負你們?只用一個月薪資的資遣費就可隨便打發你們,就可安然逃之夭夭?

 

站出來,反黎智英,反練台生,反這兩家媒體老板的相互勾結吧。

 

請記住,你們是握有話語權的知識分子,而我們只是一群可憐的閱聽民眾。我們要求的並不多,只是要求你們絕不可有雙重標準的心態,以前如何臭罵蔡衍明,批鬥《旺中》財團,現在請對著練台生的《年代》集團如法炮製。敢嗎?

 

然則,這幅「學者出賣良心、學生出賣良知、老師出賣學生,老板背叛員工」的圖像,能不是眼下臺灣最活生生的現況和現世報?

 

可憐,可悲,可恨,活該!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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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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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掌控的壟斷非壟斷,編輯台的壟斷才是壟斷
2012/10/13 13:31

(抱歉,小弟以為沒有後續了,想不到還有,補一下法律見解)

關於壟斷我們可以參考美國或者歐盟的"反托辣斯法"的實務

一,歐盟

未遵守反托拉斯法禁令 微軟遭歐盟判罰13.5億美元

【2008.02.27╱路透社╱路透布魯塞爾27日電】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以微軟(Microsoft)未遵守反托拉斯法禁令,判罰該公司遠超過原罰金金額的鉅額罰款8億9900萬歐元(13.5億美元,約421億新台幣)。

歐盟所屬的行政單位歐盟執委會,目前累積已判罰微軟16.8億歐元(約784.3億新台幣),內容包括初犯,以及未能遵守附帶禁令,罰款內容比其他任何公司為高。歐盟執委會表示從未有其他公司忽視禁令。

競爭委員會主席柯羅斯(Neelie Kroe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歐盟訂定市場競爭政策50年來,微軟是第一家因違反反托拉斯裁決,而必須遭到罰款的公司。」

微軟則在聲明中指出,這項罰金和「過去的議題」有關;如今它準備望向未來。

該委員會表示,一項2004年出爐破天荒的裁定──去年也獲得歐洲法庭確認──指出,微軟未向製造伺服器作業系統競爭對手提供互通性資訊。對手產品市占率因此下降,遭微軟產品取代。

微軟被下令要求提供該類資訊,它也曾同意提供,但要求基於創新開支而獲得支付大筆的授權費。委員會發現,此類資訊並不具創新性質,看來反而像是微軟刻意隱藏,隨後它判定授權費的要求並不合理。

執委會於2004年對微軟處以4億9700萬歐元罰款,2006年7月再因微軟違反禁令而處以2億8050萬歐元罰款。中央社(翻譯)

二美國

美國十九世紀末期通過反托拉斯法,首先開刀的就是億萬富豪約翰.洛克菲勒設立的標準石油公司,一八九二年俄亥俄州的首席檢察官判決該公司必須拆分,一九一一年五月該公司被拆分為三十七家區域石油公司。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透過併購,在一九八○年代成為美國電信業的絕對壟斷者,一九八四年一月AT&T被拆分成新的AT&T和七家區域電話公司。

三壟斷的認定

由歐盟與美國對壟斷行為的處罰來看,皆為事後認定與事後懲罰,可見事前壟斷本身並不可懼,可懼的是在<自由競爭與公共利益>之間無善盡職守的行政或者司法機關!

真的系統壟斷發生了,不能把它分拆麼?但是編輯台的壟斷,你可敢伸手?


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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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那個shouri
2012/10/06 10:27

就格主這篇宏文而言,可議之處是兩個購併案是否等量齊觀,格主把焦點放在“購併的政治動機”,而敝人則善意提醒格主及過往網友“壟斷能力”才是關鍵,至於年代老闆是不是第三大系統業者並不重要,敝人只是指出那種說法沒有根據,您硬要說練台生透過人頭操控其他系統台,對這種深奧的內幕我是很無知的,也無法回應。

倒是閣下與格主都曾指出練台生先生有某種實質的壟斷能力,這一點就我的瞭解應該是正確的,練先生的壟斷能力來自於他擁有一些頻道代理權,實際上也就是與某些頻道業者以及系統業者有同盟關係,這說法沒錯,所以我也欣然受教。

事實上,不客氣地說,台灣的系統業者沒一個好東西,咱們消費者已經完全被聯合壟斷,被這些大哥們予取予求,中華電信想要為消費者開闢第二個系統,都沒頻道業者敢上架,因為他們不敢得罪聯合壟斷的系統業者。

不過就中嘉與壹電視這兩個購併案而言,本質上還是不同,差別在購併的“標的物”是否具有壟斷的能力:中嘉有壟斷能力,所以不妥;而壹電視沒有壟斷能力,所以無所謂。雖然買方同樣都是壞蛋,但壹電視的案子成立了也沒有更壞,而中嘉的案子若實現了那就是冒出了一個新的特大號的壞蛋。這就是差別所在。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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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告眾知
2012/10/05 15:24
 

我平常幾乎不開手機,今天中午是因和內人約了在外面吃飯,一開手機才發現,《中國時報》這兩天一直在和我聯繫,盼能轉載10月2日寫的那篇<反旺中併購,不反年代壟斷>。我這邊已同意,至於何時登,我是悉聽他們方便。

這裡只是先告知大家一聲,免得有人抓我把柄,說我一稿兩投。

總之,謝謝大家鼓勵。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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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是要吞併台灣的
2012/10/05 14:30
民進黨是要在台灣打內戰, 搞種族滅絕的. 只是現在沒有族群平等法, 沒有法律禁止主張種族滅絕的言論自由罷了.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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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沒拿中共的錢
2012/10/05 14:00

但是他本身就是1個很大的敵對力量.

另外, 那個邀請也沒有針對重點回應, 重點在於"年代是系統商, 而且透過人頭控制很多中小型系統業者, 發揮實質影響力".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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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銀老在樓下回覆
2012/10/05 13:29

銀老, 您必須先去調整您的一個觀念: 是蔡衍明這米果商人在台灣批鬥別人, 並且, 您要去看他所批鬥的對象.

在台灣這個異言堂, 誰做什麼事哪能不招來口舌呢?  蔡衍明跨行就很怪, 他一心要拿台灣媒體.  他先拿下中時, 那是像年代併壹電視那樣的小併購案.

然後, 有了中時, 他又要拿中天與中視, 那就是跨媒體了, 從平面媒體跨到電子媒體, 所以 官方的 NCC 才審慎評審這項大併購案.  蔡衍明怎麼做呢?  那時候, 他使用已經到手的中時, 更出錢去購買別家媒體的全版或半版廣告, 狂攻 NCC 三名反對他的委員, 並且涉及人身攻擊.

他得逞.

後來, 他又買下東森, 那是小併購, 就像年代購壹電視, 沒人注意, 但此為既成事實.

再接著, 蔡衍明要買系統業者中嘉了, 銀老, 他拿下中嘉就等於壟斷台灣媒體上中下游的近五成. 

俺要接著再問您, 您若愛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容許您發表您的自由言論, 就像您罵 udn 都 OK.  倘若台灣媒體變成像大陸一樣, 誰容許您不 "河蟹" 呀.

以下是蔡衍明的資料: 台媒體大亨蔡衍明承認收受中共購買新聞資金

回答您:

1、你以為練台生不想買中嘉嗎?呵呵。-- 您的想法真奇怪, 本來人人都想壯大, 但您有沒有去想一下, 蔡衍明的口袋為何如此深不可測呢?   這真是公平的自由市場競爭嗎?

2、您的第二點也同樣古怪 -- 本來就是大併購案與小併購案.   練台生併壹電視是 14 億對蔡衍明併中嘉的 762 億.    沒人在台灣出得起這筆錢, 而您也根本不提此併購案的性質.

3、銀老的第三點, 是您的七寸.   銀老, 蔡衍明是拿中共的錢對中共歌功頌德的!  您為何避而不談?  俺更要請問黃國昌走路工事件, 走路工是黃國昌請的嗎?  已經證明不是了, 只不能或不願證明是誰在幕後.  

這麼明顯的事, 銀老竟看不出來?

* 銀老問 "怎麼民進黨可以,蔡衍明不行?" --  很簡單啊!   民進黨沒拿中共的錢, 使用台灣媒體, 替中共做置入性行銷.  並且, 民進黨已在台灣, 中共是想吞併台灣的.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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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版回應andylyn網友
2012/10/05 06:25

感謝andylyn網友的指教,讓我學習到了一些新的觀點,但回到我在此發言的初衷,我想應該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以致於使您對我已報告過的意見再次質疑,在此試著將我已表達過的意見強調如下:

中嘉與壹電視這兩個購併案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她們在產業結構位置上的不同,中嘉是系統,系統有壟斷閱聽人可接觸內容的能力,而壹電視是頻道,頻道則不具備這樣的壟斷地位。

我談的是這兩件購併標的在產業結構位置上的差異,與媒體界、政治界的陰謀野心無關,任何人來買中嘉或買壹電視都沒有差別,不管是練台生還是蔡衍明或其他張三李四,都不能改變「系統有壟斷能力,頻道沒有壟斷能力」這個事實。

至於您問壟斷的標準何在,這我在前此留言中已報告過了,我想我已沒有能力說得更能讓您明白了,尚祈見諒。

 


andy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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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
2012/10/04 19:24
(抱歉!字怎麼會漏了)

暫時只能依NCC,民進黨的標準

andyly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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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了一句
2012/10/04 19:20
至於科學標準,暫時就只能依的標準來認定

andyly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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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的是缺乏一致性!
2012/10/04 19:17
to 邀請

我來答你吧,如果你長期觀察銀正雄的帖子,UDN 中時是甚麼評價?王家與蔡衍明又甚麼評價?如果王家或者蔡家有點羞恥心的都該要去撞牆自殺退出經營權了,難道銀正雄如今轉性了?

練台生是初哥嗎?黎智應是初哥嗎?練台生+黎智應是甚麼概念?正規經營者?是老老實實只守著自己原有地盤,故步自封的乖乖牌?有此認知的人恐怕跟某扁一般得了精神"認知"官能症!蔡衍明想做的事不就是練台生+黎智英對媒體發展想做的事?

反壟斷?請訂出一個科學標準,否則動員這麼多不同等階人士抗議,至今卻無法定出一個是否壟斷的"科學"標準?是否科學難道全憑自由心證?依我的標準綠色言論反馬言論,早悄悄已達壟斷標準,中時當初若非賣給旺旺而是賣給練台生,你又如何說?

這個題目只有一個問題,就是反壟斷的科學標準何在?之前我們反的可是蔡衍明王家經營媒體的心態,至於科學標準,暫時就只能依的標準來認定,所以請問,練台生+黎智英+林崑海+非凡這樣的媒體策略聯盟,是否已達壟斷標準?

中嘉中時集團是壟斷,"泛練台生媒體策略聯盟"就不是壟斷?當你我皆是社會初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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