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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民女路人甲報警記【純屬創作,如有雷同恕不負責】
2006/03/21 21:04:08瀏覽1445|回應9|推薦74

等到摩托車上一老一少警察出現,已是漫長的15分鐘以後~也差不多是今天新聞裏,越娘被揍警察到來的時間

One on One (克拉瑪對克拉瑪) 

多年前路人甲離婚時,每週前夫來接孩子。婚後日漸腫脹的先生開著嶄新Mercedes,每回都要求瘦小的路人甲,重新花10分鐘安裝兒童座椅,理由是「他不會裝」。 

那十分鐘,滿頭大汗,對方不滿與苦水猛往腦袋裡灌,只能默不吭聲。某日受不了,回一句「實在很不想每次邊裝,就得聽這些」,男子勃然大怒,破口痛罵,抓起一邊癡等的稚子,塞入前座,打算炮製離婚前的招數,抓著孩子猛踩油門而去,作為失去小孩的示威與示警。 

但這回,要上高速公路,怎能讓孩子坐在已因發脾氣出過幾次車禍的車上?唯一想到的招數,便是一屁股坐在後座,大開車門,讓車子無法開動(除非想要新車破相)。男子氣壞,撕破臉的話都用雷公音量說了,暗示路人甲小心自身安全,「臺灣很小,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不願與他拉扯孩子,只能默看孩子驚嚇的表情,路人甲覺得至少不要讓孩子增添恐懼。 

Small on Big (小蝦米對大魚) 

不敢讓氣沖沖的前夫帶走小孩、體型又輸人,怎麼辦?只好交涉,如堅持帶走,call110(那年頭沒有113)。那知這下慘哉,男人隔著兒童座椅搶手機,亂轟轟間路人甲額頭挨了一記。驚嚇中邊閃躲,邊call了人民保姆,說怕挨揍。5分鐘後沒有人現身,指頭發顫勉力再call,接電話的人說,不給地址沒有辦法處理--「可是我已經告訴你是什麼路口了?」從小不會吵嘴,路人甲百般拜託哀求,終於員警說再找看看。期間,憤怒男人大概也投鼠忌器,只繼續下階段言語威脅。 

等到摩托車上一老一少警察出現,已是漫長的15分鐘以後~也差不多是今天新聞裏越娘被揍的時間~果然,110的效率非常穩定,多年不變! 

穿著買菜裝的路人甲看救星到了,害怕的情緒終於轉為淚水,一時間哭到臉部抽搐、半句話也說不出來。這時口才便給的男人緊抱小孩下車,立即發難:「不好意思讓你們跑這一趟,家務事而已,這女人神經兮兮就愛胡鬧」老資格員警端詳一下,可能是沒看到路人甲頭破血流略感不滿,不耐煩地說:「你這樣哭我們怎麼辦事?」一旁男子又說:「我辛苦北上載孩子,她憑什麼刁難?你看,我和孩子多好!」…。老員警附和,沒有事你到底想幹什麼? 

Play Your Cards Right弄懂你的權益

原來,路人甲心神大亂之際,誤判情勢--員警絕對不是救星或保姆,員警是被妳逼迫增加工作量的勞工而已!員警是處理命案,不負責保護婦女安全。這樣調整情緒後,路人甲把滿臉鼻涕抹去,冷靜下來(或說,是被社會現實給冷醒了),足蹬拖鞋,頭披散髮,挺胸面對三個大男人。 

「請問兩位是那個單位的?我要登記一下。」並且用力瞄他摩托車牌,惟恐他沒注意! 

那時,情勢詭異大逆轉,兩名員警忽然音量下降,面目也柔和了…。總之,路人甲其實只是需要經過員警登記認證,免得孩子一去不回,也藉此讓發火的男人冷一冷。 

拿出各自身份證件登記後,望著豪華房車漸行漸遠,老員警指著前方驕傲地說,我和他一樣是×× 地方人耶,我們××人,最愛家庭了。 

路人甲當場傻眼。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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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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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想
2006/03/22 21:49

一線保姆是受過什麼教育的人....不必期待其邏輯與辦事力, 更遑論尊重他人.

最終, 許多職業現在談的不是理想, 就只被當"職業"而已



Maggie.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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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2006/03/22 21:23

前陣子Maggie家樓下爆發大樓管理權之爭,

有熱心網友建議我報警,

但我實在是對人民的保母沒什麼信心ㄋㄟ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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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兩位"出世的人"
2006/03/22 15:18
這世界, 恐怕許多事都不是希望與否能夠完成的, 小妮子們

蠻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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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雲所言
2006/03/22 13:02

真是又現實,又中懇,唉...

如果什麼都不期望,會不會絕望?


浮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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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6/03/22 11:39

不要抱希望

就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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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失敗
2006/03/22 08:19

這個國家教育人心失敗.再優秀的才能,配上一個不良的心,最後就是國敗.

我最感到痛心的就是遇上一個沒有品德的國小老師.


小吉子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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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2006/03/22 00:07
真是人民的楷模啊= =...
原來
沒有 魚 的海
這麼的無聊 ~

~ KandK ~

■♀醫楊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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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
2006/03/21 23:08
欺善怕惡

**J I 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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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是人民保姆?!
2006/03/21 23:05

錯在某些制度與思維邏輯的問題:

1.論功行賞...警察真是任務太多 只能挑出大官的小事  百姓的大條事  真正鬧人命的 有真正槍戰的 搶案....等大條事

:還沒出大事的不算喔!(縱然百姓有憂患意識報案 他們也愛莫能助..)

2.警察也是人  也怕惹麻煩 怕得罪人  能少管家務事 就少管 

縱使您報案惡鄰亂丟東西或者污染或者噪音.....他們總會直接說我們也很無奈 因為鄰居報案所以只好處理  ....

這果真違法就應取締 怎麼不能主動取締違法就算了...民眾熱心舉發 還被反咬一口(兩家民眾不結下樑子  日後鐵定沒完沒了   才怪....難怪任務太多....做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