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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的《律師男孩》
2010/06/03 20:46:00瀏覽797|回應0|推薦74

  變魔術和法律有什麼關聯?

  看完《律師男孩》後,我還真的想知道,作者最後依循著家族的傳統去當了律師了嗎?其實,從本書的字裡行間不難看出來,作者最後應該不會當上律師的。不過,如果他繼續寫了第二集、第三集的話,我倒是會搶著閱讀他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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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的作者是一個夢想當上魔術師的男孩,他遵循著父母的期盼,考上法學院後,在法學院裡努力研讀課程,以期能保有他高額的獎學金。

  法學院的課程必然相當繁重,但從作者筆下看去,居然還有餘裕可以交女朋友(一次半,一次和維多利亞,另外半次當屬於十八歲愛波)、隨樂團登台、以及上健身房。我一邊讀一邊想,如果讓台灣就讀法學院的學生來閱讀的話,會不會罵聲連連呢?(話說回來,在台灣讀法學院的學生,大概也沒有那種美國時間吧!)

  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作者本身的個性較樂觀,所有在別人眼裡看來的苦差事,到了他的筆下,全變成滑稽突梯的了。

  作者在序文中交待得很清楚:我重新建構了對話,也更動了一些事件的細節。某些法學院作業及考試題目也已做修改。總而言之,請別告我。

  以作者自己的話來說,這無疑是:免責聲明。

  姑且不論書裡人物、事件的真實度如何,當成一個生活故事來看,還挺有趣的。只是:(一)雖然有趣,許多法律專有名詞,卻讓人看得很頭大。(二)對於並不打算了解法律訴訟方法的讀者而言,一堆的案件實例,會不會太枯燥了。(三)案件實例其實並不完全枯燥,反而有讓人一窺法學院堂奧的機會。

  作者每做完一件案例分析,一定會再輔以生活實例來說明。不管作者所舉的生活實例有多麼符合(美國)法律,作者的講述方式,總會讓人會心一笑。最好笑的是,作者每遇到新的案件(指定閱讀),總會發生相關的生活事件,而且總會讓作者擔心自己違法,還總是在正義的心理作用下(或者只為了免責),以不近常理的方式解決。

  看看書中的<大麻事件>、<筆電事件>、<與醉漢的相遇>、<與未成年少女的交往>......等等情節,讀著讀著,好像也跟著作者一起修完了法學院大一的課程一般。

  雖然已經得知,作者後來並沒有去當律師,不過,如果他繼續把另外兩年的生活(其實大部份是寫指定閱讀的案例)寫出來,應該會愈來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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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外話一:一邊讀,一邊不斷的回想<魔鬼代言人>的劇情。

       要當正義之士?還是當魔鬼的代言人?

       (又想到基努李維、艾爾帕西諾、莎莉賽隆)

  題外話二:想到讀大學時,同班同學有一位來自鹿港的男生。

       他後來轉到法律系。因為,他爸爸說唸中文系沒出路。

  題外話三:想到一位表姐,家族裡唯一唸法律的表姐。

       畢業後,怎麼考都沒考上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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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男孩》(LAWYER  BOY)


  作者:瑞克‧雷克斯(Rick Lax)


  譯者:


  出版社:樂果文化(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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