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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扁敗訴定讞 須登報道歉
2008/06/06 11:54:22瀏覽495|回應1|推薦2
柔性政變扁敗訴定讞 須登報道歉

前總統陳水扁指控連戰、宋楚瑜發起「柔性政變」,被控侵權損害賠償案昨天定讞;最高法院判決陳水扁必須賠償連宋各一元,並在聯合報等三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本案是陳水扁卸任總統後,首件判決確定的官司。

至於總統言論自由權的範圍,最高法院沒有區分總統和一般民眾,而是參照大法官第509號解釋,認為如果行使言論自由權而有侵害他人名譽的不法情形,被害人得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陳水扁在立委選舉造勢場合對連戰、宋楚瑜嗆聲,指稱兩人在同年三月總統大選敗選後,發動軍事將領以請辭或請假方式進行「七日政變」;同月十六日,陳水扁在民進黨中常會發表全國演說,再度指連宋發動柔性政變。

當時的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認為陳水扁胡亂指摘,提起民事訴訟,象徵性要求陳水扁賠償兩人各一元,並在國內外十餘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一、二審都判決連宋勝訴。二審判決認為,陳水扁的這些談話,將「七日政變」、「柔性政變」與「連宋亂象」相連結,影射連宋為個人權位而有政變行為,已使兩人的名譽受損。陳水扁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不當,昨天駁回陳水扁的上訴。

本案在歷審過程,陳水扁一再強調發言「有所本」,二審時並以「機密」方式提出前國防部長李傑寫的一份資料,試圖證明退役將領曹文生曾建議李傑稱病住院;但二審認為這份資料與國防機密無關,且李傑也未提到與連宋有關,並未採納。

本案賠償金額的部分,陳水扁雖然只須給付連戰及宋楚瑜各一元,合計兩元而已,但刊登聯合、中時、自由三報的半版頭版道歉啟事,約需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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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官司扁敗訴 連宋欣慰
2008/06/06 11:57
柔性政變官司扁敗訴 連宋欣慰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6.06 02:42 am



柔性政變官司定讞,前總統陳水扁確定敗訴。連戰、宋楚瑜昨天分別透過發言管道表示,這次判決還當事人清白,更建立了社會公義,名譽是無價的。

柔性政變官司定讞,前總統陳水扁確定敗訴。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表示,這次判決還當事人清白,更建立了社會公義。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委任律師李復甸昨天表示,一個人的名譽是無價的,這場官司買到一個寶貴的教訓,就是不要當濫好人,「法律的事,法律解決。」

丁遠超表示,連戰當初決定採法律途徑控告陳水扁,就是希望社會正義不要混淆不清,過去八年很多社會價值已被混淆。國家元首和人民一樣,都不可空口說白話,這次判決顯示是非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李復甸表示,雖然求償只有象徵性的一元,如果陳水扁不賠,宋楚瑜一定會要求強制執行,不容寬貸容忍。

宋楚瑜也透過律師表示,法律可以還一個人清白,但無法還人公道。像是興票案、「宋陳密會」、柔性政變說,雖然法律還他清白,但他的名譽遭到政治打壓及扭曲,至今仍無法獲得公道。

李復甸說,馬英九總統是因為有了宋楚瑜血淋淋的教訓,所以針對謝長廷、或民進黨政治人物惡意抹黑名譽的事,一律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絕不姑息容忍。他支持馬英九這樣做,未來政治人物就不敢利用權位,隨便無中生有。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敗訴定讞,陳水扁辦公室昨天表示「尊重但遺憾」,不過扁尚未決定立刻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將要等收到理由書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