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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的变迁
2010/06/05 13:14:43瀏覽543|回應0|推薦4

(一)你們陸友口中房炒房,所指俱地上物,?也就是小肉球所明白的房契。我灣買房炒房,的是房地契(房契+地契)。

地上物及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70年后再与政府续签合约。想想看70年后会是什么样?即使要续签合约仍然与中共代表的政府吗?社会仍然是一党专政?这都是未知数。

(二)如果你裡無論,土地為國有,所有人是?中人民共和?那太抽象了。有所有有百分之百的支配,它就是政府,

现在所说的土地所有权名义上为国家,可是这个国家又是中共掌控,其实成了中共拥有土地所有权。

(三)政府,指中央政府,是地方政府,誰說了算?

对于土地面积大小不一样,地方政府能够支配的权限也不一样,县级、地级、省级、中央的权限不一样,土地划拨的面积不同会向不同的政府上报审批。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六十年都是共產黨,也就是中共有全中土地,

最初的土改执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后来学苏联将分给农民的土地全部收回归国家所有,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胡耀邦、赵紫阳推行土地改革,实行联产承包制。合同期为50年租给农民。经济改革的两大人物为胡耀邦、赵紫阳,后来他们要求进行政治改革,这触动了中共左派大佬的利益,纷纷被赶下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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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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