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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孔子思想找到关押刘晓波、刘莎莎的法理依据
2009/12/13 22:45:14瀏覽403|回應0|推薦1
今天偶尔看到《荀子:宥坐》一文才知孔子是因言获罪的发明者。中国继承了儒家文化,一直对孔子顶礼膜拜。孔子是倡导因言获罪并且身体力行。
《零八宪章》执笔为刘晓波,极力宣传者之一为刘莎莎。他们都触犯了儒家文化的天条。关押刘晓波、刘莎莎的法理依据终于找到了。
荀子屬於儒家學派,但從荀子主张“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可以看出他具有法家思想。
從《荀子:宥坐》看不出他有支持孔子因言獲罪的痕跡,他僅僅記載下孔子一旦權在手誅殺異己的惡行。
法家主張依法治國,全體國民都得遵守法律,是否犯罪以法律為依據。
儒家根據思想來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罪,而思想有它的差異性,這樣權力在誰手中他就可以認定什麽人有罪什麽人沒有罪。中國繼承儒家思想,社會一直停滯不前也就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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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予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荀子:宥坐》)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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