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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權運作的澄清與說明
2010/07/16 15:57:44瀏覽557|回應0|推薦2

自由時報714日刊載,吳征帆先生對監察院處理林玉祝女士等陳情案的質疑。本人特針對此事作一說明。

(一)本人與余騰芳、李炳南委員在76日監察院會議中共同提議,應由監察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經常到院的陳情人所提出之陳情案,再一次的重加檢視,以了解其是否有新事證,或可尋求其他解決途徑,以協助其平抑冤情。此係為解決民怨的另一次補救建議。

(二)上述之建議有監察院正式會議紀錄可稽,吳先生對本人的質疑,與本人在院中提議正好相反。我個人正是希望藉由再一次的檢視舊的陳情案,協助陳情人尋求新的適法解決途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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