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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波蘭最高監察院的兩項補正
2010/04/15 09:09:26瀏覽590|回應0|推薦2

波蘭總統卡辛斯基等一行96人於四月十日飛機失事,不幸罹難,引起全球震驚,在中文媒體的相關譯文中,有兩項明顯的疏漏或誤譯,都與波蘭的政治制度密切相關,也與我國政制有重要的類同之處。

    第一是已故總統卡辛斯基(享年六十)曾於1992年至1995年擔任「最高監察院長」(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hamber of Control)。此一職位創設於1919年,與我國監察院同名。係波蘭獨立、建立第二共和後,率先成立的政府機關。其性質係審計監察,對政府之預算執行及財政、貨幣政策進行監督。依據波蘭憲法之規定,「最高監察院」係波蘭的國家審計機關,依據集體決議方式運作,對政府行政機關、國家銀行、執法官員及其它國家機關的法制和經濟作為進行監督,其職權亦及於地方政府與社區的執法人員。

    最高監察院長任期6年,係由國會眾議院任命,經參議院同意後產生,只得連任一次。他受到刑事豁免權之保障,除非徵得國會同意,不受逮捕。

    與最高監察院密切相關的另一職務,係民權監察使(Commissioner for Citizen’s Rights),其性質也與我國監察院十分相近。波蘭監察使一任五年,係由眾議院任命,經參議院同意產生,其憲政保障與最高監察院長相類,兩者均應超越黨派,公正、獨立的執行任務。。

不幸的是,波蘭監察使科哈諾夫斯基亦在此次空難中喪生(享年七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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