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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文解析】 酷吏可怕 貪官可惡
2021/05/13 09:22:07瀏覽292|回應0|推薦12

西漢 司馬遷《史記 卷一二二 酷吏列傳》(義縱):

      「義縱 自河內遷為南陽太守,,聞 寧成家居南陽,及縱 至關,寧成 側行送迎,然縱氣盛,弗為禮。至郡,遂案寧氏,盡破碎其家。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屬 皆(奔)亡,南陽吏民重足一跡。而 平氏 朱彊、杜衍 杜周 為 縱 牙爪之吏,任用,遷為廷史。軍數出 定襄,定襄 吏民亂敗,於是 徙縱為定襄太守。縱 至,掩 定襄獄中重罪輕繫 二百餘人,及賓客昆弟 私入相視 亦二百餘人。縱 一捕鞠,曰「為死罪解脫」。是日 皆報殺 四百餘人。其後 郡中 不寒而栗,猾民 佐吏為治。」


       司馬遷 (西元前145年~西元前86年),字 子長,左馮翊 夏陽(今 山西 河津)人(一說 陝西 韓城人),是 中國 西漢時期 著名的 史學家和文學家。 

         司馬遷 所 撰寫的《史記》 被 公認為 是 中國史書的典範,首創的紀傳體 撰史方法 為後來 歷代正史 所 傳承,被後世 尊稱爲 史遷,又因 曾任 太史令,故自稱 太史公。

     《史記》不僅是 一部 體大思精、前無古人的歷史钜著,也是 一部 偉大的文學著作,在 中國史學與文學上的 影響巨大而深遠,研究 文史者 幾乎 無人不讀 《史記》。

       司馬遷 所撰的《史記》 記事 上起 軒轅黃帝,下至 漢武帝 太初年間,是 一部 紀傳體的通史 。全書 包括 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 一百三十篇。
注釋:

1. 義縱:義縱(西元?年~西元117年),西漢 河東(山西省境內 黃河以東的地區。 秦漢 曾於此 設 河東郡)人。漢武帝時,其姊 治瘉後病,縱遂獲官職。為官直法行治,嚴刑峻罰,不避貴戚。後 因事 犯武帝,被處死。

2. 朱彊:南陽  平氏縣(位於 今河南省)人。義縱 為南陽太守,以 朱為爪牙,薦之 張湯,為 廷尉史。

3. 杜周:南陽 杜衍縣(位於 今河南省)人。義縱 為南陽太守,以周為爪牙,薦之 張湯,為 廷尉史。

4. 牙爪之吏:也 寫作「爪牙之吏」,指 作為羽翼的屬吏。。

5. 遷:升遷。

6. 廷史:廷尉史。官名,漢朝時 ,掌助 廷尉 審理 朝廷直屬監獄的罪犯。

7. 軍數出定襄:指 軍隊屢次從定襄 出兵攻打匈奴。

8. 數:數(音ㄕㄨㄛˋ),屢次。

9. 掩:拘捕。

10. 重罪輕繫:沒有戴刑具的重罪犯。

11. 鞠:鞠(音ㄐㄩˊ),同「鞫」,審問。

12. 「為死罪解脫」:漢制,為 囚犯私解刑具者,與其同罪。義縱 將探監者 視為 欲脫囚罪,故 全判死罪。

13. 報殺:論處死刑。

14. 不寒而栗:即 不寒而「慄」。儘管天氣不寒冷,竟因害怕而發抖。形容 內心非常恐懼。

15. 慄:慄(音ㄌㄧˋ),因害怕而發抖。

16. 猾民:奸刁的人。

17. 佐吏為治:協助官吏 維護治安。指 不肖官吏和奸詐刁民,狼狽為奸 互利共生。

意譯: 

        義縱 擔任南陽太守時,都尉 寧成 掌握 關稅大權, 為所欲為,沒人 敢得罪他。義縱 知道寧成的惡行後,就 決定從此人開始 好好整治南陽。寧成 也知道 義縱的手段強硬,不想 得罪他,於是 在義縱上任之時,帶領眾人 在路旁恭敬地迎接。義縱 知道 寧成 只是想要拉攏自己,就 對他不理不睬。上任之後,義縱 著手收集寧成犯罪的證據,逮捕 寧成,將 他全家的人都殺掉,財產也充公,致使 當地的兩大富豪 孔氏和暴氏,害怕自己的罪行 也被義縱揭發,嚇得 搬離了南陽。

平氏縣的朱彊、杜衍縣的杜周是 義縱的 得力下屬,都 被任用 升為廷尉史。此時 漢朝 軍隊屢次從定襄 出兵攻打匈奴,定襄的官吏百姓 人心散亂,風俗敗壞,於是 朝廷 就派 義縱 任 定襄太守。義縱 上任後,捉拿 定襄 牢中 沒有戴刑具的重罪犯二百多人,以及他們的親友兄弟 私自 探監的 也有二百多人。義縱 把他們全部抓起來審問,說 這些人 企圖為 重罪犯人開脫,全都處死。論處死刑的共有 四百多人。之後,郡中的人民 聽到消息,儘管 天氣不寒冷,竟 因害怕而發抖,導致不肖官吏和奸詐刁民, 狼狽為奸 互利共生。後來,「不寒而慄」這句成語 就是 從這事 演變而來,用來 形容 內心非常恐懼。

解析:

據《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列傳.義縱》載,義縱是 西漢武帝時的一個官吏,他 執法嚴厲,但 也 存在肆意殘殺的問題,司馬遷《史記》把 義縱 歸入酷吏一類。_

孔子 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老氏 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 是言也!

近年來 台灣社會的種種脫序亂象,令人感嘆!倫理道德 似乎 愈來愈低落了。

年輕的一代 不僅 早已視傳統道德如敝屣,而且 也不願意接受新規範的羈絆。有廣告商趁勢 推出 一句口號:「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立刻 被年輕人 奉為圭臬,而 風行一時;恣意妄為,令人 憂心忡忡。

道德與法律是 維繫社會的兩大主力, 道德淪喪 、法治不彰,社會 將分崩離析。自古至今,天下的法網,非常嚴密,但 奸詐虛偽的事情,卻不斷產生,發展到最嚴重的情況時,不肖官吏和奸詐刁民,居然 狼狽為奸,欺壓良民,使國家往下沉淪。如此看來,治國之道, 應 教化與 法紀並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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