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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6 23:30:23瀏覽1259|回應1|推薦41 | |
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情,無法專心把庭訊完整記實,所以先把大致情形紀錄下來。 10月15日跟許鳳珠互告對方公然侮辱的案子,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之前檢察官以兩人都有互罵對方,兩人一起起訴,要用簡易判決,各判拘役20天。 但是法院還是特別召開調解庭,讓我們有和解機會,我直接開出要許鳳珠賠償一萬元認錯,許鳳珠還在說是我先罵她,不可能她出這個錢。 周五開庭,法官問要不要和解,許鳳珠說我要和解她就願意,我說上次已經說過了,除非拿一萬元認錯,否則不要。法官說那排我們開調解庭,我說已經開過了,就是上次談過,許鳳珠不願意,才有這次準備程序庭。我不可能被人罵,還被誣告關在地下二樓,現在拍拍屁股算了,我要求還我清白。 法官只好照程序開始進行,兩個人分開再詢問當天的過程,我先到門外等,許鳳珠說完,再換我進去說,我把事情原委講完,按流程問我們接不接受證人葉素月的證詞,跟警察的勤務紀錄,我說證人葉素月做不實偽證,證詞沒有證據能力,警察的勤務紀錄內容我不知道,不能決定。 法官就把警察的勤務紀錄念給我們聽,警察寫:劉蒨英過來問許鳳珠說她甚麼,接著許鳳珠過來說叫她紅鬼,劉蒨英就說要控告許鳳珠公然侮辱,許鳳珠就說劉蒨英也有罵她白鬼。我聽完就說,對呀,警察也沒說親耳聽到我罵許鳳珠阿,都是許鳳珠自己說的,我根本沒罵她。 法官問檢察官證人的證詞內容,檢察官說除非有新事證證明,否則證人證詞有效,之後法官問我,為何證人證詞不實?我說1.許鳳珠在現場挺扁的人都叫她小辣椒,沒人叫她白太太,誰知道她嫁給姓甚麼的?2.許鳳珠自己都說我是罵她白鬼,而許希爾罵她小偷來了,所以還要告許希爾,結果證人說聽到我罵她小偷來了、白鬼來了,根本在說謊,況且警察、許鳳珠跟我都說沒有吵架,證人竟然說我們在吵架,可見證人做不實偽證。 法官問我們是否要調查證據,我要求傳喚證人葉素月及許希爾,證明當天我沒有罵白鬼,小偷來了也不是我說的,更不是指許鳳珠,法官要我把許希爾的資料補上來,好方便傳喚。至於許鳳珠,她自己都承認有罵紅鬼,檢察官也說她不用再要求傳喚誰了,結束當天庭訊。 事後回想,警察寫我先去問他許鳳珠喊我們甚麼,許鳳珠才過去,根本不是正確的敘述,應該是要傳喚警察,證明是許鳳珠先去找他講話,指著我們叫紅鬼,我才會過去的,另外他有沒有親耳聽到我罵許鳳珠白鬼,這也該說清楚,此外,許希爾因為陳水扁囚車來了,講了句小偷來了,警察也該知道,不是我說的,所以應該傳喚警察,才能確定真相。 星期一要去法院開大探長的庭,順便附上答辯書,要求改傳喚警察,放棄證人許希爾,另外補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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