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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01:39:12瀏覽2456|回應5|推薦66 | |
快過年了,官司也要清一清,許鳳珠在99年7月14日罵我一聲「紅鬼」,我決定新仇舊恨一起解決,直接提告她公然侮辱罪,沒想到她又搞反告我有罵她白鬼,想要一起把我拉下水,這個官司最後在高院二審定讞(公然侮辱只到二審),許鳳珠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我則無罪。民事部份,法官認為紅鬼只值8千元,所以許鳳珠寄了8100元(100元是利息)給我。 在民事法庭上,許鳳珠仍堅持說我有罵她白鬼,而且我還動手打她,這幾年我跟許大姐兩人都一直欺負她一個老人家,還拿出藥單說是被我打受傷,到現在還在吃藥。哇咧,愈聽愈火大,決定提告她誣告、教唆偽證、偽證罪,也把幫她作偽證的葉素月提告偽證罪。 檢察官在調查後,提起告訴,認定許鳳珠有誣告事實、葉素月有偽證事實,兩個人都被起訴,沒想到準備程序庭,兩人竟然還是堅持我有罵白鬼、小偷來了,他們沒有說謊,還要求傳喚許大姐再上法庭作證,也要告許大姐偽證罪。經過近半年後,25日終於開審理庭。 週二開庭,兩個人仍舊堅持自己沒說謊,我有罵許鳳珠,希望法官這次能還她清白,判我有罪,要我罰款賠她。真是搞不清楚狀況,是我告她耶,又不是她告我。 許大姐來作證,法官很仔細的詢問,「小偷來了」是誰說的,許大姐說是她說的,因為陳水扁囚車來了,一群扁迷都跑去要幫陳水扁加油打氣,她才說那句話,因為陳水扁偷全國百姓的錢,所以才說他是小偷,我根本就沒開口。法官問許大姐既然許鳳珠說是我罵她,為何許大姐不出來解釋,許大姐想了老半天,為什麼自己沒開口,想不起原因。庭訊最後換我述說時,我告訴法官,因為當天許鳳珠只講了一次要告我罵她「小偷來了」,其他時間都在碎碎念罵我紅鬼、白鬼、辣薩鬼(髒鬼),連其他扁迷都受不了叫她少說點。所以大家根本沒理會她說我罵她是「小偷來了」這句話。 今天庭訊開了一個多小時,順便做終結辯論,兩個被告依舊不認罪,連法官說把高院「公然侮辱罪」的卷證調過來,問她們有沒有問題,兩個人都說沒問題,繼續說我有罵許鳳珠,許鳳珠還說這五年來我跟許大姐兩個人都不斷欺負她,她很可憐一直被我欺負,又翻起領口說都被我打傷了,她從來不說謊的(哇咧)。連檢察官都聽不下去,最後說了重話,認為被告自始至終毫無悔意,漠視司法的審判,還繼續在法庭上繼續傷害原告,請求依法判刑。 我也告訴法官,原本並沒有打算讓這兩位被告受到司法制裁,我只要一個認罪道歉,做錯事情就該承認錯誤,而不是不斷否認還反告我,我從來沒犯罪,卻因為許鳳珠兩次誣告,害我被關到地檢署地下室10多個小時,所以決定告到底,請法官給我一個清白及公道。 明年1月15日宣判。本來今天決定如果許鳳珠跟葉素月願意道歉就算了,公然侮辱只要拘役,偽證跟誣告刑期最高七年,算是重罪,能原諒就原諒,但是今天看來兩個人毫無悔意,所以決定週三再到法院去繼續提告附帶民事訴訟,既然她們連一點懺悔都沒有,就再讓她們多點教訓好了。 唉,傷腦筋,印象中看過一審辯論終結前要提出,週二卻沒立刻提出來,辯論終結後到提起上訴前不能提出,看來週三要趕緊去問看看差一天能不能補上。要不然就等二審再提了。(反正判有罪,對方一定上訴、判無罪我一定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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