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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9 23:37:15瀏覽1407|回應8|推薦63 | |
本來在上次6月17日山寨關公案再次開庭時,山寨關公要求我不要把庭訊內容寫出來,我也給他留個面子,不再紀實寫出來,但是從7月2日調解庭放鴿子,7月8日繼續在庭上硬坳來看,還是把整個庭訊寫出來,讓部落格網友做為司法訴訟的參考。 先來說山寨關公的案子,原本這件山寨關公在部落格發文貼照片、網址,我提告他的官司,檢察官以「公然侮辱」起訴,但是在法庭上山寨關公不斷硬坳,甚至還把他污衊我每次出席旁聽扁案就拿三千元的事,特別提出證據來說明,但是證據只能證明我沒拿錢,把錢退還給捐款者,更讓法官注意到他還有這項毀謗的事實,最後以「公然侮辱」及「加重毀謗」兩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沒有緩刑。 山寨關公不服,提起上訴,6月17日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法官看了卷宗,在開庭前,想先試看看能否有調解的機會,他很實際的告訴山寨關公,整件案子,前審法官判他「公然侮辱」及「加重毀謗」,一點也不為過,證據明確,拘役30日算是很輕微了,因為已經宣判了,所以也不可能撤回告訴,但是如果他願意跟我道歉,兩個人好好和解,或許有宣判緩刑的機會,法官也跟我說,不需要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就劍拔弩張,勢不兩立,得饒人處且饒人,看要怎樣做我可以原諒他。 山寨關公就擺明要錢沒有,法官問我除了要錢外,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解決,或是只要拿小額賠償就好,要不要先調解一下,看看雙方能否有折衷方案可以達成共識,不再興訟,我也告訴法官,我不是非要對方鉅額賠償不可,但是對方到現在都還在硬坳(又拿一份陳報狀交給法官,上面還寫豬是愛乾淨的動物,說人是豬,不是罵人的話),要我如何原諒對方?最後在法官跟檢察官彼此的規勸下,我告訴法官,收到一份通知,7月2日要開調解庭,到時雙方可都擬定一份道歉啟事來討論內容,山寨關公公開在他當初貼文的三個網站(Taiwan Yes、Taiwan army、UDN)發表道歉啟事,再調解決定看賠償金額要多少。法官就決定庭期改定7月8日,看我們的調解情況再來開庭。 7月2日當天下午,有股不想過去的衝動,本來要寫的道歉啟事,潛意識也覺得不必寫,就沒有動筆,拖到最後時刻,坐計程車趕去調解庭,以免遲到,結果山寨關公沒有現身,跟調解官坐在那裏聊天等被告,調解官要我先拿出山寨關公的戶籍謄本,我愣了一下,回問,不是被告要交的嗎?調解官說不是,要我拿那份調解通知單去戶政機關申請,我說除了對方的姓名外,甚麼資料都沒有,戶政機關也查不出是哪位吧?調解官就把山寨關公的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給我抄下來,等到2點45分,看來應該不會來了,調解官建議我不必等了,先去戶政機關把資料申請下來再寄過去,所以我就離開調解庭,到大安戶政機關把山寨關公的戶籍謄本申請下來。 7月8日下午14點25分,進入法庭內,山寨關公還沒到,法官問我調解情況,我說被告放我鴿子沒過去,看來他是不要調解了,法官就問我難道不能原諒對方,看這案子也沒那麼嚴重,何不網開一面,我說如果調解庭他有過來,本來我只要他公開在三個網站道歉,然後捐個幾千塊錢給慈善機關就好,但是對方連誠意都沒有,還放我鴿子,我要如何原諒對方?我問法官,被告不來,難道以後還要再開庭一次?法官告訴我,這個案子之後如果還要開庭,我可以不用再過去,可以看通知單上面,如果寫「告訴人」我就不用去,但是如果是用「證人」身分傳喚,那我就要出庭,我說了解了。 山寨關公此時進來,法官問他為何遲到?他說因為從台北車站走過來,所以慢了些,法官問他為何調解庭沒去?他說因為從家裡過來出庭不方便,沒辦法過去(這是啥理由啊?),法官又再度苦口婆心跟他解釋,這個案子本來只要用簡易判決處刑書,書面判決就可以了,但是看得出來上次那個法官,很慎重在處理,所以還是把我們找過去開了幾次庭,給與雙方說明的機會,不過山寨關公都沒有認錯道歉,所以才會被判拘役30天。以他(法官)來看這個案子,上次法官判的不為過,內容都已經達到公然侮辱及毀謗的定義,現在要撤也不行,已經有案在身了,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跟我和解,那他還可以有判緩刑的機會。 山寨關公繼續硬坳,說那篇文章完全不是針對我,那是看到電視,寫出的評論文,不是針對我一人,而且說「豬」也不是罵人的話,從老祖宗時代就常說豬啊、牛啊的,這根本不是在罵人,檢察官要法官給他點時間跟被告說話,檢察官實在看不下去,就回問他:那你為何要加上「中國」兩字?中國豬就不是罵人?山寨關公繼續口硬,說不是在罵人,從以前祖先就這樣講,不是髒話。(哇哩咧,那「娘」也是生我們養我們的長輩,也是辛苦功高的人,那國罵XX娘,台灣人愛常掛在嘴上,也不是罵人的髒話了?我如果問候你娘這樣的話,你會笑嘻嘻跟我說「很好」嗎?)本來想開口回應,但是被檢察官阻擋,只好閉嘴。 檢察官又問山寨關公問題,山寨關公繼續嘴硬強辯,連法警都忍不住開口:這種話明明就很清楚,根本不需要硬坳。檢察官對法官說:不用再跟他多說了,這個人根本聽不懂話,不用再費唇舌,連法警在旁邊都聽到了解案情了,被告還要強詞奪理,就不要浪費時間去說服他認錯了。這樣不斷給他機會,等於不斷讓劉小姐再次被傷害侮辱,可以停止了。 法官最後再跟山寨關公說明,目前這個案子看來完全沒有疑義,當初法官判他算是輕微了,以目前被告毫無悔意來看,要不是法律有規定不能加重刑期(有這種規定嗎?那陳鎮慧怎麼會被判刑?趙建銘二審也刑期加重?),以山寨關公的態度,他只會判得更重而已。現在有兩條路建議被告:一是撤回告訴,如果沒錢抵刑期,還可以申請服社會勞動,二是跟劉小姐和解,還可以有緩刑機會。當然如果山寨關公要選第三條繼續上訴,他也只好開庭。 山寨關公說他完全沒有罵我的意思,看我要怎麼做,我說是你上訴耶,怎麼問要我怎麼做?法官也說:現在是你要決定如何做才是?結果山寨關公決定上訴。 剛才20多分鐘法官及檢察官的苦口婆心全部白費,開始進行準備程序庭,法官要通譯開始錄音,正式進行庭訊。法官把流程按規定進行,詢問被告是否上訴?山寨關公回答是,然後拿出三大張寫得密密麻麻的紙張,法官說不用再給我這些內容了,你只要大概陳述一下你上訴的意旨就行了,結果山寨關公默不吭聲,大夥等了好一會兒,山寨關公還是不說話,檢察官要書記官記錄,被告沉默不語。 法官就問:你不說明上訴的原因嗎?山寨關公還是沒開口,法官問:你是不是因為認為自己沒有罵人的意思,對判決不服,所以上訴?關公點頭,法官說:法庭請開口回答是或不是,不要只用點頭回應,關公回答:是。 法官繼續按規定提出被告的權益,可以保持緘默、可以申請辯護人、可以要求調閱證據,問關公決定怎樣?關公說甚麼是辯護人?法官解釋就是找律師來幫你辯護,山寨關公就說:好,當場所有人全部傻眼。啊,不是說沒錢賠償嗎?怎麼有錢請律師了?法官怕山寨關公搞不清楚狀況,還特別解釋,不是法院要幫他請律師唷,是他要自己花錢找律師來幫忙辯護,結果山寨關公又回答:好。法官再次確認:你是決定要請律師嗎?山寨關公說:是。法官就說:那今天就不用開庭了,等你請到律師再開,你大概甚麼時候可以找到律師?山寨關公說給他時間去找,八月再開庭。法官看一下行事曆,問八月九日如何?山寨關公說不行,那天有事,法官問甚麼事?山寨關公不回答。再問一次,山寨關公回答,家裡小孩有事,不能來,檢察官說實在是給被告太方便了,可以這樣遷就被告。法官再問:那八月12日下午兩點半可以嗎?山寨關公又說太早了,法官問:三點?山寨關公說三點半好了。(哇哩咧...)檢察官忍不住跟我說,你可以不用來開庭,別浪費時間了。 既然確定下次開庭的時間,庭訊就算結束了,等筆錄印出來簽名,書記官再次跟我說,下次開庭妳就不用來了,看來每個人都認為我不需要跟山寨關公浪費時間,那就好吧,下次就讓法院跟山寨關公玩就好,反正法院至少可以拿到三萬元的罰金,要不然也有人要服勞動180小時幫忙社會公益,我呢,就等著民事訴訟出庭就好了。庭訊到15點05分結束。 * * * * 看到山寨關公拿出三張滿滿的陳報狀,看來是有人想要讓這個案子拖個沒完,在幕後幫忙山寨關公講些硬坳強辯的說詞,真的是害人不淺,看來山寨關公也撞鬼了,被鬼附身,請鬼拿藥單,拖進泥水裡,不知道自己原本有機會緩刑,卻因為死不認錯而愈陷愈深。不過從他決定要找律師來看,應該是想找那個在幕後搞鬼的人出來幫他辯護才對。唉,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好事,別想別人沒有代價去浪費時間幫你辯護了。 這下我也好奇了,搞不好12日也會過去,看一下誰會出來辯護。而既然山寨關公有錢請律師,那也不用可憐同情他了,既然調解會被放鴿子,還要再三強詞奪理,讓人找不出原諒的理由,就按當初要求的算,看法院要判賠償多少來決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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