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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睜眼說瞎話的許鳳珠-990505偵查庭
2010/05/05 18:43:25瀏覽1350|回應3|推薦47

今天早上再度被地檢署傳喚開庭,這次是許鳳珠及我互告公然侮辱、傷害,及我加告她妨害自由的官司。

上次出庭時,檢察官已經將晚上許鳳珠攻擊我的畫面列印出來交給她看,她還在睜眼說瞎話是我先去攻擊她的,檢察官還提醒她,再胡說就要她當證人辦偽證(當然後來並沒有要她當證人),這一次則是因上次我要求傳喚證人鄭羽秀及王大姐夫妻倆,因為上次只講62、63號,結果是王大姐跟鄭羽秀,還有調閱法庭內監視器,證明許鳳珠壓在我身側,妨害我筆錄的自由。

沒想到鄭羽秀竟然沒有過來作證,而王大姐也沒戴助聽器,完全聽不到檢察官的問話,只好看著螢幕的打字回答。檢察官問我怎麼會找重聽的人來作證,我說她先生也在現場,可以傳喚她先生,檢察官說那還要再傳一次嗎?王大姐說她先生有過來,所以立刻叫她先生進來作證。

果然如我所預料,畢竟他們都是挺扁的人,不好出賣自己人,所以雖然具結證言,但是回答"不知道",王大姐先生說,他們去旁聽很多次,每次都會帶書去看或聽隨身聽(當天下雨大家撐傘站著,可沒人看書或聽音樂),沒看到我們爭執,也沒印象許鳳珠有講"上面一根、下面也一根"的話。

檢察官問我有何意見?我說當時我跟許鳳珠並沒有"爭執",我不跟她們爭執的,是許鳳珠在那裏罵我,我問起鄭羽秀怎麼沒有傳喚,檢察官說那位證人沒過來作證。

看來鄭羽秀是不敢過來了,當天許鳳珠故意對著鄭羽秀大聲說話來罵我,鄭羽秀聽得很清楚,也有口頭上去呼應許鳳珠,而王大姐夫妻倆排在我前面,還看到她先生忍不住苦笑搖頭,說沒聽到是騙人的,但是要去拆穿也很困難,所以只好算了。

接下來檢察官要我們兩位被告到前面,播放法庭內的錄影內容,由於錄影機是由前方向後照,會先照到律師及被告,然後是站守在前面的法警,後面才是記者群,民眾在最後面,所以畫面上容易被法警跟記者擋到。

有夠吐血的,許鳳珠在壓我右邊身側的畫面,我剛好被法警擋到,只看到許鳳珠在那坐著,然後抬起手來摸頭,再把帽子拿下來,然後東看西看,接下來就看到我站起來,離開座位,走到她的另外一邊坐下,接下來看到許鳳珠貼在我左側,故意低頭看著我的筆記本,看了很久(檢察官要書記官把時間記錄下來,至少四分多鐘),然後法警喊起立,大家站起來,這時畫面剛好很清楚看到我往左邊跨了一小步站起來,跟許鳳珠兩人緊緊貼在一起,接著坐下時,我故意屁股向左用力推,讓許鳳珠重心向左倒,而許鳳珠也用力打我頭部,法警全部靠過去,要許鳳珠坐到旁邊一點,許鳳珠不願意,硬要坐在我旁邊,結果兩個人繼續黏在一起,這時錄影的先生有把鏡頭放大拍我們兩個,就看到我一臉臭臉坐著(還真是臭得難看),而許鳳珠還在裝沒事東看西看,繼續壓在我身體左側,畫面繼續下去,鏡頭也再度拉遠,接下來看到我略往右邊移動,想要拉開距離,結果許鳳珠又往右靠,再度貼上我的身側,然後畫面就沒了。

檢察官問我,畫面看是我自己去坐在許鳳珠的右邊,我回答,當時她緊緊靠著我的右邊,我剛好被警察擋到,因為無法筆記,所以才換到另外一邊,檢察官問我為什麼不坐到別的地方?我說其他地方都已經被挺扁的人坐了,只有這一排,就只坐我們兩個人。我只好坐到她另外一邊,結果她又靠過來貼在我的身側。

檢察官說畫面上看是我站起來往左邊靠,我說許鳳珠一直貼著我,我椅子只坐三分之二的位置,她旁邊全是空的,所以只好利用站起來的時候向旁邊推過去,才有位置坐下來,而站著時她還是繼續壓我身側,所以我才會去頂她把空間挪出來。而她還故意打我頭,檢察官就要求書記官把畫面再倒帶重看,果然看到許鳳珠身體歪了之後,右手用力打我頭還扯頭髮。

檢察官問我還有嗎?我說之後她還繼續壓著我很久,那時換馬永成當證人,許鳳珠壓著我,我還故意向前、向後,然後身體由左向右繞一圈,她都貼著我的身側跟著動。沒想到檢察官說高院送來的錄影畫面就到剛剛看的那裡,後面就沒了。

換許鳳珠,檢察官問許鳳珠,明明旁邊空位那麼多,為什麼要貼著我坐?許鳳珠說我故意去坐她右邊,屁股溼溼的還故意坐在她的帽子上,髒死了,檢察官看許鳳珠又開始自說自話,就不再問了。許鳳珠接著拿出她的假牙,說我罵她假牙是"下係下井"(拜託,誰會看到知道她戴著的是假牙,還去罵下係下井的啊?),檢察官要書記官把筆錄印出來,然後要兩位證人都到前面去簽名,簽完名就叫下一組的人進來。我簽完名,頭也不回離開,許鳳珠還在那繼續自言自語,沒人理會她。今天庭訊大約25分鐘結束。

照今天來看,提告公然侮辱部分,證人無法證實聽到許鳳珠口出污穢之言,要成立很困難,而兩次她打我(在法庭內及晚上法院二樓走道上),沒有受傷驗傷,上次檢察官說也很難成立傷害罪,但是應該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章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的第87條第一款加暴行於人,這一條去懲處吧。

至於長時間故意緊靠別人,使人行動被限制,感受被冒犯的不悅情緒這部分,之前96年在公園被蔣二姐拉住手機吊帶,提告她傷害,最後檢察官是以妨害自由公訴罪起訴,這一次應該也可以用相同情境去起訴吧?

唉,不是我愛去提告,這樣被整一整天,再怎樣克制自己,脾氣都會上來,我已經忍耐到最後極限了,既然不能用暴力去回敬他們,只好訴諸律法,總不能永遠要善良的人姑息養奸,讓這些搞小動作的人無法無天吧?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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蕫詩韻來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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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
2010/05/13 15:19
就是借來一用嘛!!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13 15:41 回覆:

嗄?借去哪裡用??

盡量用,不用客氣。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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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鳳珠真的是有夠不要臉
2010/05/10 04:50
許鳳珠真的是有夠不要臉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10 10:17 回覆:

現在就看檢察官如何處理了。

老實說,許鳳珠的行為都不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為,但是這種長時間的騷擾、挑釁,更讓人覺得像蒼蠅一樣,很想拿支蚊拍狠狠打下去。

在法庭內旁聽,從九點20分多進法庭內,就故意壓住我右側,我換到另外一邊,她又移過來壓左側,一直到10點17分換另一個證人,長達近一小時緊黏在旁邊的厭惡感。我又要做筆記,又要頂住她不斷緊壓身側的身體,真的是強忍住不用左手肘用力往她鼻子撞擊的衝動(能沒暴力衝動真的很難),最後還是故意左搖右搖,身子突然往前,讓她沒有依靠跌倒,引法警過來,法警要她移過去旁邊她還不肯,最後破例讓我往前坐一排,才擺脫她的騷擾跟挑釁。

可惜當初沒先查筆記,確定許鳳珠挑釁的時間,調閱監視器的時間長度過短,後面持續半小時的騷擾都沒看到。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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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一割
2010/05/06 16:52
許X珠大概是長了痔瘡,所以坐起椅子左蹦右蹦屁癲屁癲地,筱倩就原諒她吧,讓她省下錢找大夫割一割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7 00:20 回覆:

我看她可不是只有可能長痔瘡而已她那張嘴吐出來的話,會讓人聽到甚麼是最沒口德跟修養的齷齪言詞。

我看她拔舌地獄、孽鏡地獄、蒸籠地獄、油鍋地獄,大概都要去繞一回,這一年來聽到她說出來惡毒難聽的話,去這些地獄體驗一圈都不為過。痔瘡也別割了,先把舌頭保養好才是真的。

至於山寨關公,褻瀆神靈,刀山地獄名冊上大概也跑不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