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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14提告許鳳珠紀實-上
2010/07/16 02:55:53瀏覽1006|回應6|推薦53

寫這一篇,忍不住要發牢騷,就麻煩您先忍耐一下,讓我發洩發洩一下吧。

在紅衫軍之前我從沒參加過社會運動走上街頭過,唯一一次是319槍擊後的327大遊行,是被主管號召的,從松山菸廠走到仁愛路景福門附近,就覺得人多擁擠,回家休息了,之後也從沒為319再出來抗議過。

95(2006)年9月9日算是第一次把行動堅持下去,沒想到竟然拖了四年。而以往看到的社會運動,都是抗議行動居多,喊口號抱不平、伸冤,出發點都是不滿、憤怒,所以在運動中遇到立場不同的,很多都是相互對罵,甚至肢體衝突、對幹,然後雙雙告到警察局,一起到法院去吵個夠,也因此,台灣的警察、法警、檢察官,都有一個非常僵化的主觀意識,那就是只要立場是對立的,雙方一定是互罵、互打,先各打50大板譴責一番,然後事情不重要的,為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就不起訴處理,或是雙方都一起判刑,以求公正客觀。而在陳水扁的統治下,政治運動頻率大增,更把衝突都拉到藍綠對立的政治立場上。

但是我們紅衫軍不一樣,或者再限縮範圍,紅家結束後,我所帶領的仁義之獅行動,不走以往的街頭路線,我們用希望代替憤怒,用鼓勵代替抗議,所以我們要求司法正義、為司法人員加油打氣,我們不搞丟雞蛋、砸石頭,所以我們吃蛋糕、點蠟燭、唱紅花雨,也因為和平、快樂,所以行動時間長達一年多(每天都出來唷),夥伴們出錢出力,每星期都出去行動,就像警察對我說的,我們辦的行動是最頻繁也最久,但是卻沒有一人被以妨害公務移送,另一方面,因為參加的人安全、愉快,所以大家都能持續參加,為了理念及整個國家的福祉,快樂的奉獻自己時間,我們應該算是當社會公益(義)在付出吧。(我知道看到這,您一定偷笑,說聲「沒用」啦,誰理您們,浪費時間,一點效果及改變都沒有)

換句話說,我們的社會運動已經換了一個模式,走出新的方法,理念可以是堅持不放棄,但是手段不一定要用不滿、憤怒的情緒當背景,而最重要的,以往警察總認為,會堅持很久的人,都是腦筋有問題,這種人表達有障礙,很容易失控,難聽點就是不是神經病就是精神病(不要否認,如果是您,您會不會有同樣的認知,這些人都「校ㄟ(瘋了)」,在那打死不退。)可是,仁義之獅的夥伴,有校長、有老師、有竹科員工、有企業中階主管、有退伍軍人、退休警察,當然最多的是婆婆媽媽們,長達一年多,沒有暴力、憤怒,卻能堅守愛與和平的理念,為「反貪腐」的目標奮鬥。

有點偏題了趕緊轉回來,因為我們的和平,所以不用上法院,司法人員也就不明瞭台灣社會運動有了質變,所以觀念還停留在舊有的窠臼內(雙方互槓),一旦出現狀況,習慣上就用既有的方式處理,當然就成為暴力者的幫兇,這裡,就出現司法改革的另一要項--別拿「習慣」的主觀意識,當做處理司法紛爭的唯一模式。

把話題轉回來,許鳳珠何許人也,很多人之前沒看過我部落格的,都一頭霧水,又不是政客名媛,誰認識她阿,所以再把之前發生過的情景大略描述一遍。

許鳳珠是挺扁迷,從98(2007)年2月24日就出來挺扁,當天在法院二樓走道的椅子上,貼著我身側對我咳嗽長達30分鐘(金牛座的硬脾氣,我就是不肯被她騷擾離開位置),結果傳染感冒給我,之後這一年半來超過百餘次的旁聽,各種難聽齷齪的話都說得出來,因為我不想去記這種下流無恥的內容,所以就不舉例說明,總之愛罵人祖宗、詛咒人子孫,拿男女關係來污衊、毀謗,但是因為我們出來的重點是在旁聽扁案,所以對許鳳珠的騷擾、挑釁、侮辱,全都承擔下來,不想浪費時間去對付。

今(99)年1月22日,許鳳珠變本加厲,從早上開始插隊、倒早餐屑到我包包、口出穢語,進去旁聽時,直接緊貼我身側,強壓長達快一小時,直到我故意突然向前,讓她重心不穩傾倒,驚動警察,讓我換到前一排才擺脫。當天庭期進行到晚上,她更在走道上,直接進行肢體攻擊,我終於忍無可忍下,晚上七點半,當場提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傷害。

沒想到此女也同時提告我公然侮辱、傷害,原本走路正常的腿突然跛了起來,兩個人一同被帶到派出所筆錄、中正一分局照像、蓋手印,然後送到地檢署拘留室關起來,等候偵訊,直到深夜11點半多才離開。

而檢察官就用著僵化的舊有思維來審理,相互提告,一定雙方都有動作,所以即便從早上都是許鳳珠單方面的挑釁,卻因為我有下意識的抵抗動作,所以變成雙方都有錯,乾脆都不起訴,公然侮辱沒有人證、壓著身體不算妨礙自由、打人沒受傷不算傷害(那拍人肚子兩下說吃太好,怎麼要拘役40天?)司法變成暴力者的幫兇,而暴力者更加肆無忌憚。

昨天7月14日,早上8點50分左右,我到達現場,挺扁人數已經超過16、7人,一堆人擠在樓梯上的平台及階梯上,沒有一條明確的排隊隊伍,許大姐則帶來兩張板凳,坐在人群後面的人行道上,我到達許大姐處,數一下人數,看來後補無望,所以就坐在板凳上,背對挺扁民眾,陪許大姐聊天,順便打開電腦,上網看股市。而警察大約五、六人,站在許大姐斜後方及身後馬路邊。

9點05分,許鳳珠突然冒出來,走到許大姐斜後方,指著我們對警察說:「紅鬼.....」,許大姐告訴我,許鳳珠比她晚來,應該排在她後面,剛剛跑到前面跟其他人聊天,我聽到許鳳珠還在講紅鬼,就站起來,把筆電放在板凳上,走去許鳳珠旁的警察前面,跟警察說:「警察先生,剛剛您聽到她叫我們甚麼?」許鳳珠就用台語說「叫你紅鬼阿,紅鬼、紅鬼」,我就跟警察說:「您聽到了,我現在要提告她公然侮辱。」警察愣了一下,問我是不是真的要告,我說是,他說他就連絡其他警察過來處理,兩個人要去派出所去,我說好。

許鳳珠開始大聲嚷嚷,說:「我知道你愛錢啦,要錢就去大陸要,回大陸去啦。」又回頭去跟其他朋友講一遍,就知道我愛錢,紅鬼又不是指我,我自己要跳進去自己承認,然後又大聲對其他人嚷嚷:「妳們都聽到她罵我白鬼了,所以我罵她紅鬼,我也要告她罵我」,其他的人就點頭敷衍她,她還在繼續在那紅鬼、白鬼胡說八道,這時有人說扁的囚車快到了,立刻現場一大半人全離開,剩下七、八個人在現場排隊。

此時我看到搜證的刑警把DV收在盒子內,站在遠處跟另一人聊天,立刻過去,要求刑警錄影存證,證明這些挺扁迷沒在現場排隊,違反排隊規定,刑警只好拿出DV拍攝。我再走回排隊處,許鳳珠還在那紅鬼紅鬼猛說。

這時博愛路開始出現騷動聲音,許大姐忍不住說了句:「小偷來了」,許鳳珠立刻大聲說:「甚麼小偷來了」,我就說:「笑話,一審被判貪污有罪,偷國家的錢,當然是小偷。」沒想到許鳳珠竟然說:「你罵我小偷,我要告你。」然後走到警察處,說:「我也要告許希爾,她罵我是小偷。」警察實在聽不下去,不想理她,就說等其他警察來了一起處理。

許鳳珠又站在我附近,繼續在那紅鬼、白鬼的說,其他挺扁迷有人忍不住就勸她少說兩句,許鳳珠還不肯閉嘴,繼續在那白鬼紅鬼,然後對著我又說了句拉薩gwei(垃圾鬼台語),我立刻跟警察說:「聽到沒?她還罵我「拉薩gwei」,許鳳珠立刻說:「我不是在罵她拉薩gwei」,警察就要許鳳珠少說兩句。

其他處理員警到了,要我們上警車到派出所去,我跟許鳳珠就一起上車,許鳳珠還說他要告許希爾,要許大姐也上車,警察不理會她,把我們兩個帶到警局作筆錄。

到了介壽派出所,員警拿走我們的身分證,各印一張給我們,要我們在空白處,寫下提告對方的內容,然後9點50分開始做筆錄,因為兩人相互提告,所以還要做被告的筆錄,我的筆錄內容很多,告許鳳珠公然侮辱罵我紅鬼、拉薩gwei,還有毀謗我愛錢,以及罵她白鬼,另外還提告妨害信用罪(散布不實),警察說這是類似的,不用再告這一項,我接受取消。許鳳珠聽到我提告公然侮辱及毀謗,所以也提告一樣,然後開始編故事,說我一到現場看到她,就小聲罵她白鬼,然後坐下來,之後許希爾也罵她小偷來了,所以她才罵我紅鬼。聽了真的是覺得此女睜眼說瞎話的功力實在夠無恥的了。

筆錄快12點做完,兩個人再送到中正一分局,11點還沒到,扁案的庭訊已經結束,所以一群扁迷都過來派出所門口,警察就要他們去中正一分局等,而我們從後門搭警車去中正一分局。

請繼續看:990714提告許鳳珠紀實-下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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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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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0/07/19 19:18
原來如此,還真的是辛苦妳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9 21:32 回覆:

這一年半來,跟挺扁的已經交手很多次,其實很多格友的建議,不是我不接受,而是都曾試過行不通,畢竟我們只有兩人,已經是被他們盯著的目標,又如何可以蒐證、拍到犯罪畫面,更不能當著她們的面按下錄音鍵,他們還會乖乖讓您留下罵人證據的。(而排隊時間從3小時到13小時都有,沒這麼長時間錄音的)

之前被挺扁葉彩美動手擰手腕瘀青,當時她在那破口大罵,我跟許大姐根本不甩他,還兩個人吃水果,她故意拿相機拍照,我還擺倒扁POSE給她拍,結果她更生氣,靠近我們繼續大罵還故意噴口水,我跟許大姐用紙擋住防口水亂噴,還故意說笑不理會她,最後她乾脆用身體擋住警察視線,膝蓋跪下來壓住許大姐小腿,然後出手攻擊我手腕,而警察從頭到尾都在旁邊看她罵我們長達一小時而不阻止,這就是我們在一審時旁聽的處境。這件案子我驗傷後提告,但是至今不了了之。

現在警察處理已經不會再像之前那樣隔岸觀火,但是我們也不想動不動就在那跟挺扁的相互對罵,所以還是抓到有力證據,再來提告。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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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願意
2010/07/17 12:59

天天聽你發洩

繼續發洩吧

偶願意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8 21:41 回覆:

謝謝

金拍ㄙㄟˇ ,這兩天跑去苗栗、新竹玩兩天,沒時間回覆


木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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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好
2010/07/16 22:24

我也很想支持妳,可是我認為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扁案也不知何時才會結束,結果一天到晚就在罵和回罵間告來告去,好像也不太好(我認為啦!)。

可能我和妳的個性不同吧!我是覺得我上次的回應沒什麼不好,以幽默的方法回嗆,想辦法氣死那個白目的挺扁者才最重要,不要因為一個人的因素就認為那個字不好,范是人我們同樣也是人啊,不必太在意那些枝微未節,更何況妳是回嗆她又不是把整個台灣給罵進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23:37 回覆:

基本上我是不想把自己搞得跟他們格調同一等級,在那互罵,而且您不知道的是,之前我們也曾經故意回嘴頂回去,當然不是罵髒話,但是換來的是更低俗的台灣國罵六字經拆上下段分開罵(別懷疑,那些女人就是會罵六字經的下半段),如果等到你聽到罵三字經再提告,他們更有理由同時提告你,因為你也說了。何必逞口舌之快,激怒他們換來更激烈的言語呢?所以大多數時間,就是任由他們去罵,根本關起耳朵不聽。

像這次,我連開口回嘴都沒有,對方都敢當著警察面前栽贓說我也罵她白鬼,如果我們自認為幽默去回應,換來髒話再去提告,反而自掘墳墓。

扁案目前看得出來,周占春合議庭已經開始懈怠(社會上的注意力降低,連開庭都開始斷斷續續在拖延了,連下次庭期都沒訂出來),這時候不直接提告許鳳珠,殺雞儆猴一下,將來還得繼續聽那群挺扁迷口出惡言,髒話罵個不停,我的耐性也快被磨光了。

現在就看司法是不是還在那姑息養奸,他們愈想息事寧人,我就只好不斷找機會告下去,直到許鳳珠得到懲處,警告那些挺扁迷少耍嘴皮子,少動手,學會基本做人禮貌為止。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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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委屈妳了
2010/07/16 18:11
我的想法和 ttt308 一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20:40 回覆:

唉,沒辦法,反正看歷史故事,沒甚麼是平順簡單就可以完成的。總是要有高潮起伏,才不會讓人家覺得爭取權利,用嘴巴喊喊就可以了。

現在是台灣要具體改變整個國家的司法體制,老百姓哪有坐在家裡吹冷氣、翹二郎腿,打打電腦、罵罵政府,或是看著那些名嘴在那天花亂墜、胡亂栽贓司法人員,然後台灣司法就會自己嚇醒,乖乖轉變,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用嘴巴就可以得到成功的。

要司法改革,總是要有人站出來表達訴求,願意花費時間出來,代表您認為這是重要且急迫的東西,否則不痛不癢,您就不會想犧牲自己寶貴的時間了。以目前台灣的狀況,就是讓人感覺不痛不癢,有也好、沒有也沒關係,所以那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要損失自己好處,去迎合社會大眾窩在家裡的嚷嚷。

與其窩在家裡看著電視發愁,我寧可跟這群失去理智跟是非的人週旋,測試司法改革的實際狀況,只要有進步,都代表我們的努力不是白費,不管是真有司法人員看到,或是老天爺看到都好。很多事情不是可以用具體成果來評估效用的,我相信蝴蝶效應,任何的作為,都會帶來影響,要有好的影響,就自己主動去做好的事情。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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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委屈妳了
2010/07/16 11:41

不能勸妳退讓~因為要妳當駝鳥妳會誓死抵抗

要鼓勵妳加油~我又覺得我太自私一直推妳上火線為我爭民主

這幾年台灣的民主已經變成民進黨做主.

這些挺貪污的歐巴桑目揪給屎糊著

陳水扁的貪污已是全世界公認的.現在連美國都要沒收他的財產

這下子要怪誰呢?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13:11 回覆:

就是有人不長眼,我們也只好苦中作樂,繼續奮鬥下去。

我來說冷笑話好了。

孟姜女哭倒萬里長城,那我跑到台北地院地下二樓,地基處,哭震司法,讓司法女神嚇到,趕忙從美國搬救兵來,反正民進黨除了打自己人外,都愛看外國人臉色,乾脆調派洋兵洋將來攻打貪腐,殺他個措手不及。

會不會很冷

人在做、天在看,我們的行動是做給天看,我們對老天還有期待跟希望果然老天爺也沒有忘了我們。


真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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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中計,勿被民進黨那批沒什知識的爛扁信徒纏住
2010/07/16 07:46
勿中計,勿被民進黨那批沒什知識的爛扁信徒纏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12:53 回覆:

呵呵,這些挺扁迷還沒有這種腦子去搞計謀,況且現在扁案的審理也陸續告段落,是該好好跟實施暴力者算總帳一下。

就當7月14日是正義的大反攻,美國也向貪腐開砲,這是特偵組檢察官努力多時得到的正面回應,該給特偵組檢察官們拍拍手,加油打氣,司法正義力量獲得的一大助力。

而我是老百姓,就算是跟老百姓開砲,啦啦隊對付啦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