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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05月20日,政黨輪替,特偵組發佈陳水扁、吳淑珍境管通知。
--97年08月06日,馬英九總統註銷國務機要費之發票機密,重啟扁案審理。
--97年08月25日,陳致中、黃睿靚自美回國說明,26日被限制出境。
--97年08月28日,葉盛茂毀損、隱匿公文遭到起訴(將國際艾格蒙洗錢情資交予陳水扁)。
--97年09月19日,中斷一年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再次開庭。
--97年10月06日,葉盛茂隱匿公文罪開庭。
--97年11月11日,陳水扁遭特偵組申請羈押禁見獲准。
--97年12月04日,葉盛茂一審判刑10年。
--97年12月12日,扁案首波 (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4 大案偵結,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夫婦等14名被告,並對陳水扁求處「最嚴厲之刑」。當天陳水扁被審判長周占春當庭釋放。
--97年12月25日,依後案併前案原則,將扁案合併95年國務機要費案,由蔡守訓審判長負責審理。
--97年12月30日,陳水扁遭台北地方法院再次羈押。
--98年01月19日,扁案展開一審審理,14名被告中,9名當庭認罪,1名重病暫緩審理,僅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未認罪,吳淑珍認罪一半。
--98年03月03日,陳水扁延押兩個月(3/26~5/25)。
--98年05月05日,特偵組追加起訴陳水扁、吳淑珍收受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涉嫌收賄。併入扁四大案一起審理。
--98年05月11日,陳水扁續押兩個月(5/26~7/25)。
--98年05月21日,陳水扁解除律師委任並捨棄所有證人傳訊與詰問。台北地院諭知公設辯護人為扁辯護。
--98年06月03日,特偵組簽發北檢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陳敏薰偽證罪。
--98年7月13日,陳水扁三度延押兩個月(7/26~9/25)。
--98年08月13日,偽證罪一審審理,扁家4人當庭認罪。
--98年09月01日,偽證罪一審宣判,吳淑珍一年,扁家二代各六個月,陳敏薰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98年9月11日,扁案首波4大案與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貪污、洗錢等罪,判陳水扁、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98年9月22日,特偵組偵結第2波扁案,認定陳水扁、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涉嫌侵佔機密外交款,起訴3人貪污。
--98年9月24日,陳水扁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裁定羈押陳水扁三個月(9/24~12/23)
--98年10月09日,扁六大案二審開庭,上訴者共12名,除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外,其餘被告維持認罪(蔡銘杰未上訴,蔡美利重病停止審判)。
--98年10月21日,機密外交案一審開庭,因事涉機密,採秘密庭,不公開審理。
--98年11月23日,偽證罪案二審開庭,陳敏薰翻供認罪,扁家維持認罪。
--98年12月17日,高院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98/12/24~99/2/23)。
--98年12月24日,特偵組偵結第3波扁案,認為陳水扁夫婦於二次金改等案涉及收賄、洗錢,部分企業高層涉嫌協助扁家洗錢,共起訴21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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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忍不住想說,那些名嘴時時刻刻掛在嘴裡的沒有進度,毫無進展的扁案,一年來起訴共5相關案件,起訴48人,扣除重複計算有34人,各案件一審十餘人當庭直接認罪,宣判扁、珍無期徒刑,陳水扁至今仍關在看守所中,這種成果及進度,可以用一句話「沒有進度、二二六六」抹殺掉,是誰在偷懶沒做事,光靠張嘴胡扯瞎掰?若讓媒體拉陳聰明下台成功,現在進度可能扁案連一審都停止,陳水扁放在外面亂跑、陳幸妤帶著第三代海外逍遙,而司法進度還在重新找特偵組的檢察官當中,或許這個社會真該徹底檢討,還要讓名嘴誤導視聽、製造焦慮,打擊司法、作亂台灣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