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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21:03:55瀏覽827|回應7|推薦18 | |
陳文茜在週一的文茜小妹大,討論三件事:扁家子女的偽證認罪、蔡英文要連署施壓司法釋放陳水扁、傳陳聰明提出辭呈。 而最開始的三十分鐘則是專訪法務部長王清峰,澄清說明了她與陳聰明之間,並沒有不合或相互不滿的事情。 從以前開始出來倒扁,就發現新聞報導跟事實常常出入很大,媒體非但沒有呈現"發現真相"的功能,反而常常出現"扭曲事實"的報導,所以我很早就對媒體的發言不予全信,而在扁案這種世紀大案,事關台灣整個司法體制、社會價值的重建,茲事體大,更不能只聽媒體的一面之詞,所以除了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外,更要親自去監督了解,發現真實狀況。 果然從12月起訴開始到現在,發現所有的媒體名嘴,沒有一個人親自去旁聽了解,這也就算了,他們忙著要賺通告費,但是連基本的"媒體專業"都沒有,對整個扁案完全不了解,除了翻翻報紙、看看新聞外,什麼功課也沒做。而報紙跟新聞記者,也是進進出出法庭,沒有一個人從頭聽到尾,沒有一個人從開始審理到現在每天出庭的,對扁案的認識,連三分都不到,而名嘴的發言,沒幾個人真的從人性面、心理面去邏輯推演分析(沈富雄算是比較有這方面的能力),反而是在炒作謾罵,唯恐天下不亂。 到現在,整個審理的進度到哪?為何拖延至今?沒有一個名嘴說得出原因來,藍梅玲是誰?邱瓊賢又是誰,大概沒有一個名嘴聽過這些名字,卻只會罵特偵組放水,結果一個總長跟人家吃飯,竟然重要過一個總統的貪污,寧可讓總統的貪污案被停止審理,也要讓總長因為跟人家吃飯而下臺?只因為總長人際關係好,就證明他跟人家有政商勾結?只因為吃飯的對象蓋的房子,被扁家人買了?難道跟建商吃飯,還要問他房子賣給誰? 有人說陳聰明吃飯,證明他跟商人關係太好,所以會官商勾結,幫助陳水扁?(怎麼連接的?因為商人賣房子給陳水扁?) 有人說陳聰明跟黃芳彥吃飯,所以證明縱放黃芳彥,證明在幫助陳水扁。(怎麼連結的?因為黃芳彥是陳幸妤乾爹?)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陳聰明、朱朝亮、吳文忠的行為都是一般人的人情世故被利用。卻被無限放大到不可原諒的地步,如果這樣要被檢討、離職,請問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就如同我們只是去監督貪腐的審判,卻被扣上賣台、國民黨的走狗、高級外省人的罪名一樣(我還不是國民黨員,更不是外省人呢,一輩子在台灣怎麼賣台?) 重點是老百姓難道自己都無法分辨輕重緩急嗎?是陳聰明的人脈關係重要?還是陳水扁的貪污要嚴辦重要? 大家用陳聰明的人脈好來認定對扁案有放水的證據,這種邏輯合理嗎?但是攻擊陳聰明逼使他下台,讓特偵組解散、扁案中止這個卻是很確定的事實,為什麼大家不看這個嚴重性,卻反而一味罵陳聰明的人脈好,人脈好可以構成犯罪,需要到下台地步嗎?真的人脈好比貪污還重要嗎?寧可讓扁案辦不下去,也不容許陳聰明的人脈好?? 有人說因為縱放黃芳彥,不查寶徠房子誰買的,證明陳聰明有放水,拖延審判,(新聞夜總會常談,不要再要求我提出誰說的,每個名嘴都在說。) 先來講黃芳彥跟寶徠,請問黃芳彥犯了哪個罪,證明他是帝王證人,擁有扣死扁家的犯罪證據的?如果名嘴認為他是帝王證人,那應該知道黃芳彥有什麼"天王"資格,可以值得做"帝王證人"這個位子,請舉證說明。 但是我先來說去年特偵組查辦的四大案好了,去年520政黨輪替,陳水扁立刻被限制出境,814瑞士公文爆發後,12月12日起訴,這四個月共偵辦出國務機要費、龍潭案、南港案、洗錢案四大案,相關的關係人多達300位,傳喚做筆錄的超過500人次(因為沒直接相關的人如張俊雄、葉菊蘭、蘇志誠都被傳喚,當中包含黃芳彥)。 據陳鳳馨上週五在新聞夜總會中所提到,特偵組共境管114人,而黃芳彥在這四大案中的角色,一來沒有名字牽涉到其中,涉及洗錢或提供發票或介入關說;二來黃芳彥帳戶沒有出現在洗錢人頭名單中,在如火如荼偵辦這四大案中,發現到扣死扁家的帝王、帝后證人: 1.陳鎮慧:吳淑珍的帳房及跑腿,把國務費案的發票明細全部揭露,更是幫忙匯款、轉帳的實際操作者; 2.吳景茂:同樣是吳淑珍的跑腿及人頭帳戶,幫助匯款、洗錢; 3.蔡銘哲:吳淑珍的白手套兼跑腿,幫助貪污、洗錢、匯款; 4.陳心怡:陳水扁的秘書,總統辦公室的地下帳房、金庫,幫助貪污扁收錢、管錢。 這些人證扣住扁家的犯罪事實及資金流向,讓扁家人犯罪人證、物證俱在,才能一起訴就讓陳水扁"呆"在牢中(那個暗樁周占春就甭提拉)。 請問:如果今天全力去追查黃芳彥,可以在短短四個月內查出這麼多線索嗎?黃芳彥是麻醉醫生、新光醫院副院長,吳淑珍會笨到找麻醉醫生去跑銀行匯款嗎?會告訴黃芳彥每個鑽石的來源跟捐獻者嗎? 當然黃芳彥有他的另外不法在,但是在全力查辦有線索的四大案之下,要旁枝末節都拉進來一起追查,雜亂無章嗎?還是抓住主軸,先辦查到的,用證據來說話,然後再拉出一串粽子來,(這四大案可拉出10餘名被告,還有後面第五案陳敏勳跟辜仲諒,以及一堆等著還沒起訴的馬家兄弟、杜麗萍...),黃芳彥真的能拉出多少人證跟資金流向的?他在四大案中別說帝王證人,連乞丐都不是。如果沒查到黃芳彥的不法,請問用什麼名義去境管?他不是笨蛋,九月份一堆人陸續被關到看守所,媒體又不斷報他的名字,他難道需要笨到要人通知ㄧ聲才懂得要跑嗎? 同樣寶徠是買是租,查出來就有很大進展嗎?會扣死扁家嗎?需要立刻去查辦?把整個偵查步調搞的東一塊西一塊,扁家的不法多著呢,難不成賣官、賣地、賣國產、賣國營事業、蓋蚊子館這些都要全部一起扯進來辦,才叫沒有拖延?(如果這樣一年可以全部辦完,那才叫神,更別說四五個月了。) 在已經審理的四大案中,一來沒有切割分辦(四大案合併起訴),二來沒有三退起訴書,三來沒有縱放陳水扁,四來沒有更換檢察官,這些可以幫助貪污扁的合法手段,陳聰明都沒使用,而520立即限制陳水扁出境,11月11日更羈押禁見,二次抗告讓蔡守訓有機會重新把扁羈押在看守所,防止串證、脫逃,這些都是要總長同意才能行使,證明陳聰明沒有幫助陳水扁,這麼明顯的事證不談,卻拿陳聰明的人脈大作文章,推論他幫助陳水扁,真是讓人氣結到不行。 名嘴在擔心陳聰明幫助陳水扁,讓扁案無法偵辦下去的情況下,卻反而去攻擊陳聰明,還公開說寧可讓扁案中止(陳鳳馨説過、2100很多名嘴都也曾這樣表示意思過),就是要逼迫陳聰明辭職,這種邏輯不更奇怪嗎?司法人員努力在辦案,卻一味質疑他們不辦案,不是他們不辦,是名嘴不看人家已經端出的成績單,就像一個翹課的學生怪老師沒有學問不會教一樣,誰才是該被譴責的對象? 幾個人對司法人員的加油打氣,真的快比不上整個社會對司法的攻擊謾罵。星期二下午三位法官又再次沒有宣布退庭,坐在位置上,等我們的支持鼓勵,看來民進黨發動連署,意圖對法官施壓,不准羈押貪污扁,對法官的精神壓力真的很大。 而這個社會的焦慮跟不明究裡的謾罵,對司法人員製造的精神壓力,更是百倍於敵人的攻擊,真的該好好去反省檢討,台灣肅貪的輕重緩急了,真的是總長的吃飯重於總統的貪污嗎?在急著要辦出結果時,卻寧可中斷一年不辦重新換人? 別認為陳聰明不重要,換了他再來一個辦就好。現在的他真的很重要,一旦離職,換新的人不一定會更好,台灣找不到聖人來做總長職的。重新組合的特偵組也不一定會更有心查辦,如果舊特偵組都在努力之下被撤換,誰還要承受莫須有的指控,接下這個棒子?即便接下,等上手後回到目前進度,都還要一年後,當中還可能有司法暗樁趁機銷毀資料,變數之大,不是說換就換這麼阿莎力就可以解決事情了。 老祖宗的話:一股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司法查辦不斷被阻撓、中斷,怎麼還有力氣繼續偵辦下去。別讓台灣成為菲律賓第二,20年後把所有財產還給扁家,說聲對不起,查不到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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