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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之人喊釋憲--陳水扁申請釋憲的可笑作為分析
2009/01/08 00:57:58瀏覽1126|回應3|推薦11

陳水扁律師抗告失敗,且不得再上訴,因此決定申請釋憲。為了了解釋憲的可行性,所以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相關法條,拿出來看看,貪污扁憑哪一條可以釋憲。

   解釋案件之審理

第四條  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如左:

一、關於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

二、關於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三、關於省自治法、縣自治法、省法規及縣規章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前項解釋之事項,以憲法條文有規定者為限。

第五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第七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該機關依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見解之拘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之聲請,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聲請統一解釋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第十條  司法院接受聲請解釋案件,應先推定大法官三人審查,除不合本法規定不予解釋者,應敘明理由報會決定外,其應予解釋之案件,應提會討論。

從上面的法條來看,第四條不相關,第五條中第二項關於人民權利,要等到「確定終局」,意思就是三審定讞後,違反憲法才能申請釋憲,陳水扁案件連第一審都還沒開庭,怎麼釋憲?所以如同最後一句: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若想要用第七條統一解釋,也要三審定讞,陳水扁宣判內容跟別人判決的法條見解有異才行。

一個學法律的連這個都不知道,還有什麼資格當律師?看來扁律師搞釋憲分明就是故意在拖延審判,也故意製造司法刁難的假象,來博取無知挺扁人士認為「司法打壓、政治迫害」的錯誤認知。

即便申請法律與憲法牴觸要求釋憲,觀看憲法,扁律師可以拿來使用的,大概只有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因為羈押,所以違反陳水扁居住及遷徙自由,那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釋放出來了。

不過如果這樣,老百姓更可以要求釋憲了,以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老百姓這八年來因扁政府官商勾結,導致不公平競爭,失去工作機會的人不知繁幾,憲法第15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根本做不到,失業破產活不下去想自殺的人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嗎?

再從憲法第48條: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這一條特偵組特別拿出來,要求法院求處最重之刑責。

    一個貪污收賄、官商勾結、洗錢海外的總統,非但沒有增進人民福利,還竊取人民血汗錢,更讓台灣百姓丟臉全國際社會,未保衛國家,還故意造成兩岸緊張、需要國際社會嚴正申明的狀況,罪惡滔天,罪不容誅。

    再依憲法第50條:總統於任滿之日解職,及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如今陳水扁已經任滿解職,貪污案件當然必須受刑事上之訴究。所以陳水扁少在那哀哀叫,企圖拖延狡賴。

    要釋憲,老百姓每個都比陳水扁有資格,排到最後面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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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2545941
 引用者清單(1)  
2009/01/08 18:10 【有理想所以呼吸】 哈,李慶安怎能與陳水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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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9/02/07 20:19

賊喊捉賊!

內亂之人喊人內亂!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02-09 15:07 回覆:
這就是扁集團跟民進黨目前的作為,扁無恥,無所不用其極去搞小動作;而民進黨卻意圖拿其他事情渲染擴大,意圖模糊焦點、轉換話題。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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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佛爾:妳在作歷史鑑證,鑑證阿扁的無恥
2009/01/08 18:08

李遠哲、李鴻禧只是陳水扁妝點門面的棋子。

智識份子過度膨脹的例子,就屬李遠哲、李鴻禧為個中翹楚。

他們只有立場,那是宗教了,跟是非對錯無關。

目不識丁的阿媽還懂的貪污是不對,可笑的是高級智識份子比不過鄉下老太婆。

至於吵得陣天價響的李慶安,

頭腦沒燒壞的人都清楚,李慶安與陳水扁的情節誰嚴重呢?

李慶安有貪污嗎?李慶安有新加坡、瑞士、日本、美國四處藏錢嗎?

李慶安有向企業勒索賄款嗎?

李慶安有冰種翡翠無以數計進貢的寶石嗎?

李慶安有開著積架車出入軍營如自家門,帶著百萬名錶的兒子嗎?

民進黨竟還在包庇陳水扁,真不知廉恥為物!

民進黨辭窮,也多虧有個李慶安讓他們玩議題。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01-08 18:38 回覆:
李慶安表面上跟陳水扁似有同工之妙,兩個人都犯錯還拿自己犯的錯去指責別人,並且無法立即舉證自己清白,拖延賴事。
但是差別是,李慶安問政用心,沒有貪污舞弊,陳水扁把整個台灣經濟掏空、官商勾結、外債高築、洗錢海外、賣官賣國產,罄竹難書。
民進黨非但不切割譴責,又犯了同樣毛病,牽拖別人,把別人扯下來,好像自己就沒事了。國民黨也犯了同樣毛病,指責陳水扁,卻姑息李慶安的事件拖延一年,這兩個政黨都讓人搖頭。
現在只能靠老百姓,陳水扁的案件攸關台灣司法的獨立及正義,更是攸關台灣道德重建、政府誠信、經濟根基紮實的最重要時刻,政治不清廉,投資就不敢進場,影響整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各個層面,不能縱容姑息,更不可敷衍了事。
老百姓要團結共同監督,才能扭轉台灣的環境,希望我們的家園能有重建的一天。

孤單巨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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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很透徹
2009/01/08 15:38

分析的很透徹

但是..............

連李大諾貝爾得主,台大榮譽博士李鴻禧........

這些高知識份子 ,嗯~~~嗯~~~還有還有

在那三X 大X新聞的一些學者教授們

不都是高知識份子嗎????

這些人還不是挺到深處無怨言呀!!!!!

唉~~~

就只有老百姓知道禮義廉齒而已吧~~

當然還包括了國民黨的李 X安了

錯的事為什麼都有一大堆理由呢???

可悲的台灣教育~~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01-08 16:54 回覆:

應該怪台灣人長期的鄉愿及縱容,導致犯罪之人死不認錯,或是牽拖別人下水,好像別人也有錯,那就大家都沒錯了。最可惡的用語就是"歷史共業"。

所以這一次台灣人民不能再鄉愿縱容,更不能容許特赦,因為前例一開,以後的元首、貪官全都可用"歷史共業"的說詞比照辦理,誰當選誰就可以大吃特吃國家財產,還有"陳水扁條款"可以做保護罩,台灣將永無寧日,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看看菲律賓跟韓國就知道,永遠有元首貪污的情況發生,經濟永遠無法大幅成長。

老百姓要相互打氣,一起監督這次的審判,絕不能因為時間拖長就放棄或厭煩,最後任由政客隨便應付應付,司法不了了之,只有全民監督,司法才不可能鬆懈。台灣要重新經濟奇蹟,貪腐一定要消失,建設的資金才能落實,外商才會過來,老百姓才有生存的機會,辛苦了,大家一起加油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