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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是否為已被安插好的內應?
2008/12/19 01:49:13瀏覽1846|回應2|推薦3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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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uc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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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過程幾可確定是黑箱作業!
2008/12/19 16:52
扁案分案 遭質疑    <世界日報>


【記者董介白台北16日電】
前總統陳水扁被訴貪污,台北地院的分案過程暴露諸多不合理的地方,據了解,周占春所屬的重大金融專庭,原本表態拒接,但院長楊隆順最後以社會重大矚目案件為由,一手主導指派金融專庭接手,由於北院的金融專庭6位法官,已有兩位法官手中有案,周占春審判長中籤的機會高達二分之一。
界人士表示,台北地院對扁案的分案,暴露出罕見的「指分」味道,由於指定分案,在檢察機關為常態,基礎是檢察一體,但在審判獨立的法院,「指分」易流於操弄的弊端。

上周五下午,特偵組向台北地院起訴陳水扁貪瀆案,在正式抽籤前,地方法院的高層一度欲協調由蔡守訓審判長接手,但隨即引起部分法官的反彈,至於周占春所屬的重大金融專庭也傳出拒接聲音,表示應由18個刑庭全部一起抽籤。

據了解,因應扁案起訴,台北地院並未召開刑庭庭長會議,最後重大金融專庭接案,是由院長楊隆順以指派方式,要求金融專庭抽籤。

北院法官私底下質疑,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享有減分案的優待,而且產生方式是由院長遴選,院長最後以社會重大矚目案件為由,指派重金專庭接案,卻捨棄全體刑庭法官一起抽籤,實在令人不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8-12-19 17:15 回覆:

這麼重要社會矚目的案件,卻完全操控在楊隆順院長手中,在他早已自行決定的三組人馬中公開抽籤合議庭,這種口袋內的民主,實在讓人無法相信司法的公信力。

看到瑞士代表處劉寬平的倉促上任,然後拖延正式公文傳遞,如今看到楊隆順的經歷及今年以來對金融專庭的作為,對照今日周占春的離譜判決說詞,背離廣大民意,這樣的司法獨立性及公正性,難怪無法讓人信服,引起民怨。

看來除了譴責周占春外,也有必要調查一下金融專庭的設置及遴選過程,是否公正、公平、公開、超乎政黨及扁派色彩。


cmuc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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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億元專庭,還是阿扁專庭
2008/12/19 10:35
法界憂:金融專庭功虧一簣
2008-07-02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我國第一個「金融專業法庭」,將於8月29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張。雖然距離金融專庭運作還有2個月,但有被選入金融專庭的資深法官擔心,金融專庭會變成「1億元專庭」,以致於讓司法院政策成立金融專庭的美意,功虧一簣。

 根據司法院指示,未來金融專庭承審案件,以該院所頒「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2條第23款違反證交法等10種金融有關特別法規定被害法益在1億元以上,及24款第5目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報經法院「院長」核定的矚目案件,得列為金融專庭承辦案件範圍。

 金融專庭資深法官表示,所謂經院長核定、被害法益1億以上矚目案件,這是附加規定,上級的考慮是擔心金融專庭法官「沒有案子可辦」,但此項規定,未來恐怕成為凡是「1億元以上」重大刑案,都交辦給金融專庭的漏洞,金融專庭將流於形式,變成「1億元專庭」無法再講求金融專業性質了。

 該法官指出,日前庭務會議決定,9名金融專庭法官,除兩位庭長及1位審判長外,其餘6名法官,將把目前承審中最棘手、最重大的舊有案件一起帶到金融專庭,作為過渡期間承審案件。因此開辦初期,絕無可能「無案可辦」,再說,就算被害法益不到1億元的金融弊案,將來若不分交金融專庭承辦,也將引人非議。以目前北檢偵查中的案件,遠航案、巴紐案將可能成為金融專庭首批承接的重大弊案。

 北院指出,陳興邦等9位法官首批承審法官,都經過遴選曾經承審重大金融、經濟案件經驗,例如周占春法官為台開弊案的承審庭審判長、蘇嘉豐承審太電弊案、陳勇松承審特偵組起訴的中藥商、牙醫等公會弊案、林柏泓則是中興銀受命法官。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8-12-19 11:30 回覆:

化解北院金融專庭爭議 賴英照親上火線
2008-08-11 【/台北報導】
 北院法官林孟皇,日前以「我們已準備好要成立金融專庭?」為題,透過「與院長有約」網站,向司法院長賴英照上書萬言,質疑北院遴選法官的程序正義有問題、設金融專庭沒有「便當條款」不符勞役公平等,賴英照因而親上火線化解危機,他說,為使法官迅速累積專業及辦案經驗,俾利妥速審結重大金融案件,實有必要成立專庭。

 司法院指定台北地院成立金融專業法庭,並決定在本月29日正式開庭運作。

 籌組過程中,曾承辦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台開內線案的法官林孟皇,因對審理金融案有濃厚興趣,也有意願參與金融專庭,卻未被徵詢意願。因此他在6月26日以「家庭手足分工的心態看待金融專庭成立」的心情,直接向賴英照提出問題與建議,他認為,唯有程序正義與制度理性,才能建立可長可久的金融專庭。

 林孟皇指出,北院院長楊隆順自行「遴選」專庭法官,而原先有意願的法官,卻被說成無意願。他質疑,這是號稱「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對待自己人所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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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隆順 是政治大學法律系、文化大學法研所畢業,司法官訓練 所第十三期結業。歷任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 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民事廳廳長、高雄地方 法院院長。
92年原任職司法院廳長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96年由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接任第二十任的 台北地方法院院長
楊隆順對司法最大的貢獻---就是對邱毅2004年總統大選開票當日,糾眾到高雄地院抗議乙案,速審速結,2006年在TVBS-2100節目現場逮捕邱毅,除去當時執政黨民進黨的天敵,是否因此而急速升官為台北地方法院院長?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升遷時間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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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個人的想法來看:

楊隆順96年才升任台北地院院長,頗有扁政府臨時撤換瑞士及新加坡代表的味道。
楊隆順上任不久立刻執行金融專庭,然後自選 三位庭長負責,人謀不贓味道更濃。
一個展現司法正義的地方,卻在全民面前,公然舞弊,從源頭就已經腐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