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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02 16:28:24瀏覽95|回應0|推薦0 | |
修心七義(十四)/釋蓮前法師 接下來在談到皈依的學處及功德前,再引鄔金之蓮華生大師,以化身方式現成人身,對於卡珍公主(移喜措嘉佛母)所請問:「大師,請慈悲授以一切佛法之基本,斷生死之法門,小因而得大效,易行無苦之方便。」的問題中,來進一步明瞭祖師對於皈依的開示教授教導,因為「皈依」的理趣密義是甚深的。
化身大師言:「皈依為一切佛法之基本,三寶為一切佛法之支柱。皈依乃其支分及斷生死之法。」公主白言:「皈依之精要為何?其義何在?又可作何分?」大師答云:「皈依之精要為以佛、法、僧為師,道與道伴,並誓言其為所得之果。故皈依為誓句或接受,何以此種接受,名為皈依?此名為皈依以接受佛、法、僧為支柱,皈依處及令離苦障大怖畏之護持,及拯救者故。此為皈依之精要。皈依之本義為求免於下三道之恐怖及離外道認五蘊中有我之邪見。其分齊為三:外皈依、內皈依及密皈依。」
此中蓮 師 教授「皈依」之精要,是要以佛、法、僧為師,道與道伴,即可知是要師法、學習從學於佛陀的教示及身證,一切有情皆具足清淨圓滿之法身自性如來藏,皆可現證成就圓滿之佛陀果位;法,雖然情器世間,甚至一切法界,無不可不稱為法的,但佛為眾生所開示的佛法,是為眾生要悟入解脫之義利安樂而所宣說,所以法是解脫之道方為是,非為攀緣之相似世間法;僧是追隨弘揚佛陀菩提真理之次第成就者,不但以身成證,而且住持佛法並為三界六道有情之依怙與道伴,誓為大眾的救護,輪迴未空,救度不盡。於此方誓言為皈依所得之果。
所以,皈依是要視此為誓言,並為接受。接受意是為要遠離世俗攀緣不知解脫的妄想分別念,在自心之心中深處無倒的明白了知,並以肯定、不退的勝解信心,以佛、法、僧三寶為支柱,皈依處及使自己離苦障大怖畏的護持及拯救者。於時真實的恭敬、感恩,清淨念及功德將如實的生起圓滿! 祝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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