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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02 16:24:34瀏覽115|回應0|推薦0 | |
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四)/釋蓮上法師 (聞法時應捨棄之態度) (二)五不持──(2)持義不持文──如果認為文字結構只是泛泛空談,沒有任何實義而輕視詞句偏重甚深的意義,但若不依靠詞句不可能了知意義,則詞句與意義就會互相脫離。
佛法深廣,浩瀚如海,雖然我們也曾聽聞修學,但由於在聽聞佛法方面上還未完全能夠領受,以至於在時間、心力不足之下,造成個人對佛法的認知有限,處處顯得捉襟見肘,無法獲得整體佛法的正確面貌,和如何掌握實踐重點及抉擇次第等,故無法生起真實相應的智慧、福德,致而疑惑叢生及修行不力,甚至退失信心等。若能於基礎佛法的根本教義上確實力求了知,慎思明辨,於義理文詞能通達意會,必能讓障疑消盡,智慧自顯。
一切經論的文字結構都是佛陀祖師宣說的正理,其實涵義是非常甚深的。經典文字義理的詮釋,非是我們凡愚智淺的有情(包括初學者或已經學習一段時間的修學者)所能了知的。必須經過具德上師善知識的口傳指導教授,依次第法門觀修,漸漸斷除無始以來障礙我們的無明(俱生和遍計)。《法華經》云:「世尊之所以出世,祂唯一的本懷,就是要開示眾生悟佛之知見,行佛的智慧。」是故行者在還未能達到證悟時,不能用有情雜染的心識,去解讀佛法內義。
在《大難釋》中解釋,對於正得的含義,就是不但對於法的詞句要無誤,對於法的意義,也要通過觀察獲得定解。首先要瞭解如實見故,如實說,如實聞,如實修。內道佛法的過程,即是導師自己現見諸法的實相,所以他所說就是真實義之法,聽聞之後隨順修習,也必然會現前證道。這些也就是正見、正說、正聞、正修。所以,以說者無迷亂,所說就不會顛倒,也就能帶動聽法者趣入正確的義理。
在以前印度的外道學者寫論典,辭藻極其優美,就像詩歌一樣,但因過於執著文字,反而喧賓奪主,影響到論典所表達的真正涵義。佛教為了打破這種可能引起傲慢的陋習,而故意讓一些密續部的很多用詞違背文法,其用心良苦,就是為了讓我們不要執著文字,文字表達愈簡單越好,以便讓所有人都能明白,這樣才能調伏有情眾的煩惱,但也不能矯枉過正,陷入另一個極端──僅僅抓住意義,根本不考慮整個文字名身(整篇或段落的意義)。如果完全脫離文字內容,也無從表達內義,反而會有斷章取義的過失。佛法內容存在著表面的前後矛盾與衝突。如何取捨辨別,及怎樣尋找佛法的終極涵義,就是十分重大的課題了。
今天和大家研討至此。祝智慧昇顯,清淨無礙。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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