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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五)
2013/10/02 16:52:34瀏覽120|回應0|推薦0

正確聞法與皈依之要則(十五)/釋蓮上法師

(聞法時應捨棄之態度)

()五不持──(3)未領會而持──如果沒有理解了義、不了義,以及具有密意的各種說法而受持,則會誤會詞句和意義而違背正法。

 

  佛陀教法是一部圓滿的經典,它具備了許多特質,引導有情離苦得樂,解脫成就。以修行次第而言,首先要先了解一切佛教法皆不相違背。一切佛語皆為教授、口訣,防護落入罪業淵藪及可以輕易了解佛陀密意等。其中了悟一切佛教法不相違背這部份,就是我們今天的主題:「了義與不了義之說。」若不深入理解與證悟,如入寶山而空手而回,豈不可惜呢?

 

  佛教法,世親菩薩曾云:「佛正法有二,教、證二法。」「教法」是佛陀親口傳講的,或者經過佛陀加持、菩薩寫下的經典教法,經典當中的許多字面敘述會有一些出入。例如顯密的經續;大小乘的典籍中一些小地方會有相異的敍述。「證法」是指個人的修證,其中包括了戒定慧三學。在修證過程中,例如戒律持守開、遮、持、犯的說法不盡相同,但最後總歸是使身口意清淨。

 

  但對於通曉佛陀教法精髓的人來說,每一個法門都是證得究竟菩提果位的法門。如果對於佛法道次第的內容,有一個完整的理解,將會知道佛陀的教言;顯密的教法;解釋經教的論典,包括印度大師及藏密祖師的著作,這一切都是要廣聞的,才不會有這部論典有錯誤,或那部論典不必修學的錯誤分別。因為一切口訣教授,都是幫助我們成就圓滿佛果的方便法門。修學如果知道如何修持及有能力修持的人,則會有以上的認知。然而不做任何修持的人,是不會明瞭的。例如一些喜歡咬文嚼字而不重實義的學者,當他們解釋經典的時候,因為沒有經過修證,就會說顯密二法的密意是互相違背的。

 

  佛陀三轉法輪所說經典內容,有同及不同,甚至表面上看似矛盾、衝突。其實是佛陀依眾生不同根器而應機開示佛法,是故在各經典中即有了義及不了義的論述。例如佛陀說有我的時候,我們會馬上以為有我,這樣理解是不正確的。我們應該去了解,佛陀當時說法的對象是誰?因對象有所不同,所以開示不同的內容。佛陀是隨順眾生不同興趣、類別和根器而開演佛法。

 

  我們如果不了解佛陀的法教為什麼會有差別,分不清佛陀是在什麼情況下說有我、無我、了義、不了義,就會誤以為經論相互矛盾,而修持時也會覺得不適,疑心重重,於理法上產生障礙。是故修學上首先要依止斷證功德的上師善知識,在他們的教導下,即能了知一切佛法經論是不相違背的。今天就說到這裡,下回再繼續研討。

 

  祝福慧圓滿,精進勇猛!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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