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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犬女王收到的第一封情書:別在我不在時,打我家電話
2009/05/01 11:01:24瀏覽5639|回應1|推薦4

WW(我現在正坐在「周家」牆上)

    想來真是不可思議,我至今尚未予妳寫過半封信,我們幾乎把「我們相處」的時間與精力,都完全花在看不到對方肢體語言的談話上了──沒有新的肢體語言,戀愛怎麼可能發生呢?更何況是「談」戀愛。

    我一直認為我對妳知道的是那麼的少,而,你願意告訴我的更是那麼的少,妳不願意回應我的又是那麼多;更悲慘的是,妳又是那麼的喜於飄忽莫測。

    一直到妳今天早上告訴我妳「為什麼昨天妳的心情那麼好」,我那顆豬腦袋才恍然我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從妳過去的「表態」,我真的以為我昨天早上那麼說,若不是令妳「不想聽」,就是又讓妳「感到很噁心」了。我沒忘記我所說的,但我完全沒能意會到,它竟然是與妳昨天那種「飄忽莫測」的口氣「緊密相連」(此時說這四個字真令人感到無比辛酸──過去無數個的夜晚,我常是這樣感覺到妳,感覺到在我們之間的空氣散放著一種像蜜般的氣息的)。我真的完全信了妳告訴我「因為妳今天又跟老闆提了一次辭職的事」了。

    我當然知道世界常不是我所想像的那個樣子,他人更不是我所言說的模樣。但,但,但(我說這個字,咬住了我的舌頭,底下的話確是錐心之痛),我一直不能理解當我那般地挖心剖腹與對方交心,我將我的懦弱、勇敢、明確與無知,赤裸裸地攤展開妳的面前時,妳卻可以回應給我一片冰冷的牆。我對這個世界是怎麼回事,真的無從揣測了;我對妳真正渴想的,感到伸手無可觸及了。

    然後,妳提醒了我「我們是分屬兩個世界的人」。我覺得眼前那面牆一下子碎落開來,扎扎實實地砸在我的心窩。

    記者會後,我趴在三樓的欄杆上俯視樓下中庭那顆巨大無比的耶誕樹,那真的很美麗,完全不需要什麼深沉之想就可以辦到;我再度想到妳中午提醒我的。我慢步下樓,看著來來往往的遊客與坐在一張紅椅上的耶誕老人合影。我看了一下,借著一個小空檔上前與耶誕老人聊了一下下。他要我也跟他合影,我對他擺擺手,準備下樓梯,他快步趕上我,拍拍我的肩,信手將他的紅帽摘下來,戴在我頭上。訝異中,我看到前方玻璃窗上的我。

    在那時我「確信」一件事:妳是應當活得像妳今天中午說話那種「無比輕快、愉悅」狀的(其實昨天中午我打電話給妳,是想讓妳聽一小段不到一分鐘的「梁祝協奏曲」,那其中的一段充滿著無比甜美與溫柔的氣息──像「我們的夜」。但妳的不按牌裡出牌,令我在錯愕以及長久以來的不瞭解中,再度沉重地低首沉思與言語起來了)。

    我謝謝耶誕老人,拉開玻璃窗準備離去,轉身看了玻璃窗內的耶誕歡樂情景,心中突然有種莫名而無比酸痛的觸感:妳只要遠離我那些有八百斤之沉重的言詞以及「想的太多」(不到一個月之前,侯孝賢也用這個理由拒絕了我向他要手機號碼),妳就可以活得「既簡單又快樂」。

  騎在天色逐漸暗淡的中山北路上,尤其是經過寬闊的中正紀念堂時,我的心變的無比的平靜。想到我過去的言詞對那些女子是怎麼的「加害」,我沒想到「犧牲」(請妳不要嘔吐),但我有這種動感:沒有沉重的我(記得剛開始,對妳,我絕不是這樣的;在聽了妳說的秘密後,那確實「輕易而自然地」令我再度回到過去的沉重與沉痛),妳至少更有機會活得更「輕快而愉悅」的。

    是的,妳沒說錯,這是我自己作下的決定,獨裁的決定。我不敢,我不敢像禮拜一那樣勇氣十足地懇求妳「再給我一點點機會」;「妳的事情」很可能沒有我所想像的那麼嚴重。我不敢再把我無比的想像加諸在妳身上了;或者說我想到了那頂耶誕紅帽,妳沒有它也可以輕快起來的,而我總是(到現在還是)以為妳只有戴上它,才能使妳見到窗外的快樂──這只消一「看」就知是多麼幼稚的「想」法啊!

    我這麼想:我不當「再在妳身上作實驗」了。

    結果,我心平氣和地對妳說了我的獨裁。

    結果,妳清晨打電話來,幾度來回之後,我才知道我犯了一個天大的錯:原來我早上的最後一句話,才是造成妳整天像吃錯藥般「脫離我們這兩天來,那種接近於心有戚戚焉的軌道」的真正原因。──妳若不說,我那顆豬腦袋真的永遠不得而知(而會以為那話是令妳難堪的)。

    我不敢請求妳能原諒我「再一次」的錯,但我懇求妳能再給我一次「瞭解與貼近妳的機會」。

    請妳看在這近兩個月來,我們那令妳充滿無比幸福的日與夜、我們那令我充滿溫馨的夜晚,這種無比珍貴的緣份的份上。

    我求妳,千萬別在我不在的時候打我家裡的電話,那會令我心痛不已。

    「我懇求妳,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在妳耳邊如此輕聲地呼喚。

                                               

                                 勞倫絲,2000/12/22 

註:WW今年農曆春節時給我傳了一個簡訊,最後還署名「敗犬女王」。

過幾天,我到書店裡去把這本書(2006/12中譯本出版)找出來惡補一番。

裡面並沒有什麼令我感到驚豔的地方,但令我吃驚的是,原作者的名字竟然跟我去年著手寫的一本長篇小說的女主角只差一個字。

書中那「左敗、右勝」的簡單理論,倒令我想起WW:當時的我,之於她,有點像「河豚」──她能罵我的最毒的台詞也只有那句「去吃大便」,而她卻經常說我是「又毒又很敢,不過還算有趣」。

當然,那是她的標準,我從沒這樣自認過;我總認為我是我見過的男人中,最老實、最笨的。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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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sunny&aid=290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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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小建議
2009/06/26 09:24

....第一次來

只覺得 深綠底 粉紅字..

讓看的人 ..眼睛.. 好吃力...

Lawrence(yensunny) 於 2009-08-04 06:57 回覆:

個人覺得還好

不過  我會多做點顏色實驗

看看  怎麼配色  閱讀起來比較悅目

感謝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