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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0:03:31瀏覽7727|回應50|推薦336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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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4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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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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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麼同居?
2010/09/16 06:16
我和兒子談過這議題:
「如果你們果真相愛,就應該結婚,互相扶持一輩子。
如果不太相愛的話,就先同居看看。」(我這一招叫做以退為進)

兒子瞪我一眼:「不太相愛就分手了,還同居?有病?」 (正中下懷)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21:09 回覆:

好險~~

萬一公子說:「不太相愛就同居看看會不會相愛。」那怎麼辦?


cpbass萍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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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2010/09/16 03:56
 我也是,公證結婚不算,正式宴客才能"同居"
除了教導下一代正確性觀念,天天求 神保守下一代的身心靈,也很重要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21:03 回覆:
萍兒也是糊里糊塗結兩次婚哦?哈哈……

子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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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itment
2010/09/16 01:48

撇開傳統的倫理觀念, 男女(或者兩人)之間的關係貴在彼此的承諾(commitment). 缺乏承諾,同居或結婚都是表面虛偽的動作.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21:01 回覆:
謝謝分享看法。

桂花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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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
2010/09/15 23:34

我的兩個女兒都是 ABC, 不要說是美國,我看台灣也差不多,現在的孩子都性行為開放。前陣子看報紙,台灣現在流行什麼台大,政大什麼美女幫之類(我忘了怎麼形容),最近很火紅拍廣告的台大美女,就公開承認已經和幾個男友上過床,然後她還加了一句:這是什麼時代了!

這是什麼時代了?

我不管這是什麼時代,我只告訴我女兒一個事實,女孩子只要有兩性關係之後,她的心態就已經開始變老了,男孩子則不一樣。

我不知道別人,但我知道我自己打從和少女脫離關係之後,我心態上還真的憂鬱了蠻久,因為覺得自己不一樣了,回不去從前了,就好像有人會產後憂鬱症一樣。

還有一個事實,相愛容易相處難。

妳會願意自己是那些讓男孩長大的試驗品嗎?

孩子也會在學校裡,聽多了男女同學之間的八卦,有的幾乎要變成笑話,醜聞了。所以明白這個不容易的道理,所以她搖搖頭。

常聽有的人生養的是兒子,就常常在說:幸好我家都是兒子喔,比較不吃虧!

我真的奉勸天下兒子的媽,不要這麼說,這麼想。不管教了有沒有用,但至少給兒子尊重女性的觀念是美德,而這美德在他的婚姻裡是終生受用的。

因為,男孩子也許在談戀愛裡不容易吃虧,但在婚姻裡,也許就虧大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21:00 回覆:

完全同意!

那位「公開承認已經和幾個男友上過床」的台大美女,
真為她的未來擔憂。
不管是「什麼時代」,
男人還是只珍愛行為端莊的好女人
她自以為跟得上時代?真是書都白讀了!
難道高學歷的人不懂「獨立思考」?不懂「不同流合污」的道理嗎?

媽媽們不只教自己的女兒,
也要教自己的兒子「尊重女性」。
教女兒「行為端莊」、「自重自愛」時,
也要教兒子「不可隨便」、「好好愛妻子」!

畢竟幸福的婚姻是男女共同的責任。

謝謝分享見解。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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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2010/09/15 20:25
可是,後果自行負責!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12:44 回覆:

萬一自行負責的後果變這樣呢?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849997.shtml

不過妳女兒粉乖,不用妳操心啦!

10月快到了,又可以大吃大喝了,哈哈~~


隨寫人◆ 找回年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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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氣和溝通
2010/09/15 20:04

現代社會不良的風氣太盛了

未婚同居者有之

偷食禁果者有之

更有甚者

君不見那些影藝女星

高唱我只要生孩子

有沒有爹並不重要

實在應該被唾棄

不過碰到這樣的問題

心平氣和溝通是很重要的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12:40 回覆:

觀察入微!

前一陣子影藝圈刮起歪風,
賈XX和王XX不約而同「先上車後補票」,
挺著大肚子,聲勢浩大的嫁入豪門,
對年輕人真是有推波助瀾的作用。

但,兩女後來的婚姻又如何呢?

女人想讓丈夫終生寵愛,自己不要太隨便會比較好。

謝謝提出的觀點。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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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
2010/09/15 19:00

在目前的社會環境

同居對女生不利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12:29 回覆:

非常同意!

謝謝留言。


Pamela巧手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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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年輕人
2010/09/15 17:12

觀念越來越開放

不認為婚前同居有什麼大不了

甚至同居了很久

就是一直不結婚的也大有人在

雖然我不贊同 自己也絕不會做這種事

但是周圍認識的親朋好友

有很多是採用這種模式過生活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12:27 回覆:

是呀!台灣是怎麼了?

從前未婚懷孕是羞恥的事,曾幾何時竟變成「流行」?!

(同居、甚至生了小孩才結婚的也大有人在,連我在美國都聽到消息)

反觀我身邊的台僑,各各都是「按部就班」,第二代沒聽說有這麼開放的。

謝謝留下隻字片語。


熊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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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好,孩子又乖巧
2010/09/15 16:15

看完文,不禁莞爾一笑,彥琳果然是「舊式」的人。

您們家家教好,孩子又乖巧,沒有「代溝」的問題。真好。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12:07 回覆:

在觀念混亂的現代,

「拾金不昧」已是「舊式」思想;

美好的品德不應該被時間淘汰,

就好像兩性的道德觀念也不應該被時間的河流沖走,

您同意嗎?

(何況拒絕「婚前同居」或「婚前性行為」都是女人的自我保護,是不?)


稀有動物--稀有的 隨想隨寫--母愛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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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見怪不怪
2010/09/15 14:50

一位女客户為她口中的丈夫預約看診時間--「It's for my husband.」

第一次與他聊天時提及她---「Your wife said that.....」

他馬上更正說她是女朋友---「You mean Jennifer? She is my girl-friend, we are not married.」

同居五年,男女的認知顯然有所不同

不過我們這種老古板還是會覺得回居這事說到底還是女方比較吃虧.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09:09 回覆:

同居五年,男女的認知顯然有所不同

說得好!

同居之後,男人拍拍屁股走人,

「不帶走一片記憶」的很多,

女人呢,

年華已老,

想另起爐灶又談何容易?女人要慎思呀!

謝謝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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