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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0:03:31瀏覽7695|回應50|推薦336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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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4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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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航(大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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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2010/09/19 21:04

公證結婚不算
氣死公證的法官

彥琳媽媽角色當得好
有這樣的好家教
哪裡會有問題小孩?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9 22:09 回覆:

謝謝大咪溢美,

現在的小孩早熟,

怕不管好,

真的會早早做阿嬤……

像偶這麼善良的人,不想好心有好「抱」(抱孫)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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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啊!
2010/09/19 15:16
彥琳的故事太好了

借小茵搬回來~給天主堂國中課輔班的老師用

真人真事才有說服力~您的舉例也真是妙~這對一些對「同居」好奇的年輕男女來說,確實是很務實的分析角度耶!

給您的親子教育拍拍手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9 21:57 回覆:

謝謝不嫌棄~~


Piggl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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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對極了
2010/09/19 01:55
感覺上﹐試婚是把自己和試婚對像當成「物體」
一個不適用時可以丟掉的「物體」
把「人」格視成「物」體﹐是降格以求。

試婚也阻礙「親蜜溝通」
當雙方的價值觀念有差異時
容易用暫時的肉體滿足取代思想和心靈的純粹交流
影響靈肉合一的生命深度

所以﹐Piggle認為﹐婚前不同居是真誠的愛自己和愛別人
"Pure Love is doing whatever is best for the other person and yourself"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9 21:39 回覆:

嘿~~piggle的觀點很好:

試婚是把自己和試婚對像當成「物體」
一個不適用時可以丟掉的「物體」
把「人」格視成「物」體﹐是降格以求。

說得太好了!

謝謝補充。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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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stly...
2010/09/18 14:06
基本上, 我當然是不贊成婚前同居的. 但我必須誠實的說, 我發現婚後才看得出對方真正的價值觀, 金錢觀, etc. 婚前都是紙上談兵, 說的人說的好聽, 聽的人也沒真的在乎, 談不出具體的東西出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8 20:41 回覆:

看你怎麼談囉,

譬如聊他對「儲蓄」的看法、他對朋友來借錢的態度、他對投資的想法、

對擁有自己房子的做法……等,

從中可以知道他對人生的基本態度,

譬如他是否有儲蓄的觀念(若沒有,將來全家恐要喝西北風)、

是否腳踏實地工作或只愛做發財夢?

是否不懂拒絕朋友借貸的無理要求?

是否有存錢買房的想法(有的男人真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這些都是我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啦,

請多多指教。


shu chen--隨緣美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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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極了
2010/09/18 08:52

婚前不同居

婚前不做不該做的事

彼此尊重細心了解

往後一旦一起生活

就多包容多體諒囉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8 22:48 回覆:

謝謝shu留言。


blue phoenix葉葉為君舞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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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手
2010/09/17 22:39

彥琳的變臉記

我家也常上演

哈哈

有時覺得小孩真的很容易被外 力影響

我可得多盯緊我家女兒了

她也是非死不可的常客

我覺得小孩子很喜歡朋友愈多愈好

也不管只是在學校打招呼

就變成了非死不可的好友


blue phoenix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23:46 回覆:

說到變臉,

前不久才被我家小子搞得又好笑又好氣。

那天不知為了什麼事臭罵他一頓(大概是為了「非死不可」),

他居然懊惱的說:

「我要看我的Birth Certificate(出生證明)!」

我問做啥?

小子答:「看我到底是不是妳生的!」哇啦咧~

偏偏他長得跟我一個模子,

想賴也賴不掉啊!


朱穎立(人類動物園....長頸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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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您對您女兒的開導
2010/09/17 12:24

朋友都愛稱我是【恐龍班的班長】,因為思想保守的像億萬年前的絕跡動物。

婚前同居,在台灣似乎已成一種風俗,除非女孩住在父母家,父母監管得嚴,才不會因愛情和經濟利益考量,而同居。可是如果外宿,很難不走上婚前同居的路上。

所以我覺得:時代在改變,人的思維也要改變。

以前  :  父母一定要求女兒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現在如果母親還這樣要求女兒,大概就落得孩子騙你,而父母錯失了教導子女正確性觀念,和女孩要如何保護自己不要受孕和感染性病的機會。

台灣的女孩寧願同居,也不願結婚。一味地要求【婚前不要同居】,只是滿足自己的道德觀,對事實並無助益,所以勸阻,不如教導其如何防弊。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23:27 回覆:

那請問班長:
後來妳為了配合時代改變,思維也變了嗎?

是,時代確實在變,每次我在灌輸女兒潔身自愛的觀念時,
她總是對我說:請妳去學校對我那些童鞋「演講」吧!
我也不忘糗她:「用中文嗎?」

可見時代變了,對自己行為不負責的人也多了。

但,大家變,自己也要跟著變嗎?

或許有人說:同儕的壓力不容忽視,

但,不懂尊重的損友不交也罷!父母和上帝是孩子永遠的臂膀。

再說,婚前性行為是兩情相悅的事,

若自己不願意,誰能強迫你做呢?

不管時代再怎麼先進,

年輕人自重自愛,才可能建立正常、幸福的家庭,

不然遲早要死於愛滋病了……

謝謝意見。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23:29 回覆:

教導青少年如何防弊「受孕和感染性病」,

這部分美國青少年從七年級(國中)學校就開始教了。


大海(穿新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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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董
2010/09/17 10:22
如果小妮子問婚前性行為呢?妳認為可以嗎?
聽說現在的單身男女, "上床"算是"interview"而已.
唉, 大勢如此, 很難力挽狂瀾嘍!

對了, 繼妳的陳老頭, 悅己的陳醫師, 我也推出一個陳董.
歡迎指教.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10:57 回覆:

「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都是不尊重婚姻制度,

若男人婚前觀念如此,

婚後外遇也「指日可待」了。

我不會為了表示自己很新潮,贊成女兒婚前性行為;

相反地,我會教她在兩性中保護自己、尊重自己,

因為女孩子一旦隨便,

丈夫就不會珍惜了。

「陳老頭」、「陳醫師」、「陳董」……

呵呵~~姓陳的真倒霉呀!老成為筆下主角。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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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2010/09/16 12:48
跟時代沒關係,
就是不應該, 不尊重自己.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10:15 回覆:

跟時代沒關係

正是如此。

謝謝留言。


Joso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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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最好不要!
2010/09/16 11:35

是絕對不要!

我是老骨董啦!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7 10:16 回覆:

正確的觀念無關年齡啦~~

謝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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