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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21:11:09瀏覽252|回應0|推薦0 | |
我的新公司是前公司裡的研發部獨立出來的,成員沒變,就是我和我的幾個學生,辦公地點也仍然在校內的育成中心原地。但是因為前公司耍賴,欠了學校很多錢,據傳學校高層已經決定不讓我們這個新的公司續租這間辦公室,我們的新居又還沒找到,如果學校堅持要我們立即搬家,還真的相當為難! 今天早上忽然靈機一動,反正我們的成員都是本系(數位遊戲系)的學生或畢業生,即使是我這個「老闆」,雖然已經辭去正式的教職,但仍然是系上的兼任老師。學校如果真的逼我們搬離育成中心,我們就帶著電腦,全體搬到系辦公室去上班!那裡有會議室,桌椅水電冷氣茶水影印機一應俱全,連傳真機都有! 怎麼樣嘛!本系學生不能在本系的系辦做支薪的業界實習哦?就算到教室或實驗室做也行啊!已畢業的學姊返校在系辦指導學弟們專業的技術,不行嗎?業界的「老闆」還「親自到校」指導咧!這樣完美的「產學合作」演出,系主任能不倒屐相迎嗎?學校能不對本公司感激涕零嗎?怎麼樣?看誰比較皮! 雖然我們確實是在營業,但真的也是讓學生實作課堂上教的東西:寫程式、做網頁、設計資料庫與APP,這真的是再標準不過的資訊科系的最佳業界實習嘛!誰能趕我們走啊?我這一招還真的是將軍抽車,太狠了!連租金都不必付了,或許還可以向學校討一點車馬茶水費,到校指導欸!人家的學校為了學生實習方便,還安排額外的交通車甚至住宿欸! 事實上,我們現在用的辦公室,原本就是系上的閒置空間。當初就是因為我和公司成員都是數遊系的,所以學校要系主任提供這個已經不使用的系學會辦公室給我們,系學會則早就搬進另一個空間更大的閒置實驗室了!學生上課的主要教室也都在同一層樓,下課十分鐘內都可以回「公司」處理一下業務,多方便啊!趕走我們之後,這裡還是要回歸數遊系管理的!真的到時我們所有人都賴著不走,「本系師生繼續待在系上」啊你是要怎樣嘛?哈哈!我真的太皮了! 今天聽到此招的系上師生們個個哈哈大笑,深表贊同!本來就是嘛!我想讓公司繼續設在學校,絕對不是想占學校的便宜,而是為了配合學生,讓他們可以繼續完成學業,學校也才能繼續向他們收學費啊!如果我將公司搬到遠遠的台南市區,說服他們立即休學上班賺全薪,不必常常要等他們下課才來上班,可以接更多案子業務執行更快,我可方便了!誰的損失最大呢?就是趕我走的學校啊! 事實上今年學校剛好要接受五年一度的系所評鑑,上次預演(自我評鑑)時,數遊系因為有我們的存在,產學合作這個項目極受好評!相對的,隔壁的多媒體系就被委員批得很慘!評審剛走,他們系上的老師就來問:可否推薦幾位優秀學生來實習?這下子學校都要趕我們走了,誰還願意配合啊!兩系通通沒有產學績效了,系主任們自己去傷腦筋吧! 當然這樣放話是開玩笑的性質,只是想藉此提醒一下學校主管們,因為前面那個公司,也就是外人犯了錯,你們去告死他嘛!我們也因為該公司不可信任,和他正式切割拆夥了!錢又不是我們欠的,這樣還要牽拖到我們這些原本就是熟識,也一直認同學校,願意為校爭光的師生?真的是一個愚不可及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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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