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老同學開的公司,好厲害!
2015/01/27 07:27:24瀏覽1009|回應1|推薦10

昨天有個非常老闆級規格的行程,上下午分別到台北與桃園兩家大公司洽談有關影像辨識方面的研發案子。他們提出了需求,我也提出了我的解決方案,他們都很滿意,看起來我又賺到了公司兩個月的生計,但是大公司都不願意讓別人知道他們研發的內容,所以我的嘴巴就得裝上拉鍊了!有封口令啦!

說來有趣,他們都是因為我的部落格文章而找到我的!如果我沒有大嘴巴說出很多我會的技術,也沒有機會合作的。但是真的一起研究時,他們卻又不想我繼續大嘴吧!哈哈!沒關係的,我的公司很小,野心不大,要養的人也不多,能夠在這些大公司的幕後做個隱形的研發團隊就很好了。

上午去的地方是新店,恰好有機會拜訪一位師大物理系老同學開的科技公司「勝義科技」,我們是同屆(73級畢業)不同班,而且都愛打籃球(系隊)和唱歌(師大合唱團),藉著團友,也是物理系同學的訊息轉傳,我們兩個「同業」終於有機會連線了!他很客氣,中午請我吃了一頓大餐,讓我飽到晚上開車回台南,都快九點了還一點都不餓。

午餐時短短一個半鐘頭的聊天,我們完全沒時間談到籃球與合唱團,光是聽他述說他的公司營運歷史與內容就讓我聽得瞠目結舌!他走的路程比我「直」很多!去美國讀研究所時就是學資訊科技,接下來幾十年都在這個領域,2009年自行創立這家公司,以整合性的多元行動定位技術為核心,不限於GPS,包括基地台與Wifi熱點,所有可以參考定位的資源他們都能運用。

有了這個關鍵技術,他們開發了很多APP應用程式,包括現在吵得很熱鬧的三創園區的導覽系統與APP都是他們設計製作的。最恐怖的是他提出很多Bussiness Model,也得到很多的大公司合作採用,國內外得到的獎項就一大串!他的公司裡面好像也沒很多人,簡單的一層樓而已,但是業務卻擴及全球!我當然希望以後他們有些小工程可以讓我們這個鄉下科技公司參與,重點是開開眼界!看來老同學不僅是電腦科技厲害,也已經是成功的電子商務專家了!

回憶這位老同學林宏正,大學時的模樣是很酷的,很難看到他的笑容,連打球唱歌時都是一臉嚴肅的,和我喜歡四處交際哈啦,給人的觀感很不一樣!我們在系隊裡是隊友,但是多數時候是以班級隊伍型態在玩球對抗,我們兩班都愛打球,大四時拚到冠亞軍,我的班級是飲恨敗北的!所以我們有些「恩怨」!哈哈!

其實那時候就看得出來他很有領導能力,而且非常善用球隊與個人的優勢去取得勝利。以籃球員來說,他身材不高,但是會用出手點很高的獨特姿勢出手,出手快還很準,很難防守。甚至他帶領的整個班隊裡只有一個還不到180的中鋒,我的班隊身高高出很多,但最終他們還是可以用嚴密到有點兇悍的防守與速度擊敗我們。也讓我大學的班際賽始終屈居亞軍!

當然這些都是年輕時的小事了!我的感想是他其實不像外表看起來那麼死板,從他現在的專業表現就看得出來,他真的很懂得活用知識技術,做出成功的人性化的商業經營模式。和他比起來,現在的我反而比較像只會寫程式,執著於技術研究的書呆子了!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ccsonar&aid=20471883

 回應文章

matt22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NDA
2015/01/28 05:57
恭喜EZONE(好名字!該唸成Easy-One or E-Zone?)有新的開發案。美國規矩是只要有牽扯到觀念或技術層次,都會先簽署一個協議書(Non-disclosure agreement,NDA),公司在雇用高階技術/管理人員時,為了保護雙方利益(因為相互都要透露一些技術和商業機密)或技術合作時,更是法律先行。
原因是能夠執行(implementation)的創意(Idea)最值錢,除非有專利權保障,否則只要確認這個創意是可行(doable),經過原創者解說,大公司就能獨立開發,不需抄襲複製。微軟公司(Microsoft)曾以討論合作但破局的結果,欺侮過許多小公司。雖然部分小公司訴訟成功,但最多拿到數百萬或千萬的賠償而已。您不以賺大錢為目標,全憑創意與執行力競爭,這是以上駟對中駟甚至下駟之策,當然沒有顧慮,但了解NDA總是好的。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15-01-28 06:23 回覆:

哈哈!我都沒想過可以唸成:Eazy-One

你的解說很棒!最近碰到很多先進提到這些概念,我都不太懂?

在我一直以來的小環境裡,如何實作出來才是重點,

大家在競爭的是一樣的想法下,誰先做得出來就贏!

但是顯然對於大公司來說,製作技巧不是問題,Idea才重要。

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