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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最高罰15萬警方籲請民眾「醉不上道」
2008/09/23 21:08:07瀏覽570|回應0|推薦1

 

酒後駕車最高罰15萬警方籲請民眾「醉不上道」

  9714起,酒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者,最高罰金將提高至新台幣15萬元,籲請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觸法,害人害己。 

  教師節將近,為人子女或學生將會邀請老師或父母親及家人至餐廳慶祝餐敘,為民眾飲酒的高峰期,預判酒後駕車違規行為將更加嚴重。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之發生,除增加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之次數,置重點於轄內各餐飲、娛樂場所等周邊路段及市區聯外重要幹道與郊區主要道路等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實施機動及定點攔檢取締工作,藉由增加執法強度與密度,以展現警方嚴正執法之決心,另擇定轄內宴客較多民眾出入頻繁之餐廳裝設勸導「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語音警示系統,隨時提醒民眾,確保本轄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中壢分局長陳武康特別提醒駕駛人,適量而有節制的飲酒是每個人應有的認知,對於酒後駕車拒絕稽查、酒測或滋事者,甚至藉酒裝瘋或當場咆哮者,若符合「警察人員對酒後駕車當事人實施強制作為應注意事項」規定之行為態樣者,將對酒後駕車當事人依法強制處置;同時呼籲駕駛朋友應養成「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酒後勿開車」、「酒後改搭計程車」的良好飲酒習慣與文化。如飲酒後,可利用代叫計程車服務專線電話(1104221460),共同配合形成「全民反酒後駕車」之風氣。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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