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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19:55:19瀏覽587|回應0|推薦0 | |
明德路攤販規劃就地合法考量消防通道 中壢市明德路上的攤販在經過警方大力取締後,紛紛陳情希望公所協助就地合法,廿三日召開說明會時,原則規劃以中山路至明德路39巷為原則,原新明市場以肉類規劃為主,道路上以蔬果為主,將可容納四百九十一攤。 為了解決中壢市明德路上攤販的營生問題,該攤販群特別成立的自治會,且多次透過市民代表會副主席劉威德、代表彭秀鳳,以及舊明里長詹德信向公所陳情,願意配合公所規劃營業時間和地點,只是希望能儘快的營業,讓大家有生路可走。 廿三日下午在公所大禮堂舉行規劃說明會時,公所發出近四百張的通知單,有將近三百五十人參與說明會,多數都希望能就地合法,一位在39巷擺水果攤的攤商表示,在該處經營生意將近卅年,都是配合政府遷來遷去,如果政府執意遷走他們,卻不考量生計,那等於死路一條,乾脆抗爭,但是如果公所願意協助他們,絕對會配合公所訂定的時間營業,兼顧市容和自己的生意。 市長葉步樑在聽取將近十位攤販的心聲後,表示願意替大家爭取臨時攤販設立專區,但因為路權為桃園縣政府,加上專區設立必須經過縣府同意,因此請大家配合執行。 公所委託的顧問公司所規劃的範圍,以明德路39巷、41巷,以及中山路至明德路39巷為止的明德路上,包含原本的新明市場內規劃的111攤,總共可以容納491攤,其中肉類的販售以衛生安全考量,規劃在新明市場內,水果販售則規劃在明德路39巷,但必須保留 市長葉步樑表示,臨時攤販專區的設置採取「三不一沒有」的政策,沒有攤販證不准設擺攤,不準轉租或轉讓,不營業立即取消攤販資格,只要大家都有共識,會積極向縣政府爭取;攤販們表示,只要可以讓他們恢復作生意,他們都願意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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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