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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年道理文-文其一
2008/01/10 11:39:21瀏覽364|回應0|推薦3

聖理時間﹕丙戌年二月初五

尊駕聖稱﹕觀世音菩薩降文

文其一﹕「新運新福氣,善行多佈施。」

簡釋:

新年新希望,人人都希望在新的一年當中,能夠獲得新的福氣。然人皆有命,係屬於先天的,較難改變;運則可藉由行善加以改善。財布施者得財富,法布施者得聰明才智,無畏布施者得身體健康,壽命增長,皆能獲得好運與福氣。

解意:

布施是一種付出,首在發心,是一種捨己為人的發心。常存此心,在付出時,心中自然、法喜、平靜,當下心中對所做的布施又不執著,便是最高的菩薩行。本著這樣的發心而布施,就是一個慈悲的發心,人際關係自然圓滿,週遭都是善緣、助緣,這樣的人生也就會愈來愈順遂、愈過愈光明。反之,我們行布施便掛念著自己做了一件善事,也期望著別人有所回應,或希望馬上有好的果報。一旦不如己願,又怨天尤人,這種有所求的布施,屬於一種貪著,將離不開貪求的煩惱痛苦。

布施是要我們放下貪念,若不能放下貪念,有所求的布施是有限的功德。無所求的布施才是真正的功德,才能獲得無盡的福報。『易經』:「一個人不積善,不會有妤名聲的。一個人不積惡,不會有殺身大禍的。」『佛經』:「為善必昌,為善如不昌,必有餘殃,殃盡乃昌。為惡必殃,為惡如不殃,必有餘昌,昌盡乃殃。」所謂「善報」,並不一定全都是明顯的喜事,例如升官發財、五子登科,有時會減輕惡報或劫數。此外,所謂「惡報」,也不一定全都是明顯的劫數,例如本應享受的福報,卻提早去世,本應享受的功名,卻名落孫山,本應享受美滿的婚姻,卻無法白頭偕老。同時我們也不應認為一個壞人一時沒有遭受到公認的壞事,就認為沒有因果報應。

有人認為有錢才能行善,而且捐出的錢越多,功德就越大。其實這種觀念並不正確,因為捐款僅是財施,只是各種善行項目中的一種。星雲法師:「佈施法門多。初品錢財與物質,中品發心力供養,上品隨緣說好話,上上品歡喜與恭敬。」,用錢佈施只不過是最起碼的善行而已,而其他不花錢而且更有意義的善行可說非常多。

  行善一事可以說是「願或不願」的問題,而絕對不是「能或不能」的問題,因為一個人只要具備善心或助人的意念,那麼只要對於需要幫忙的人施予援手,則不管是用物質或精神.只要使這些不幸的人得到溫暖、安慰、喜悅或智慧,便可以說是一種善行,因此對一個飢餓的災民施予麵包、衣物、醫藥、金錢固然是善行,給他一個親切的微笑、關懷、鼓勵、希望、信心等精神方面的支援,也同樣是善行。

一個人不管做了多大的善事,積了多少的功德,一旦遇到了命中註定的劫數,大都還是無法完全逃避,不過這時候卻可以使受苦的程度,依其功德的大小酌量的減輕。我們千萬不要有錯誤的觀念,認為做了善事就可以永遠不會有意外或劫數發生,同時也千萬不要認為只要行善,過去所有的惡因便會一筆勾銷,這是不可能的。

一個人如果熱心行善,對社會貢獻特多,行善的結果必能消解冤孽,減少惡報的程度,而長期熱心行善的結果,更可以逢凶化吉,使劫數消彌於無形。今年是丙戌年,又逢非太平之年,誠摯的希望在座的各位善信大德,深自體會觀世音菩薩降文旨意,人人多加善行布施。如此,便會給自己帶來最佳的福運。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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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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