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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馬政府改革的難言之隱
2009/06/15 07:41:44瀏覽3565|回應10|推薦6

台灣最高檢察總長陳聰明,自從馬政府上臺那天起,人們對他的爭議之聲就開始不斷,隨著扁案偵辦的深入,他給臺灣民眾帶來的已經不僅僅是困擾,而是一種無法忍受的焦慮不安和對司法正義的失望;期待國民黨執政反貪腐的民眾,越來越用能否讓陳聰明早日下臺,來檢視馬政府是否有反貪腐的決心和能力的指標;把對陳聰明本人的怨氣越來越轉向馬政府。陳聰明本應成為馬政府反貪腐的主角為其爭光添彩,但現在卻成了馬政府臉上無法揭除的狗皮膏藥。難道有任期保障的陳聰明,無論做得怎麼樣都可以心安理得地不下臺嗎?馬政府也可以順勢借尊重體制為由不敢和無法讓他下臺嗎?為什麼陳聰明自己不想下臺?而馬政府也無法讓他下臺呢?陳聰明一直幹下去會對馬政府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陳聰明應該下臺,除去他是陳水扁提名,會不會是陳水扁為自己家族的弊案量身打造一套司法暗樁不說;陳聰明把高捷案分解成諸多小案是否像別人舉報他的那樣屬於吃案、玩案高手也姑且不論。單就其任上,陳水扁家族的案件爆發後,沒有深挖廣掘,並把很多案件拖到現在,讓公共財產蒙受更大的損失、臺灣的形象遭受更大的傷害,僅此一點,稍有廉恥之心,他就可以引咎辭職;其二,馬政府上任來,他領導的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雷聲大、雨點小,諸多讓藍綠雙方不滿之處,如黃芳彥等關鍵證人逃逸海外,即使黃芳彥不是其直接買放,其也難辭其咎;其三,無論陳聰明是否真的有違法情事,但就其已經失去社會以及馬政府的信任,並引起社會廣泛的焦慮和不安,稍有廉恥,也應該主動辭職。陳聰明有那麼多應該辭職而不辭職的理由,為什麼還要以任期保障為由,賴著不下臺呢?原因很多,如果馬政府剛剛上任的時候,還有人願意相信他,為了辦好扁案,整頓司法,用行動不但保住自己的官位,還將向社會證明自己的清白的話,現在這個理由早已不成立了,無論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陳聰明不但不是陳水扁家族扁案偵辦的推動力,還是最大的阻力。說陳聰明賴在臺上是為了多掙點薪水和將來的退休金,也未免太小看他了,像他經手過的幾個大案,只要他像貪戀現在的位置萬分之一的受點誘惑,他得到的額外報酬就是他薪水等的不知幾多倍。促使陳聰明忍辱負重賴在臺上的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自己幹過的事情,他自己知道,他早下臺一天,後任可能會檢討他直接或間接管理或偵辦的案件,多拖一天他也就越安全,最近終審判決的高捷弊案,判決謝長廷市長任內委派的公職人員組織的評議小組收受賄賂,僅以不算公務人員,不屬於貪汙而被判無罪從輕量刑,就是陳聰明想要的結果。因為這個判例能夠成立,將來他把高捷弊案分解的諸多小案就不會有大的問題,吃案或者瀆職就會消弭於無形;第二,他除了多站一天位子,消化自身偵辦頗受爭議的案件之外,也許還肩負很多人的重托,以他熟知法律、聰明絕頂又善於公關的個性,他恐怕是藍綠很多人的司法保護神,他在位一天,才能夠讓各界達到內幕交易秘密的恐怖平衡,才能夠利用自己的權力,把大案能化小就化小,不能化小就拖到社會大眾麻木、證人記不清楚、證據搜索不到、證物失去效力、贓款安全轉移、政局發生動蕩等,以便亂中脫身,他如果願意,也可以隨時制造這種混亂,如對敏感部門經常來個幾十路的大搜索等。第三,他吃定了馬政府不敢在抓住他犯法的證據前,就硬要他下臺。那樣不但綠營會替他發聲,馬政府內部,特別是立法院也難保沒有一些關鍵的人物替他說話(陳聰明能在當時藍營並非少數的立法院過關就是證明),作為馬政府主要人物本身如果沒有什麽把柄被陳聰明抓住的話,就是在故作君子狀,一副尊重憲政體質的模樣,想用陳水扁自己鑄造的特偵組這把鈍刀,割下陳水扁自己的頭顱,寄希望這樣給偵辦扁案更多的正當性,而且還裝出一副自己也很無奈很受傷的樣子,希望如果陳聰明領導的特偵組能夠把扁家弊案辦的差強人意,他就坐享其成;如果辦得不好,自己也可以推脫,體制所關,怪就去怪陳水扁吧,是那個時代設計的這樣的任期保障。

 陳聰明既然引起社會這麼大的焦慮和不信任,社會輿論更是對其大家撻伐,加之他領導的特偵組的確有很多錯失,比如,資信外泄、證人出逃等,連民間都認為可以用N種方法要麽讓其體面地轉任其他位置,要麼架空他,要麼抓住其他的問題迫其自動辭職,或者繼續生病。陳聰明千夫所指而老著臉皮保自己的位置,越說明他不是為了司法正義和民眾著想,越是行事有虧、心中有鬼;民眾認為,馬政府讓陳聰明下臺有N種方法,但表現出無奈者,要麼證明馬政府裏面都是翩翩君子,即便民眾因此不去罵陳聰明(陳聰明早已不怕罵了,他知道罵是不會讓他下臺的),而轉而去罵馬政府也不去做惡人,好聽點說,是尊重體制,難聽點說就是無能:假君子難鬥真小人。

 但換個角度認真分析,馬政府不應該沒有方法和能力動陳聰明。馬政府不能現在動陳聰明的難言之隱有三點,第一,陳聰明代表的不應該是一個檢察總長那麼簡單,他身後代表的一股阻礙司法改革的龐大勢力。馬政府和國民黨自己黨內有些同誌也甘於維持這種司法灰色地帶,甚或和陳聰明有千絲萬縷的聯系,馬英九在擔任黨主席之前,無法果敢按照黨內事務來規範、要求、和懲處這些同誌,以保持黨的整體形象,並且不會因此影響立法院對其政策的配合。第二,馬政府此時動陳聰明除了投鼠忌器還有力不從心。司法系統,除了法務部,都屬於公務員系統,陳水扁經營了八年,不是拔掉一個陳聰明就能夠解決問題的。馬政府執政一年來,該有深切的體會,要想動陳聰明無疑是一場深刻全面的司法改革,在黨政立法整合之前,馬政府實在沒有把握能夠控制局勢。馬英九格局降低到起訴一個檢察官,除了彰顯他尊重體制,沒有利用權力報復侯寬仁之外,也在驗證自己推動司法改革的能力。其實另一方面也在暗示對司法部門的不滿。因為即便處理陳聰明,君子食肉而不近庖廚-----一個好的、有力的司法部長不應該把難題留給馬英九自己來解決。馬政府最大難言之隱是不能夠告訴公眾,他們執政一年來,還不能夠改變司法界長期形成的陳規陋俗,還不能夠對前朝安插的各種暗樁了如指掌。他們寧可挨駡,也不能夠公開承認自己無法完全控制局勢。如果這個時候拔掉陳聰明無益於偵辦、審判系統的革新、匡正,甚至還有在其沒有完全準備好之前,牽一發而動全身,還不如讓陳聰明自己知所進退,如果繼續留下來,如果把反貪做出點成績,也不失為將功贖罪(盡管有點與虎謀皮的味道),如果陳聰明這期間搞小動作,一旦抓住實據,馬政府布局完成(比如馬英九兼任黨主席之後),老賬舊賬一起算,好在司法系統已經不是陳聰明自家開的,還有很多正義之士。

馬政府如果近期不大願意解決陳聰明問題,但這並不表示不應該對扁家弊案做一個備份性關註,雞蛋別放在一個籃子裏,扁家那麼多弊案,不一定都放在特偵組偵辦。一旦驗證陳聰明領導的特偵組假辦案、真脫罪,除了防止偵察者和被偵察者湮滅證據外,還應該能夠迅速出擊以慰民眾,以防釀成全面的政治事件,因為扁家弊案在除弊方面能夠占到一半的分量,扁家弊案辦的情況不但是陳聰明能否自清的驗證,也是馬政府反貪最容易見效、影響最大的除弊工作。

 畢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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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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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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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爛蕃薯牽著鼻子走
2009/06/18 03:59
這些綠營的鬼話能聽,狗屎都能吃了,蕃薯說要依法論法,那馬英九特別費案因侯寬仁偽造筆錄,已被法院宣判無罪,這些綠營的還不是天天說他貪污,這時候怎麼又不依法論法了?? 如果今天馬英九搞成陳水扁或謝長廷這副嘴臉,這些綠營的還能心平氣和說,在法院尚未三審定讞前,不能說馬英九貪污??? 那顆爛蕃薯屢次替陳水扁狡辯,但夜深人靜時,他敢對天發誓,說他心裡真的認為陳水扁是無辜的,如有違心之言,願遭天譴???

畢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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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蕃薯仔之《依法論法》
2009/06/17 08:27

   儘管本人在本文中並無使用過陳水扁是貪污犯這樣的字眼,但仍然要謝謝蕃薯仔的指教和提醒。也讓我從先生的回復中長了見識:即先不要管什麼事實,給你來個判斷和定位:你把阿扁當貪污犯(即使我沒有,哈哈哈)。然後,下面一大段議論都在這個不是事實的立論下展開論述。

   憑心而論,如果有人也還關注我的心證的話,我心理的確是認為陳水扁是貪污的,因為我也受過幾年先生不承認學歷的教育,司法沒有定讞之前所以也不大敢說出來而已(但不敢保證其他文章裏有這樣的字眼),但陳水扁既然對他家那麼多前不能說明來處,並且進入司法調查,即便按照先生的《依法論法》,在司法定讞之前,大家也不能說他是冤枉的。既然阿扁是臺灣之子,你也以他為傲,我想大家都不在乎給你發薪去做說服阿扁的工作,讓他不要對抗司法,協助調查,無罪就用法律的辯護來還自己清白---他自己不是最好的律師嗎,臺灣的司法審判是透明的,公開的,以他的才智和對法律熟悉的程度和媒體的關注,以及先生這樣的粉絲,誰敢對阿扁審判不公?

    如果踐踏司法卻要說別人阻礙他踐踏司法的行為是違反了言論和民主自由,那就像打著愛臺灣的名義,恨不得把臺灣國庫裏的錢陶得精光一樣,如果別人問問,你要把這些錢搬到哪裏去、去幹什麼,那麼那些人就是賣臺或者不愛臺灣,甚至沒有依法論法一樣

再次謝謝先生,讓我知道了文章的另一種寫法,邏輯,還有其他的編排方式。


本部落格文章沒有注明轉帖者,均為原創,轉載本人原創文章時需要注明作者。

tony
依法行政
2009/06/16 22:13
別不提,陳總長是國民黨立委佔多數的立法院通過的,當時國民黨主席是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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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法論法
2009/06/16 20:13
我國政治獻金法在2004年3月通過,有關陳水扁疑涉政治現金洗錢案,法院正在審理,已經把阿扁羈押將近200天了,一審卻還沒審結. 你現在一口咬定阿扁貪污,這在法律上是破壞人名譽的行為. 看你這麼冷靜自重,說話文鄒鄒的,應該知道分寸!

中國文化的教育下,普遍的人沒有責任感,不敢為自己說的話,做的事負責, 這種ㄚQ文化喜歡在精神上勝利, 但卻脫離現實, 我們台灣人應該為國家長久未來跟民主發展更自尊自重,有說錯話就道歉痛改前非,有做錯是該剖復自殺就自殺, 阿扁有沒有罪,請司法判決, 不要在那裡混淆.
畢殿龍(xinluzhiyin) 於 2009-06-17 08:30 回覆:
我還是單獨寫一條回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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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是先進的思維?
2009/06/16 17:35

樓下的朋友,很鄭重地告訴人們要學習先進的思維。但什麼才是先進的思維呢?按照鄙人的理解,先進的思維應該是慎密、高效、公正。理性和公正則是最基本的,在台灣,能夠不局限於藍綠,是非大於意識形態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不管怎麼化妝,讓人一眼就瞧出是阿扁或者是其他人的粉絲或打手,那他的思維就不會先進到那裡去。就像一個人的品行不端,老想著干壞事,那麼他的本事越大,幹得壞事就越多,對別人的影響也越大。

  樓下朋友說的,從制度開始制止貪腐,我十分贊同。但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而且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來執行,之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不同意樓下的朋友為借此就說國民黨也想貪污的臆想,但相信人多數都有欲念,所以要用制度來約束,更不同意就此為陳水扁抱屈,陳水扁執政的八年並非沒有制度,而是利用自己的權力和法律知識,來對抗制度,既要貪錢,又要人抓不著,甚至還要人們稱呼之為台灣之子,貪污越多越是愛台灣。陳水扁發展到今天,固然有他和他自身和家庭的原因,也有制度的的疏失,最主要的是,民進黨的一些人特別是那些陳水扁利益的分享著,縱容、讓他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我想,陳水扁如果要恨除了恨國民黨之外,還應該恨那些,以朋友、同志之名吧他推在前面開道,一起貪污的人。因為真正的朋友是不會鼓勵自己的朋友去犯法的,忠言逆耳,真正的好朋友是會向好朋友說真話的。

 阿扁的司法人權是應該維護,像英國維護所有人的司法人權一樣,但陳水扁也在享受司法特權。思維無需特別先進,只要是正常思維就應該看得出來的。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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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大毛病
2009/06/16 16:38
其中之一就是太笨, 笨在哪裡?
1, 要杜絕貪污腐化,需要改革制度,而不是只有懲罰個人, 因為體制的漏洞才是貪污的根源
但是你看中國人在幹麻? 在說要訂定公務員行為公約,在說要成立反貪局, 這些都是騙人的,沒用!
2, 為什麼要騙人呢? 不安安你的心,國民黨怎麼繼續貪呢, 你知道過去8年沒法貪污有多痛苦嗎? 台灣人選了一個素行不良的國民黨說要反貪污,還把民進黨抹黑成貪腐政黨,你說這樣能把國家搞得清潔嗎?
3, 陳前總統有沒有罪需要司法盡速查明, 但違反司法人權跟違反程序正義是絕對不可以的, 但中國人天生的嗜血個性,卻說先打死壞人再說, 既然不能把恨之入骨的台灣人陳水扁立刻槍斃,只好怪天怪地,怪檢察總長, 中國文化大革命當初好險沒有搞死鄧小平, 如果鄧死了, 毛的守舊派掌權, 中國人現在還在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思想中過活咧!

正確先進的思維不去多多領會,寫這種落後殘酷的政治鬥爭文章,真是笨死了

馬才是最大貪腐首謀
馬才是最大貪腐首謀
2009/06/15 13:10
馬英九老師孔傑榮呼籲:為改革司法 台灣法律學者站出來! [扁案]從檢察官到法官全成了[馬戲]的小丑!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8183307.html

陳水扁如果拿幾億政治獻金就算貪腐,
馬拿幾百億政治獻金, 搞在最高檔長約購煤還把購煤合約公文報失竊,
在國際煤價跌了七成的現在, 郤把台灣電價漲到歷史高點,
一年購煤多拿人民千億血汗錢去幹嘛?? 放私人口袋吧?!

馬才是最大貪腐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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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陳聰明不下來就不會完蛋
2009/06/15 12:37
不是陳聰明不下來就不會完蛋,而是陳聰明希望能夠把自己經手過的案件的漏洞彌合完整,如果是在彌合不了,那就能夠拖多久就是多久,他比誰都清楚,在位置有些人甚至整個政府才會對他忌憚三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不是認為聰明到最後一點痕跡都沒有、不會完蛋,他只不過想讓完蛋的日子晚來一些天而已。

鐵證如山
名嘴能幹的事,政府不一定能幹
2009/06/15 10:58
名嘴能幹的事,政府不一定能幹。名嘴、、名嘴、媒體可以從風評、道德的層面評價要求官員,而政府必須從體制、事實、證據、整體穩定等來綜合考量。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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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不下臺
2009/06/15 09:44

媒體名嘴喜歡的觀點之一就是陳聰明前科累累,怕下來,下來後他就完蛋了。可是事實呢?難道不下來,他就不會完蛋了嗎? 不是現在正在刑事偵查陳聰明的案件嗎?不是監察院正在調查行政責任嗎?陳聰明再怎麼橫,他只有兩年時間坐那個位置,而馬英九還有三年以及很大可能性有七年的時間,來把陳聰明的祖宗三代到他的幾十年檢察官的歷史查一遍。陳聰明在檢察官體系裏也有很多敵人,包括黃世銘等人,而且黃將是下任總長。陳聰明現在是人民公敵,體制敗類,整個中華民國只有劉益宏一個人挺他,但是,陳聰明還是要硬幹,而且他硬幹的鐵布衫很可能被立法院拆掉,為什麼,肯定有很大的冤屈。陳聰明面對目前兩年和下任四年的追殺,他硬幹,硬頂,有用嗎?所以,這些都不是陳聰明不下臺的動機。他很多地方是受委屈的。但我很是認為他只有一個理由應該下,就是黃芳彥的出逃,陳聰明必須為下屬的疏忽承擔責任,我認為根本沒有縱放,是疏忽了,下屬出問題,陳聰明應該為下屬承擔責任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