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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夫婦認罪的可疑與可怕
2009/01/22 10:26:50瀏覽11510|回應12|推薦21

扁家弊案全面爆發以來,引起各界最大震動的無過21日陳致中夫婦當庭認罪了。陳致中夫妻認罪,並聲稱自己無法選擇父母,長輩命令難違,一付俯首帖耳的孝子賢孫模樣;更另爆吳淑珍另有6億現金和珠寶,願意協助把共達10多億的資產匯回臺灣,又是一付大義滅親,充分配合的好公民的模樣。在陳致中的配合態度下,懺悔的淚水裏,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是司法的勝利,也幾乎都要給陳致中夫婦掌聲和同情了,但冷靜下來一想,陳致中夫婦的認罪不但可疑,也很可怕。臺灣各界對此有了各種不同的解讀。社會各界和司法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和對待陳致中夫婦的認罪呢?

說陳致中夫婦的認罪可疑,是因為她們認罪的內容、方式和時機。仔細研判一下,陳致中夫婦認罪的內容,都是特偵組偵辦到的部分,包括陳致中當庭爆出的吳淑珍還有六億珠寶和現金在日本友人處,也都在特偵組的掌握之中。而先前陳致中簽署查賬授權的時候,則只簽署了瑞士特偵組明確掌握的部分,並不同意簽署瑞士以外,但公眾疑點最多的美國和日本。陳致中的認罪是不是其海外藏匿資金的全部或者大部,成為公眾最大的疑點;疑點之二,陳致中此次出庭之前,先有吳淑珍的律師說,吳淑珍一定會出庭,後有陳水扁的回憶錄在開庭前匆匆出版以及陳致中出庭前夕,接受電視臺的專訪,陳幸妤對親綠媒體的投書等,這是否是各個方位精心設計的配合表演?疑點三,陳致中幾度向特偵組表示協商,其協商的內容和法庭中承認的部分是否一致?如果一樣這樣做是否表演的意味更濃?陳致中夫婦說認罪是違背父母意願的,但先前陳水扁當庭就指出,陳致中曾經數度找特偵組協商,特偵組不接受而已,本要印證司法對其一家追殺迫害,但卻間接證明,認罪協商根本就是一家人整體測算設計好的。把陳致中夫婦弊案爆發以來言論聯系起來看,更能夠看到表演的成分。

認罪協商,陳水扁一家要得到什麽呢?首先這會保護住陳致中夫婦減輕刑罰甚至是免除刑罰,更重要的讓司法和公眾放低警惕,終止監督和調查,也從而保住未曝光的海外資金。因為認罪和懺悔的淚水,加之一流的表演之後,如果司法繼續追查,輿論繼續監督,阿扁的支持者甚至是民進黨團隊都會有了更有力的武器:看,人家都認罪了,錢也回來了,還繼續查,不是抄家滅族、政治追殺是什麼?這些都是反復經過沙盤推演之後的,減損最好的結果,因為幾個庭開下來之後,她們清楚地知道,繼續硬拗下去只能夠全家都輸得很慘。

說陳致中夫婦認罪和可怕,是因為從人性的角度看,如果說陳致中是背著父母做出這樣的動作,沒有任何的過度和緩沖,包括對父母的勸解,全然一付大義滅親狀,這樣的兒女不可怕,誰信?如果父母都知情甚至是父母參與設計的,但作為年輕輕的陳致中夫婦,表演的天才這麼好,當然也很可怕。另外,更可怕的是,陳致中把不完全的認罪很可能包含攪擾得整個臺灣不得安寧的大陰謀.因為陳致中說,他會配合特偵組交代所有資金的來源和流向。錢沒有記號,說誰給的都可以,屆時陳致中很可能把特偵組掌握的和對臺灣包括國民黨馬英九(他們的支持者或好朋友)關系密切的企業或參與者供出,或者專挑能夠引起臺灣經濟政治影響大的企業或者人員來供述,來湊夠已經曝光的錢數,以收到減刑、護錢、打擊政敵的多重效應。另外可怕的是,這個斷尾求生的布局有多少層面的人參與,黃芳彥出國是否把危險的賬戶已經先期幫助清理?如果扁家都認罪了,黃芳彥是否可以回來了,其他相關人士還有什麽理由替陳水扁家扛罪?

 陳致中夫婦有認罪的動作畢竟比沒有好,認罪無論是部分還是全部都增加了吳淑珍和陳水扁的表演的難度,社會應該審慎的接受和鼓勵,但作為司法和媒體卻不能夠放松。媒體輿論要繼續追查和引導知情者站出來,特偵組在認罪協商部分應該加上但書,即,這是不是海外資金的全部,如果不是應該交代全部,否則一旦發現尚有另外的賬戶和資金,協商自動失效,並增加罪罰。更要防止陳致中在認罪協商部分給自己留有足夠的退路,推脫說,我父母目前就告訴我這些等之類的托詞,更要防止吳淑珍第一次出庭時,概括攬下全部責任後猝死在法庭上。不管陳致中夫婦該不該給掌聲,但臺灣的司法有了初步的勝利,民眾不吝掌聲和支持才是對的。可以騙一個人一世,或者能夠騙世人一時,卻無法長期欺騙所有的人,時間,會戳穿所有陰謀。正如有人所說,認罪協商,這是社會給陳致中夫婦最後的一次機會,如果不能誠實面對,欺騙大眾,她們將失去最後的機會。

畢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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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蜜莉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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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無法選擇
2009/01/22 13:01

他們說的最好的一句也最誠懇就是『父母無法選擇』

但也因為他們有這樣的父母與公婆,才能讓他們過著這樣愜意不事生產的生活,若今天他們不是扁珍的子女,他們可能也像你我一樣,每天辛勤工作,過著辛苦的上班族生活。那能隨便出手闊綽消費?

父母雖無法選擇,但子女並非無意識自主權,身為子女的你們已經作了選擇,才會有今天的結果,不是嗎?

畢殿龍(xinluzhiyin) 於 2009-01-22 13:07 回覆:
十分正確。當他坐享無法選擇父母帶來的金錢和榮耀的時候,如果有點成年人的判斷和堅持,至少可以不必自己陷入太深。之前不是有說,陳致中幫吳淑珍說話:媽媽爲了國家都那樣了,(A錢)有點補償,不是應該的嗎---大意是這樣的。可見什麽事情都不是孤立的。即便這樣,善良的台灣人民也會和愿意給她們一家自新的機會,只是別挑戰大家的智慧,以為可以矇騙全台灣人才好。

kimoeedes
可笑的認罪!
2009/01/22 11:53
一點都沒錯! 他們認罪是整個家庭事先協商好的戲碼, 爆料母親還有其他金額, 其實是為了隱瞞其他更多的黑錢. 高招! 台灣老百姓不要被他們騙了. 可怕的陳水扁! 可憎的吳淑真! 無恥的陳家幾口...
畢殿龍(xinluzhiyin) 於 2009-01-22 12:37 回覆:
部分認罪,重點保護;謹慎鼓勵,有待觀察;繼續監督,加強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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