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押扁,特偵組必須抗告的理由
2008/12/23 07:47:24瀏覽2537|回應1|推薦6

陳水扁二次被臺北地院法官周占春當庭無保釋放,特偵組已經決定二度抗告。陳水扁要不要被重新被續押,一個簡單的司法問題,為什麼弄得全社會焦慮不安?什麼是特偵組必須抗告的理由?什麼又是周占春放扁的理由,他真的是阿扁的暗樁嗎?馬政府不幹預司法但能否減少民眾的焦慮做些工作?

特偵組必須抗告,要求繼續羈押陳水扁,除了眾所周知的原因外,如為了保護證人,避免陳水扁脅迫證人、串證、湮滅證據,以保持案件偵辦的安全性、完整性和責任感,免得熟知法律、曾經擁有無限權利和資源的特殊罪犯政治化和除罪化操作,而是該案功虧一簣。另外還有她們一開始模模糊糊,隨著各界的疑慮和阿扁的舉止,讓他們越來越清晰的一些原因。其一,他們必須給民眾一個交代。因為無保釋放,給一些不了解真相,特別是在南部更相信口耳相傳的民眾,在挺扁勢力的愚弄下,而被認為是無罪釋放;而一個犯有世紀大罪的人物,不但沒有任何悔意,反而不斷公然挑戰全社會的智慧,不斷浪費社會資源。一個應該被調查的犯罪嫌疑人,卻頻頻讓全社會陷入長期的焦慮和不安。特偵組不抗告羈押,則無法向民眾宣示自己對該案的態度和認識,則讓民眾對特偵組更加沒有信心。其二,對待陳水扁是否在卸任之前就為自己可能陷入的系列弊案案中布局,隨著葉盛茂的出現,以及陳水扁事先主動接近和影響以及苦心積慮埋下伏筆的事實,他們不敢保證,法院的審判系統是否已經為其量身定做了一套審判系統。無論自己怎麼努力辦案,如果遭遇一個北邊買通或者脅迫甚至是又濃厚扁色彩的法官,案件的結果將會產生他們無法預料的變數。沒有抗告,一旦案件審判大出預料的話,無論自己怎麼認真偵辦扁案,都會被社會視同為阿扁司法脫罪的其中一個環節。無論抗告成功與否,特偵組有個態度,將來也給自己辦理的案件有個搪塞的責任:案子辦成這樣,是因為法官不配合。隨著第一次續押庭,周占春給了他們一個大震驚外,這更加強化了他們這種感覺,民眾也從中嗅出了特偵組自身的疑慮,在媒體爆料和解讀下,更加重了社會對扁案的焦慮。其三,給其他案犯一個公平的交代。因為和陳水扁犯有類似罪行的人無一不被交保或羈押,而陳水扁不但無保釋放,而且還能夠南北趴趴走,煽動無知民眾,對抗司法,意圖用民眾的力量來延緩、減少甚至是徹底脫罪。這樣對沒有這樣資源的發最嫌疑人是不公平的。此例一開,則讓以後的案件偵辦帶來無可估量的影響。繼續抗告,除了是對類似犯罪嫌疑人爭取公平外,也同時是為司法界來爭取一個公平的審判法則,自由心證在審判過程中不能夠像賭樂透。特偵組為什麼兩次要求羈押都不能成功呢?第一次倉促起訴的的特偵組對續押陳水扁沒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給法官看的是長長的起訴書,不要說主審法官有無護扁心證,這麼厚一疊起訴書,讓法官自己找出續押的事證,的確很難,第一次開庭,兩三個小時法官連看帶審就搞定了。特偵組沒有對續押做充分的準備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抗告特偵組針對續押陳水扁提出了充分的事證,法官不認可,除了懷疑特偵組的辦案水平和法庭攻防能力,更多的就要看看法官的心證是否偏差太大了。

有人說,裁決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法官周占春是阿扁的崇拜者和暗樁。看看阿扁企圖對特偵組的影響,這種懷疑不無道理。因為特偵組和周占春所在的審判小組,就很可能是是阿扁卸任前量身定做的。即扁家的案件按照這樣的設計,一定會歸特偵組偵辦,所以陳水扁事先就企圖安排人進特偵組。在國際反洗錢組織的資料來臺之前,無論阿扁以什麼人、什麼方式操控和影響特偵組,但其對其和其家人案件的偵辦速度和範圍是非常讓陳水扁滿意的。可惜在外部資料詳細、具體的情況下,一個不能夠被完全影響的特偵組(有陳水扁處心積慮的和特偵組檢察官的照片為證),沒有誰再敢幫其推搪,特別是陳聰明告病後的大搜索,是案件真正的轉折。阿扁對司法影響的手法是:先把自己的案件限定在特定的偵辦人範圍之內,這樣更容易知道那些人在辦自己的案件,然後,盡可能安排對自己有利的一些人進去。再然後根據偵辦自己案件的具體人的特質,或者突擊提拔,讓其感恩戴德,或者抓住把柄進行操控或者是金錢利誘。對偵辦自己案件的骨幹,如果不能夠收服,就設局讓其規避或者讓其汙名化,讓自己的案件盡量落在對自己有利的人員手中。同時,再利用自己的群眾魅力,把自己的司法案件操弄成政治迫害,讓司法偵辦、審判、歪判合理化。周占春具體是那種情況不得而知,但據周占春審判的30多個人的案件中,只有三、四人沒有被羈押的情況看,周占春什麼人權之說是有選擇性的。而第一次開庭三個多小時就夠了,第二次卻要八個多小時,要麼說,第一次他根本就不要看檢察官說什麼就可以做出自己要做的裁決,第二次開庭演戲的成分更重一些,怪不得有人說,第一次開庭,對陳水扁噓寒問暖:你變瘦了啊(相信不是為了向扁討教減肥秘方)的扁迷;第二次開庭則赤膊上陣,成了陳水扁的律師,嚴失法官應有的中立和尊嚴。特偵組的抗告最終能否有效,相當程度要看陳水扁在外面的演說和表演,另外還要看特偵組的堅持,民眾的輿論氛圍,更要看高等法院有沒有社會公益道德責任感,敢於字形裁定。周占春改判需要勇氣----因為特偵組第二次畢竟補充了很多事證和辯論,這是一個更正的很好的臺階,但高院獨立扛起責任,變更周占春的裁定需要更大的勇氣。臺灣的司法之所以會這樣,一方面是因為法官用司法獨立和任期制的保障,無限膨脹自己的權利,政府不幹預司法之說,但也只是一個宣示,藍綠甚至是社會輿論對司法的影響從來、也永遠都不會停止。另外一個旁證陳水扁在司法界安插有暗樁是,陳水扁在被羈押之前,一致都很篤定,揚言要搬家到高雄的決定都有,又那么多證據而又艱辛自己和自己家人沒事,相信不是因為他相信自己真的沒罪或者請的律師比自己更善於玩弄法律,而是因為下臺之前,已經為可能的審判做了自認為十分周全的安排。他唯一沒有完全搞定(部分搞定還是有的)是特偵組,所以才預設了一個破壞特偵組公信力的騙局。在司法界安排暗樁真的符合陳水扁的性格。其他什麽下三濫的手段都可以用來為自己脫罪,而沒有在司法界安插暗樁,那才是讓人奇怪的事。至於,暗樁是那個,會采取什麽方式出現,相信大家慢慢會看得清楚。

新政府嚴守分際,不幹預司法,那應該是司法被改革之後,做到盡可能公平之後,如果是一個被設計的、腐化了的司法,政府的不幹預只能說為了虛名而對民眾不負責任。陳水扁弊案讓多少人焦躁不安,政府盡管不能夠介入個案,但應該階段性地有個態度,以對認真公開辦案的人員有個獎勵、鼓勵,從人員、資金讓辦案人員甚至是社會感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對那些有意放水、吃案、拖案甚至做別人暗樁的人有個赦免、警惕作用,並對各個環節制定出相應的備案。司法首長不僅僅需要清廉有余,但在這個司法積弊太深、尾大不掉的情況下,,還需要更強的能力,適時駕馭和掌控全局。

畢殿龍

相關文章: 臺律師最走紅,法官最厲害,檢查官最會演戲

                    放了陳水扁,誰還做“惡人”?

                   何不讓陳水扁10億元交保?

                   審判陳水扁,我來當律師 (應為法官)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inluzhiyin&aid=2497161

 回應文章

Wow, Jack !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就且祈禱那正義的力量會崛起吧!
2008/12/23 15:07
高院擺清高的氣勢仍是存在的,  所以,
給高院直接判定積壓的台階很重要,  看特偵組的決心如何了!

如果還在逃亡的因素上打轉,  肯定會再被大回票,
串證 威脅證人....
或是具體指出阿扁仗伺原有的總統位階, 所濫權出招的威嚇情事,
這些需要更直接的證據力來支撐抗告的成功進而無再掉入地院的必要.

周大法官, 的確是一位獨特思考的法官,
30幾件的羈押如此人權表現加上對待阿扁的厚道,
簡直是綠營和阿扁的保力達加維士比,
莫怪綠營今天一直嚷嚷要換周大法官是政治力介入,
老天對台灣是不太公平的,  任由阿扁呼風喚雨的場面,
看來也是掃進了司法界,  這種之枝枝節節, 唯有一樁樁被掀出,
才夠有力道讓這些政治力介入之說閉上嘴.

日子還是要過,  世道的道德觀, 透過現今的傳播力量,
早已不是某一層面或是某一族群可以左右,

司法.....  就且祈禱那正義的力量會崛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