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何不讓陳水扁10億元交保?
2008/12/18 20:27:40瀏覽2795|回應7|推薦13

  關於陳水扁要不要重新羈押,高院裁定台北地院更審。主審法官仍然是判決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周占春。至於這次裁決的結果,多數人研判不外乎,重新羈押、交保和維持原判:無保釋放。

   仍然維持原判的可能性不高,因為無保釋放,容易增加挺扁著解釋為阿扁無罪釋放的空間,而且對那些交保和羈押的其他嫌犯有失公平。重新羈押對於周占春來說是個最大的挑戰---但也是他尊重事證、從司法考量的最好明證,但以周占春執拗的個性,最多采取交保的折中方案(除非特偵組又更加強烈的堅持和更明確、具體的事證。

   從目前來看,特別是從周占春的角度考量,高額交保應該是最好的決定,只是要強調高額,和附加限制陳水扁的活動範圍和對外公開講話為前提。如果果然能夠堅持這種裁決帶更明確回籠條款的判決,相信既可以限制陳水扁串證和威脅證人,而且能夠回籠更多資金。對陳水扁加強監督、監視和對證人加強保護,能夠適度考慮陳水扁的各界觀感,又不至於造成更大的困擾。特別是要求高額交保,對陳水扁的家人和信徒是個挑戰。在限定一周內籌措10億以上的新台幣交保。陳水扁的家人是否爲了錢不要陳水扁的命?那吳淑珍的夫妻之情?陳致中又怎能夠表現其孝順之意?挺扁著如果認為陳水扁偉大是否爲了陳水扁愿意捐獻10億?如果陳水扁家有幾十億,卻讓別人給他湊保費,而且也能夠湊起來,那可真得佩服他了啊。這些,都真應該放開讓大家看看。相信這種判決,也比較能夠讓各方所接受。同時周占春又不至於太明顯打自己一個大嘴巴(其實從善如流、知錯能改也是智士;更是于檢調通過辯論,減少錯案的關鍵-----何況特偵組補充了很多事證,周占春已經有了個很好的臺階下)。而且,做到這些,周占春對陳水扁也仁至義盡了。如果拋棄司法公正考慮,從報恩或者是故意出乎人們意料顯示自己的司法獨立和傲慢,陳水扁實在不是一個好材料---民進黨以及阿扁身邊的親信被蹂躪和利用的情況就是個很好的明證。

 對這個案件,周占春實在應該珍惜機會,因為并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機會:這是重整台灣司法威信和尊嚴,重建法律和道德的不世之業,更是向世界展示,台灣司法的一個窗口-----這個案件早已超出了藍綠,愛台灣,就不要又私心。

 相關文章:

阿扁自白:俺渾身上下都是寶!
放了陳水扁,誰還做“惡人”?

臺律師最走紅,法官最厲害,檢查官最會演戲
沒有救了民進黨,卻毀了個清新的蔡英文

馬政府準君子難鬥民進黨真小人

蔡英文錯失提升民進黨形象良機

沒有救到民進黨,反而搭了個蔡英文

830蔡英文的困惑,民進黨的沒落

830大遊行,台灣民主遭遇尷尬

我的黨員是流氓

民進黨的陳水扁or陳水扁的民進黨

也談《阿扁的支持者並不是壞人!!》

莊國榮,民進黨支持者的宿命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inluzhiyin&aid=2484648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周占春--測字學中即使,站樁、暗樁的意思
2008/12/19 11:11

從中國測字學中解釋,周占春從字形、字音、字義的角度解釋,春相似“樁”,占春,即站樁,是暗樁的意思。中國古老的測字學早就揭示,周占春勢必不能夠公平審判扁案。而且“春”字,拆開是“三十八日”陳水扁被關三十八日後,應該是他最大的轉折,這個轉折就是周占春。不知到昨天,陳水扁被羈押是否正好三十八日。哈哈哈,因為陳水扁沒有來請教咱,咱也沒有給他看相,推算當然可能沒有黃姓少年準確轟動。

   周占春下課,應該是檢察院和司法院的事情。全面的輿論和其他可以讓其不能視事。馬政府和媒體,對周占春辦過的案件應該進行全面檢討。看看該君是不是知道自己防水過陳水扁家,或者又什麽實質性的把柄給陳水扁,至少是趙建銘家抓住了,不得不桌這樣的順水人情。



J教授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太小看阿扁了
2008/12/19 09:09
請尊重阿扁的地位,三百億差不多

Wow, Jack !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關關難過關關過
2008/12/19 02:38


看來. 關關難過關關過不會是笑話一則?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是1億元專庭,還是阿扁專庭
2008/12/19 01:51
法界憂:金融專庭功虧一簣
2008-07-02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我國第一個「金融專業法庭」,將於8月29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張。雖然距離金融專庭運作還有2個月,但有被選入金融專庭的資深法官擔心,金融專庭會變成「1億元專庭」,以致於讓司法院政策成立金融專庭的美意,功虧一簣。

 根據司法院指示,未來金融專庭承審案件,以該院所頒「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2條第23款違反證交法等10種金融有關特別法規定被害法益在1億元以上,及24款第5目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報經法院「院長」核定的矚目案件,得列為金融專庭承辦案件範圍。

 金融專庭資深法官表示,所謂經院長核定、被害法益1億以上矚目案件,這是附加規定,上級的考慮是擔心金融專庭法官「沒有案子可辦」,但此項規定,未來恐怕成為凡是「1億元以上」重大刑案,都交辦給金融專庭的漏洞,金融專庭將流於形式,變成「1億元專庭」無法再講求金融專業性質了。

 該法官指出,日前庭務會議決定,9名金融專庭法官,除兩位庭長及1位審判長外,其餘6名法官,將把目前承審中最棘手、最重大的舊有案件一起帶到金融專庭,作為過渡期間承審案件。因此開辦初期,絕無可能「無案可辦」,再說,就算被害法益不到1億元的金融弊案,將來若不分交金融專庭承辦,也將引人非議。以目前北檢偵查中的案件,遠航案、巴紐案將可能成為金融專庭首批承接的重大弊案。

 北院指出,陳興邦等9位法官首批承審法官,都經過遴選曾經承審重大金融、經濟案件經驗,例如周占春法官為台開弊案的承審庭審判長、蘇嘉豐承審太電弊案、陳勇松承審特偵組起訴的中藥商、牙醫等公會弊案、林柏泓則是中興銀受命法官。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誰说陳水扁沒交保?
2008/12/19 00:36
陳水扁有交保!是交給了周占春法官口袋了!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特別法庭給特貪的你
2008/12/19 00:05

特別法庭給特貪的你

據說這是內幕消息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司法院在今年總統大選的前兩個月(一月份)指示各地方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
而重大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
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被害法益達一億元以上的案件。
司法院部分官員甚至一度傾向將涉及工程弊案的"重大貪污案",
也都列入金融專庭審理範圍(以形成專案專審的形勢?),但後來遭地方法院反對而作罷。

司法院這個在總統大選前兩個月所下達的命令,後來繼續執行,到今年八月付諸實現。(剛好八月十四日阿扁家人洗錢案爆發)
台北地方法院成立的"重大金融專庭"現有三個專庭,
分別由兩個庭長---陳興邦、劉慧芬庭長、一個審判長周占春分別負責三個庭,
其中審判長周占春有司法院人事處長和高等法院法官的經歷,應該是最具影響力的一位。

12月12日陳水扁洗錢等四案被特偵組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後,開羈押庭。
台北地院召開庭長會議,商討此案是否由一般審判庭來承接,
原本希望由承辦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庭(蔡守訓法官)來併案審理,但遭蔡守訓法官拒絕。
最後經過一番如蘋果日報報導中所說的戲劇性的分案爭辯的周折,
甚至司法院高層也曾致電關切....北院最終決定由"重大金融專庭"來專審此案。

"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專庭共九位法官,扣除兩位庭長和周占春審判長之外,
有六位法官可以抽籤承審,再扣除已承辦重大金融案件的兩位法官,
只剩四位法官來抽籤決定,最後結果由"衛股"抽中,
受命法官是何俏美、林柏泓,審判長則是由最"德高望重"的周占春審判長擔任
(這種抽籤方式我們司法體系外人搞不懂,是否徒具形式,不無可疑之處,
如果法官何俏美、林柏泓兩位是跟著周占春的,那抽中由他審理的機會應該是50%。如果三庭之中其中一位庭長有案正審理中,另一位有其他原因不接案,那由周占春審理的機會可就是百分之百。)

原本可能由許多審判庭抽到審理的案子,
被縮小到只有三個庭(三個庭長或審判長)的專審範圍,再縮小到幾乎一定給周占春辦
怪不得陳水扁的委任律師會自信滿滿,檢察官會有氣無力...甚至還說過不提抗告了....

周占春四十幾歲就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是不是政治因素被陳水扁拔擢不曉得,
但是當初人民和反國民黨的人士幾乎包裹式地把國家各部門的改革工作交付給了陳水扁
現在證明他把總統府、外交部、金管會、調查局...都改成了以他個人私利為依歸的組織
那司法呢?他和綠營眾多法界人士會笨到不加以改造得更合他們的胃口和便利嗎?
他要讓貪錢和洗錢的老婆、兒子毫無後顧之憂,難道沒想到把手伸進司法嗎?
司法界也是由人事組織而成,雖然表面上看來許多法官應該不會受牽制和影響,
但是人事和組織運作的安排絕對可以形成操作的空間,
這裡又剛好可以對照周占春審判長的經歷:
司法院人事處長,轉高院法官,然後又出乎一般常理地自願回地方法院擔任第一線法官。
近年來幾件重大關於扁政權和扁家的金融貪污的案子也都由他承辦:
金管會禿鷹案、趙健銘台開案,現在再加上陳水扁洗錢案。
(照這個情況,未來特偵組再另案追加起訴,恐怕也非常有可能再併案給周占春辦....)

邱毅問說周占春是不是陳水扁安排的暗樁?
也許他的質疑過於偏激,和充滿陰謀的憂慮,
但是回過頭想想,陳水扁八年執政掌握大權難道是玩假的嗎?
他會不會以超級碎紙機銷毀密文件一樣,另外安排許多退路,其中同時也包括司法呢?
二次金改、洗錢、政府弊案....跟扁政府有關貪污幾乎都可列入"重大金融專庭"審理範圍,
"重大金融專庭"又是扁卸任前產生出來的政策,其間有無可疑之處,請大家一起關心。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種專辦一億元以上的金融犯罪案的類似"特別法庭"有什麼看法,到底會是特別嚴厲呢還是特別優惠呢?


cmucmu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透過"併案審理" 迫使周占春把四大案交給蔡守訓
2008/12/18 23:43

若不併案審理 ,我敢打賭周占春與蔡守訓對國務費的見解將截然不同,否則到時各位看到周占春判阿扁國務費是實質補貼 , 可不要生氣



2008/12/15   tvbs
記者:楊致中      攝影:張鎮安    台北     報導

特偵組將扁家弊案起訴偵結後,目前將由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負責審理,但扁家四案中國務機要費的部分,會不會和2年前吳淑珍被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併案審理,全部交由法官蔡守訓審理;根據了解,由於蔡守訓和周占春兩名法官,都不贊成併案審理,因此未來可能發生,同樣審國務費卻有兩種不同的判決。

台北地方法院當庭釋放陳水扁,讓檢方士氣大挫,不排除週一就提抗告,但扁家四案,未來會不會和2年前吳淑珍被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併案審理,全部交由法官蔡守訓審理,或是分開審理,不只影響審理速度,連公訴組的檢察官陣容也會有變化,為了維持戰力,特偵組打算讓熟悉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周士榆機動支援。
法官當庭釋放陳水扁,讓檢方錯愕,擔心未來會有證人不敢說實話,最快週一提抗告,若失敗,特偵組也決定把戰場拉回法庭攻防。
未來開庭時,除了北檢3名公訴檢察官,特偵組也將派周士榆機動蒞庭,這位從2年前就沉浸在國務機要費案、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對案情熟悉,是檢方重要戰將。
特偵組有這樣的考量,是因為法官陣容可能有變數,扁家四大案如果併案審理,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將變成是蔡守訓、徐千惠和吳定亞;對應的公訴組檢察官,就會是李嘉明、林達和林怡君,因為都是老面孔,有利加速審判,像檢察官林達,2年前一路跟隨檢察官張熙懷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砲火猛烈。
公訴組檢察官林達(95.12.30):「我跟張友寧檢察官,其實沒有實質的貢獻,完全是張熙懷的智慧,他早就告訴我們要怎麼做。」
但如果沒有併案,審判長維持周占春,那麼公訴組的檢察官,可能是林勤綱、許鈺茹,其中林勤綱曾是美麗島大審的辯護律師,辦過台開案,許鈺茹曾主導力霸案,特偵組將派周士瑜機動蒞庭,這也是最有可能的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