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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4 10:38:48瀏覽660|回應1|推薦1 | |
國民黨黨籍立委、同時具有國民黨秘書長身分的吳敦義 23 日下午質詢行政院長劉兆玄時爆料,“最高檢”偵組搜索陳水扁寶徠花園住處當天凌晨三點,檢察總長陳聰明夜訪與扁家關係密切的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他要求法務部長王清峰立即調查,如果真有其事必須懲處,如果沒有,也必須還陳聰明清白,而王清峰承諾馬上辦。最高檢察署在吳敦義發出質疑后第一時間表示,吳敦義說法純屬子虛烏有,絕無此事。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在媒體追問下,也打包票說,沒有此事,理由是特偵組搜索扁宅的信息陳聰明并不知情,其次是,凌晨三點去找黃芳彥也不大可能。 且不說吳敦義爆料的可信度有多大,但最高檢察署和特偵組沒有調查的背書就讓人感到很訝異;作為當事人的陳聰明不出來澄清,而是以最高檢察署的名義說明也讓人感到很詭異:看沒有看黃芳彥又不是最高檢察署的公務,何必最高檢察署出來澄清?竊以為,陳聰明遲遲不親自出來說明,是要自己占有更有利的位置:如果陳聰明當天真的去過黃芳彥家里,陳聰明先要以最高檢察署的名義表示澄清,逼迫吳敦義提供證據,如果吳敦義沒有有力的、法律意義上的證據,陳聰明就可以一口否認;如果有鐵的證據說明他當天真的去過黃宅,陳聰明就會用法律人的語言說:哪條法律說,我不可以看黃芳彥?又有哪條法律說凌晨三點看熟人就犯法?說不定黃芳彥當天晚上得了急病,特別想見陳聰明的版本都可以編得出來的。就是因為陳聰明知道,即使全社會都知道他去黃家是爲了通風報信,但從法律上,卻誰也真的奈何不了他;再一種可能就是陳聰明真的沒有去過黃宅,陳聰明遲遲不出來說明,就是要積蓄絕地大反攻的力量,讓言之鑿鑿的人們大跌眼鏡,自己等相關部門證實確無此事時,從根本上讓人不再懷疑自己的清白。也有第三種可能,就是給吳敦義提供爆料的人搞錯了時間、人物其中的一項,或者簡直就是別有用心,故意讓人懷疑陳聰明。作為並不以爆料見長的吳敦義,如果無所本驚爆此料,盡管在立法院有言論豁免權,但恐怕也將搭上自己的政治前途,追蹤線索提供者的用心,也將成為吳敦義的課題。 但我本人比較傾向陳聰明真的去過黃宅,陳聰明如果真的被證據證實,他不會承認自己就是通風報信的,甚至只承認去哪裡,但見的不是黃芳彥的說法都有可能,即使承認見了黃芳彥,但外界沒有人可以證實他就是通風報信了,從法律上還是奈何不了他的。陳聰明自己不第一時間出來說明,就是要給自己從法律上攻防提供更多的空間。無論陳聰明結果被證實去過黃家與否,唯一受傷甚至是葬送的是司法的尊嚴,因為至少陳聰明去沒有去,最高檢察署沒有經過調查而竟敢背書,並且不向社會他們相信陳聰明的理由。陳雲南的思維邏輯也因為給你長官背書,無論其是否僥幸正確,但以為“凌晨三點時間不可能 ”的說法就有點匪夷所思:做賊的一般不都是選擇這個人們最疲勞、睡眠最好的時機下手嗎?如果爆料被證實是真的,哪時間恰恰證明其有鬼,爲什麽不可能? 即使見了黃芳彥,這件事本身也無法搬倒陳聰明。陳聰明和葉茂盛的攻防足見陳聰明夠“聰明”,玩弄法律不亞於陳水扁:葉茂盛說 2 月初將扁家洗錢的情資向陳聰明口頭彙報過,但陳聰明只證實 2 月初沒有和葉茂盛見面的機會,當葉茂盛說是 12 日前後的時候,陳聰明則承認見過葉茂盛,但沒有聽他提起過洗錢情資。這樣問什麽答什麽的精確,就只能夠證明陳聰明有鬼難纏。如果吳敦義爆料是真(哪怕是不是搜索陳家當天),要想利用這件事搬到陳聰明,就要直接問陳聰明是否最近去過黃芳彥家裡,等陳聰明有了明確的答案之後,吳敦義才拿出自己的證據,或者司法部才公布自己的調查結果,讓陳聰明退無可退。否則,也只能逼得他說:我去過黃芳彥家又怎么樣? 畢殿龍 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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