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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3 09:30:00瀏覽38|回應6|推薦0 | |
案件一: 日期:回台後第一天 案發地點:愛買 解釋:澳洲養成說 thanks 和 sorry的好習慣 事件經過:當時我手提購物籃,準備幫家人在愛買內購物。 在一個轉角處,不小心撞到了推著購物車逆向行 駛的阿伯。 我:「sorry!」 阿伯:「蛤?說啥?」 案件二: 日期:回台後第三天 案發地點:交通號誌桿旁 解釋:在澳洲,行人過馬路必須按下交通號誌桿上的按鈕, 燈號才會變成綠燈,始可通行。 事件經過:某次在前往買便當的路上,前方行人號誌燈狀態 為紅燈,我走上前去,伸手往交通號誌桿上用力 一拍...... 旁邊的情侶...... 女:「他在幹嘛?」 男:「喝醉了吧!」 女:「離他遠一點!」 我:「......(有沒有安全帽)......?」 案件三: 日期:回台後第十天 案發地點:巷口那家「叮咚」會破音的7-11 解釋:在澳洲,買優格、布丁、小盒裝的冰淇淋都不會附加 一隻湯匙,台灣則都會。 事件經過:那天,我到7-11買宵夜。挑來挑去,挑了一盒布 丁和其他零食。結帳時...... 店員(一貫的可掬笑容):「一共是八十六元。謝謝 。」說完便遞了湯匙給我。 我:「湯匙?你們開始有給湯匙了喔?」說完, 立刻發覺有異......(糟糕!這裡不是澳洲!) 店員(親切的笑容):「我們一直有附湯匙啊!」 我(旁邊人多,死不承認):「不會吧?我都沒拿 過耶!」 店員(疑惑的臉):「真的!我們一直都有附的!」 我(金馬獎最佳演員):「真的沒有啦!這是我第一 次拿!」(說謊重罪......十八層地獄) 拿完零錢後,我迅速離開案發現場...... 然後,在門的叮咚破音中...... 店員(誠懇的哀嚎):「先生~~真的有啦~~」 案件四: 日期:三天前 地點:景美夜市章魚燒攤位旁 解釋:已經經過兩週了,應該適應台灣了吧? 事件經過:晚餐時間,我外出幫老媽和老妹買晚餐,老妹想 吃章魚燒,於是我就走到章魚燒攤位前點了份章魚燒, 然後在攤前等待。在我隔壁等待的的三人,其中一人是 外國人,我不自覺的聽了聽他們的對話內容,發覺另兩 人正在向那老外解釋台灣的夜市風俗。聽一聽之後...... 章魚燒老闆:「好了!三十五塊。」 我掏錢給老闆:「Thanks,mate!」 老闆(極度疑惑的台語):「蝦米?」 我:......(快歩離開)...身後隱約感到外國人在竊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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