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認,又是個特別的夜晚,或說,因為有了昨天特別
的下午有了特別的夜晚。於是,我又一個人逛到了書店,一個
我幾乎把它當成第二個家的地方。當然,酒吧是第三個;但或
許到了澳洲,思士醉飲的聖殿會變成第二個。
在書店裡,把書翻著翻著,那乖誕的腦袋又想到了衝突的
問題:去澳洲前,我積蓄僅剩幾千塊,當然,不包含預留下來
要換澳幣的薪水,花了兩個月攢足的兩萬七千塊要去換該死的
一千元澳幣。為什麼我得用粗俗的語氣來睥睨它?那是因為兩
個月前它還是二十五比一,沒幾天工夫就成了二十七點七比一
了;天曉得為什麼元世祖不把版圖擴大到歐洲去,最後反讓英
國成了日不落國,然後更該死的經濟現況就是這麼來的。算了
,扯遠了。
剩下的幾千塊,的確有流浪的感覺,所以去到澳洲我決定
把相機調成褐色的,讓昨天的我泛黃些。
這衝突點在於:我在想,要是讓我選,花些錢買幾本書帶
去澳洲解饞,與瀟灑的燒在沸騰的威士忌裡,我會選擇哪個?
我可以找朋友敘舊,算是臨別前的易水之濱的溫酒宴席,然後
拿「教父」來當椅墊,也可以把琥珀的迷人味道倒進橡木桶裡
封藏的十幾個月,然後把那不值錢的新台幣拿來買那些身價不
凡的小說家;到底得選哪個?
沒錯,我是可以兩個都選,但我在六月三號前的題目是單
選題,沒有以上皆是這個答案,這樣也寫意些。
最後,我該選哪個?我不知道,兩個都先遠離我吧,至少
我得先保持清醒的頭腦與靈活的身軀,去準備未來一年的流浪
行李。
噢,我忘了告訴你,威士忌在三十七分鐘前被我喝完了,
它現在正躺在教父的懷裡;當然,為了打文章,我得用酒與詩
醒醒文人腦袋。而不是旅人的腦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