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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09:31:30瀏覽226|回應0|推薦5 | |
」鬼月及中元普渡由來 每年七月十五日,祭祀三方神鬼,一、「土地公」,二、「祖先」,三、「無主鬼魂」,道教含巫觋教稱中元普渡,佛教叫盂蘭盆法會,台灣佛道融合變成中元普渡法會,但是來源卻南轅北轍。 祭祀「土地公」與「祖先」的由來 遠自(公元前1045年〜公元前771年)西周時代據「周禮六官-春官宗伯第三」設立「禮部」掌管教育及祭祀制度。至前秦時代(公元前858年〜公元前210年),已存在農民在夏末秋初,農作物成熟收割後,感謝大地賜予五穀豐收,祭祀田神,《史記·滑稽列傳·淳于髡》記載,現代河洛人稱土地公,客家人稱伯公,當時農家以豬蹄、酒來祭田神,後來祭品不限於豬蹄與酒,擴增雞鴨魚等家禽漁獲,而成三牲。同時民間按例,家家祭祀祖先,除上述祭品,又加上當季收成五穀、農產瓜果等祭供,藉以向祖先報告秋成,並惕勵子孫辛勤耕作。因此每年中元節七月十五日祭拜田神及祖先。並沒有祭祀「無主鬼魂」項目。 西晉武帝( 236年-290年),由甘肅敦煌人竺法護,譯出等一百五十多部佛經,其中以《法華經》引進觀世音菩薩,《盂蘭盆經》引進目蓮救母故事,對中原漢人文化影響深遠。 譯本《盂蘭盆經》,因強調藉由供養十方僧眾,可迴向報答雙親養育之恩,甚至可度七世先祖,符合儒家倫理傳統孝道,而且盂蘭盆法會也是七月十五日。與傳統秋收祭拜田神及祖先同日。因此中國歷朝盛行不衰。 印度原型目蓮救母故事: 目蓮為渡化亡母,永世脫離輪迴惡道,需到摩利支天「以輪迴) 法度化亡母」。按佛教往生輪迴的定義,其亡母已往生(於另一個時空的摩利支天世界,目蓮法力無法穿越時空,只有世尊能前往說法,目蓮遂請世尊攜同前往。到了摩利支天世界,目蓮的母親,已輪迴成為年輕的少女,形成母少子老時空差異。目蓮修得一雙慧眼,認出生母。佛陀遂為目蓮亡母說四聖諦(佛陀之基本教法),藉由目蓮以盂蘭盆法會,供養十方僧眾之功德,迴向其母,度其得證初果,永不再墜入輪迴。 此盂蘭盆法會,印度早在(公元前486〜公元150)的部派佛教時期,正值中國前秦末期至西漢時代,就已經常興辦,故事禪述輪迴惡道的定義。佈施即是佛法,修為境界不等,法力亦有深淺之別。 中國目蓮救母故事: 翻譯「盂蘭盆經」的竺法護,把中國儒家孝道,注入目蓮救母故,以利福推廣佛教。在流傳最廣的變文版本裡,釋迦牟尼佛的神通第一弟子目犍連(俗稱目蓮),修得慧眼神通能力,見亡母淪落餓鬼道,身受餓鬼之苦,激起「救母孝心」,但以自己神通,無能進出餓鬼道,救母脫離惡道,乞求世尊開示。釋迦牟尼佛以盂蘭盆經,點化目犍連;《在七月十五日,供養證得阿羅漢果的僧人們,每人一缽淨水一枝楊枝,僧侶喝前,先用楊枝淨水,布施無量餓鬼,將功德回向目蓮的亡母,便可救母脫離餓鬼道之苦。》目蓮的亡母,得到僧人們的功德加持,脫離餓鬼道轉生畜牲道,做了一隻黑狗,續由目蓮說法七天,再脫離畜牲道,終於轉生三十三天為天神。竺法護是甘肅敦煌人,譯經自然蘊含儒家孝道精神。 中國盂蘭盆法會興起: 南北朝梁武帝(464年-549年)時代,以孝道穩定社會,開始持提倡盂蘭盆法會。唐朝時期,法會活動呈現興盛,官民共樂。自此,民間佛教,在中元節祭祖時,則盛行《盂蘭三佛爺懺》的一種法事,在家門庭前,塑立三寶佛像,聘僧念經,張燈結綵為祖先祈求冥福。希望供養釋迦佛以減輕先人的業報,次求藥師佛賜祖先脫離病痛折磨,祈求阿彌陀佛接引西方淨土。 台灣的目蓮救母故事: 民間傳說;目蓮的母親,因在佛堂炖狗肉吃,不但犯殺生之戒,而且嚴重瀆褻佛祖,故亡魂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超生,其餘故事與前述大致相符。這裡把竺法護所譯的目蓮亡母,得佛陀度化轉生畜牲道,做了一隻黑狗。變成佛堂炖狗肉吃,強調犯殺生之戒,嚴重瀆褻佛祖。 有錢人家,也常在女性長輩往生法會,師公壇超渡法事裡,必定點演哀淒的目蓮救母故事,以為教導後人孝敬母親,鄰居長輩都會叫小孩子前去觀看。這算是當時社會教育的一環。 台灣羅漢腳沿生的孤魂野鬼 中元節祭拜田神及祖先的文化,隨漢人篳路藍縷遷台,演化成淒涼的孤魂野鬼文化。慶祝秋收的七月變成「鬼月」,中元節也成了「鬼節」。 1582年7月澳門葡萄牙當局,臺灣第一次歷史性船難。當時只發現台灣, 從事貿易活動 。 1586年-1625年間,顏思齊,福建、漳州府、海澄縣河洛人,在日本,奉海盜李旦( 明末福建泉州河洛人)之命,籌組武裝(海盜)船隊,回家鄉漳、泉聚集三千餘貧苦人民,組織武裝海商集團,以臺灣作為基地,在魍港(或說笨港)設立十個港寨作為據點,是為早期登陸臺灣的漢人,隔年,顏思齊染傷寒病逝於諸羅山(今嘉義)。鄭芝龍奉李旦之命,繼承統領武裝海商集團。 這些漳、泉出身的海盜,以及前此,無法追溯來源的台灣漢民,大多沒有家眷,沒有後人,被稱為「羅漢腳」。來到舉目無親的地方,求助原住民,語言不通,因誤會相互殘殺,水土不服,病又無醫,有餓死,有厭世自殺,有天災地變,毒蛇猛獸致死,就算年老壽終亦不例外,死後大多曝屍荒野,無人收屍祭祀。後來墾荒漢人,經常開墾挖掘屍骨,感受諸多孤魂野鬼,擾亂社會安定,將屍骨集中埋葬,給予祭祀安魂。稱為百姓公、大墓公等等不同名稱。 1624年開始,除海盜及流浪漢民外,新增荷、西以挾洋槍洋砲,分別入侵台灣南、北部。此後這塊土地喪失安寧、終於被稱「鬼島」。 1642年荷蘭人為獨占領台灣,揮軍攻打西班牙人。1661年明朝鄭成功攻臺灣。1682年,施琅攻克臺,清朝從此統治台灣。前此,每二十年更替統治,每次更替的戰火,鎮壓反抗,死亡不在少數,清掃戰場集中掩埋大部分,遺漏者曝屍荒野亦有,都成孤魂野鬼, 林爽文事件處促成台灣大型普度 清朝統治時期,天地會反清復明,便是漢人反清活動,1786年(乾隆51年)11月27日,臺灣知府取締天地會,逮捕天地會領袖林爽文之叔伯,林爽文率軍劫獄反抗,發生清代規模最大、波及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的民變、革命,號稱50萬眾響應的林爽文事件。 1788年(乾隆53年)初,滿清派遣總兵力一萬四千赴台清剿,與林爽文三萬兵力,雙方鑑戰於八卦山。至2月10日,林爽文被擒。 林爽文事件在擺接堡(當時是蕃社,今板橋、中和、永和等)地區,曾發生慘烈戰鬥,造成許多官兵、義軍、先民(含原民)死難,當然有被纖滅的會黨。因戰亂屍橫遍野,後人在圳溝中的屍骨頭顱內抓到許多「土虱」(魚),遂流傳下俗諺:「土虱都藏在死人之頭顱內。」、「土虱好吃,死人骨頭沒那麼多。」 傳說,事件平定後,由地方士紳耆老,上奏朝廷,指許多無辜民眾與支持朝廷民兵及清軍的士兵,也在陳屍其中,清廷遂令清理戰場。鄉民將骸骨擇地集中合葬,清廷並賜詞「恩奉獻札諭埋葬、難民萬善同歸墓」,頒「義塚」之名。 即今土城義塚大墓公,創立於1789年(乾隆54年)。擺接地區的漢人,以漳州人為主,臺諺說:「同安人祖,漳州人重普。」,每到陰曆七月都要舉行盛大的中元普度。這就是大型普度的起源。 此後,舉凡戰爭。族群械鬥、反抗鎮壓有關,死難先民,事後都依各地習俗,被以義民,老大公、萬善公,百姓公,大墓公等等名義,於7月15日公共祭祀。 經濟漸漸發達,靈活的生意人,配合誣覡,創造鬼月。
七月普渡,家家戶戶一定在黃昏後,日落西山,陽氣收斂陰氣降臨後開始祭拜,因為鬼在陽氣未收斂時,不能到陽間活動。這祭典與所有祭祀神佛所不同。祭案有主祭案和追加祭桌,主祭案上,除一般祭天敬神之香爐(米罐)、蠟燭、清茶、鮮花外,另加明鏡、胭脂、粉餅、髮梳、剪刀、剃刀等供好兄弟化妝,祭案下,備洗臉盆、洗臉水、毛巾、肥皂供「好兄弟」盥洗,其餘祭品如祭天敬神,三牲(雞或鴨、魚、豬肉條),四果(四種水果),草龜粄,糕仔(米粉製梯形),糖果,餅乾,金紙等,為了彰顯好兄弟墾荒成果,所有農產品如各種瓜、果、各種豆、米粉、冬粉、麵條、麵線,所有農產品都可祭奠,唯獨不贡酒(以免好兄弟醉酒鬧事)。主祭案擺不下,追加祭桌,也有大戶人家,桌子不夠加門板,總而言之,盡家裡所有財力、物力,一定要豐盛以表誠意。燒香除香爐必須祭香外,每一樣祭品包含盥洗化妝用品,均須插一隻香,標示祭祀物品。燒香須經三次,燒頭香後,恐後到好兄弟尚未收受祭奠,需續香兩次。俟第三次香盡。才算祭奠完畢。 所以華人地區 祭祀「土地神」與「祖先」,台灣 除祭祀「土地公」與「祖先」,還加上中元 祭祀為各種不同追求生存理由,付出生命,而成無主的忠義及萬善孤魂,別忘了臺諺說:「同安人祖,漳州人重普。」指中元普渡,祭祀「好兄弟」是別人祖先,要像祭祀自己祖先一樣隆重,切勿把中元普渡成走味的「超渡孤魂野鬼」「普渡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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