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郵政公司更名案合法性一直受到質疑,立法院預算中心發現台灣郵政仍然繼續使用原先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圖記,原中華郵政董事長、總經理職章也仍使用中,交通部事先同意台灣郵政使用中華郵政圖記與職章,直到今年6月底,換言之,民進黨政府對台灣郵政的正名案並未完成。
立法院正在審查台灣郵政公司97年度營業預算,預算中心認為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沒有經立法院修改中華郵政公司條例,過程於法不合,台灣郵政預算應重新改名為中華郵政,立法院才能夠審查預算。
因為台灣郵政的更名案被立法院認為違法,5月20日是否發行新任總統就職紀念郵票,最近引發爭議,根據預算中心調查,中華郵政雖片面更名為台灣郵政,但是去年5月7日郵政公司曾去函交通部,希望中華郵政公司原有圖記、董事長、總經理職章繼續使用到今年6月底,交通部則在去年5月9日函覆同意。
換言之,郵政公司對外稱是台灣郵政,但郵政公司過去一年來的業務往來,仍然使用中華郵政,並沒有使用台灣郵政的名稱,更名後的中華郵政圖記、董事長與總經理職章都沒有依正常法定程序繳銷。
預算中心也發現,台灣郵政圖記、董事長與總經理職章,是在去年2月9日啟用,交通部在去年2月16日函覆備查。結果出現一家公司在過去一年來有兩種圖記、兩種主管職章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