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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23:48:10瀏覽1195|回應0|推薦9 | |
摩摩是個11歲的小男孩,被父母拋棄的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長大」,證明自己值得被愛。 他召妓、他偷竊,直到伊博罕先生的出現,讓他的人生有了改變。伊博罕先生是摩摩家樓下雜貨店的老闆,他和摩摩建立起一段亦父亦友的關係。 他帶摩摩去旅行,去認識世界,一點一點的柔軟了摩摩對父母、對世界的怨恨。摩摩也學會了愛自己,學會了和生命中的不完美妥協,重新過生活、體會人生,瞭解到生命與愛的意義。 雖然我沒有被父母拋棄過,但是他們在我12歲離婚時,我有種被拋棄的感覺。接下來渡過了一段很長的日子,是跟摩摩有相似心情。不過我是在臺灣,是住在親戚家裡,雖然是有這樣的心情,但是還有人在管教我,當然我也沒有他這樣的大膽,頂多只是偷點零錢,跟文具、小東西之類的。 我記得有人跟我說過這樣的一段話,意思是只要身邊有個人是愛妳的、關心妳的,就不會變壞。我想是吧!我一直覺得我很幸運,每次在我最沮喪時,都會有個人出現,在一旁鼓勵跟關心我,或許是這樣,我才很平安的長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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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