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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慈善當事業
2010/10/24 19:32:38瀏覽412|回應0|推薦23

把慈善當事業

唐太宗

企業要把慈善公益當事業做,就要投入人力、財力等資源,

有計劃、有組織、有目標的推動,甚至成立專責部門,有專

責人力執行,而不是徒具虛名、沽名釣譽地做表面工夫;有

錢的富人或企業在做慈善公益時,也要避免流於錦上添花,

而應多做雪中送炭的事。

 

今年年中,世界兩位前後任首富比爾‧蓋茲和巴菲特聯手針對全世界的億萬富豪,發起「捐贈誓言」,呼籲各國富豪至少捐出半數財產,用於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巴菲特宣示,身後將捐出百分之九十九的財產)。各國富豪有欣然響應,慷慨解囊者,也有不以為然,避之唯恐不及者。

 

為此,巴菲特還特別於九月間遠渡重洋飛到中國大陸進行勸募之旅,想要遊說中國富豪捐贈財產,共襄盛舉。眾多中國富豪,除了有被稱為「中國首善」的陳光標響應外,其他多冷淡以對,甚至嗤之以鼻,讓巴菲特碰了一鼻子灰。有人認為東方人和西方人的思想與價值觀不同,西方人有愛心行善的觀念,把慈善公益當事業在做,東方人則多獨善其身,把財產據為己有。

 

還有人認為,比爾‧蓋茲和巴菲特兩人「想法太天真,教有錢人捐錢做慈善,太難為中國人了!」「中國人的金錢觀與社會觀和美國人相差太遠了,而且有錢人多是沒有社會責任的暴發戶,只想把錢留給子孫!」

 

看來,想要叫有錢的中國人在死前捐出自己的財產或金錢作為慈善公益之用,真是談何容易!所幸,陳光標語重心長地道出:「死於巨富是可恥的」,也算是深刻自省的良心話,對於眾多腰纏萬貫、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的中國富富而言,更是一記當頭棒喝!

 

身為一位富人的陳光標說,財富如水,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個人喝,有一條河就應與大家分享。所以陳光標本人行善不遺餘力,每年把公司利潤一半以上捐出做慈善,至今捐款已超出十億人民幣。

 

顯然,陳光標內心存有分享的觀念,即是財富雖然是自己勞力打拼、費盡千辛萬苦經營事業或善於投資理財,經由經年累月所一點一滴累積而成,但也不是靠自己可獨力完成,而是要有好的或安定的社會環境、經濟制度、努力工作的員工及社會大眾的支持乃有以致之,所以財富不應該據為己有,而應「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尤其是一個成功致富的企業主更應有此信念。

 

把慈善公益當事業做的觀念,對中國人而言可能還不習慣或一時之間還不能接受,還需要努力宣導與推廣;但對台灣的企業而言,近年來已開始重視社會責任的角色,紛紛成立慈善公益基金會,不論其起心動念為何,為了扣抵稅額、建立企業形象或發揮愛心回饋社會等,至少是可喜的現象,值得肯定。

 

但既然要把慈善公益當事業做,就要投入人力、財力等資源,有計劃、有組織、有目標的推動,甚至成立專責部門或單位,有專責人力或專業社工人員在負責。否則只是徒具虛名的敷衍了事或沽名釣譽做表面工夫,或是只是在為個人積功德,也就不足可取了。

 

此外,有錢的富人或企業在做慈善公益時,也要避免流於錦上添花,而應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切勿把愛心或資源集中在某一特定或具知名度的慈善公益團體,而應幫助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團體。

 

至於一般中產階級的個人或上班族,發揮愛心助人的善行也可以不落於富人之後,只要心存感恩,不只獨善其身,也要兼善天下,想到「施比受更為有福」,固定把收入的一部分(例如十分之一)捐出,幫助有需要的人,不但是盡社會責任,也是一個很好的理財行為。而且做慈善公益,不是只有捐錢一途,捐出自己的時間做志工,捐血或捐贈器官,都是可行的善行義舉。

 

聖經上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327) 耶穌也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指愛心慈善的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254)

 

耶穌有一顆憐憫及愛世人的心,有助人的熱忱,看見世人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就憐憫他們;祂常常對人說:「要我為你做什麼?」多次動了慈心,主動走入人群,幫助窮人及孤兒寡婦,為人醫病、趕鬼、拯救失喪靈魂、與哀哭的同哭、與喜樂的同樂等。耶穌在愛心慈善的公益事上,一向以身作則,親力親為,為門徒及跟隨祂的人起帶頭示範,也是世人的榜樣。

 

把慈善公益當事業在做,是建立「富而好仁」、「樂善好施」社會的具體作法,無論是企業、富人或個人都應身體力行、樂善好施;尤其是在即將屆臨歲末寒冬之際,更需要發揮愛心,讓人間充滿溫暖。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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