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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新聞】 黑白互動變禁忌 年輕刑警不識大哥
2013/05/08 22:46:03瀏覽943|回應0|推薦1

幫派人士舉辦公祭,國內角頭全到齊,被貼上「交往複雜」標籤列管、放逐郊區的警察,立即被請回「認人」。記者袁志豪/攝影

 

黑白互動變禁忌 年輕刑警不識大哥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2013.04.15 02:20 am

台中翁奇楠命案後,警政署訂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非公務需求並書面報請核准者,不得與幫派分子接觸;有些資深刑警被貼上「交往複雜」標籤,預防性調職,年輕刑警則樂著不用接觸幫派分子布線。

不過,日前四海幫前幫主楊玉斌、賈潤年公祭,警方奉命到場蒐證,市警局高層憂心年輕刑警恐怕連堂主、會長站在身邊都渾然不知,只好找回「交往複雜」刑警協助認人。

去年底與今年二月楊玉斌、賈潤年的公祭,因許多隱身幕後的「幫派大老」難得現身,警方動員上百名警力監控及蒐證;曾被懷疑與幫派人物交往密切、列管打入冷門單位的資深刑警,奉命到場認人。

這名資深刑警一一告訴同事,那個人要拍、那個人要拍特徵;他說,年輕同事若未獲指引,連站在身旁的是重量級幫派堂主與會長也視而不見。

據了解,警方蒐集照片、影像後,會將檔案分類製作成光碟,上面註明「某幫幫主」、「某幫堂主」;並將人名、職稱、活躍程度與對治安影響等內容敘述清楚,這些完全要靠所謂的交往複雜刑警完成。

這名資深刑警感慨,看到他們這些「老人」因與特殊對象往來被貼標籤,年輕同事變得什麼對象都不敢接觸,什麼人都不認識;等老一輩刑警退休後,幫派老大是誰、做什麼,基層員警恐怕根本摸不著頭緒。

警政署規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要書面報准;但據了解,許多提出申請者被長官視為「交往複雜」,甚至被動接觸者也因未申請而遭記過或申誡處分。

【2013/04/15/聯合報/A10版/社會

 

幫派人士舉辦公祭,國內角頭全到齊,被貼上「交往複雜」標籤列管、放逐郊區的警察,立即被請回「認人」。 記者袁志豪/攝影

「宅男」刑警 靠監視器辦案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2013.04.15 02:20 am

老刑警辦案靠「打入拉出」,遇到重大刑案打幾通電話就大概掌握案情;年輕刑警被規定綁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辦案全靠監視器,缺少布線查訪能力,對整體治安而言不見得有利。

過去警察人員與幫派分子接觸,大多靠「打入」幫派布線或「拉出」幫派分子當線民,常能提早知道可能會暴力械鬥,早一步約制;一旦發生案件,也常能迅速掌握有無幫派介入,釐清刑案發生前因後果及是否有教唆者或幕後藏鏡人。

資深刑警舉例,常見幫派分子霸餐廳、砸店、潑漆,若不清楚這可能是幫派為了搶圍事地盤,可能抓幾個小弟辦「毀損」或「恐嚇取財」;主使者沒落網,店繼續被砸,若店家認為報警無效,最後只能乖乖配合道上規矩。

資深刑警因為熟悉幫派角頭生財之道及彼此恩怨情仇,常能讓黑道分子忌憚三分,甚至有幫派分子會主動交心說「你在這邊,我們不會鬧,若真有事要處理,會先跟你報備。」

資深刑警說,包括毒品、治安顧慮人口與酒店、色情、特種行業業者等,過去均是靠布線建立情報網,現今連與這些人接觸都要寫申請表。交往規定讓年輕刑警綁手綁腳,坐在辦公室靠監視器辦案;往往會陷入「沒錄到就破不了案」的窘境。

【2013/04/15/聯合報/A10版/社會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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