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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請「啃老族」搬家 老母勝訴
2023/03/13 20:39:12瀏覽2352|回應0|推薦4

「賴家王老五」當心了

請「啃老族」搬家 老母勝訴

【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

沈姓男子離婚後搬回家,四年來不給母親生活費,對母親不聞不問如同陌生人,還常跟照顧母親的大哥吵架,沈母身心俱疲,提起「請求成年家屬由家分離」訴訟,法院判決勝訴,沈必須離家,若不理可由法院強制執行。

對於這起宛如電影「賴家王老五」的案例,律師黃仕翰指出,「啃老族」引發家庭衝突新聞時有所聞;新北市日前就有郭姓男子吸毒長期賴在家裡,老父照顧到心力交瘁,持刀把兒子砍傷被判緩刑的例子。

「適當引用法律就可保障自己,不必鬧得拔刀相向」,黃仕翰表示,民法明訂「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家長透過提告,就能讓孩子離去,只是多數家長不了解。

黃仕翰解釋,提起「由家分離」訴訟,只要求兒女的「人 」離開,對兒女的物品沒有處置權,兒女若藉口來拿東西,仍會造成困擾,建議提起「返還房屋」訴訟,連人帶物都要清空,效果更好。

沈母提告指出,四十六歲的次子結婚後就搬離家中,對她不聞不問;即使她開刀住院,也只來醫院匆匆探視一次,逢年過節也不回家,連打電話關心都沒有。沈母表示,四年前次子離婚,表示希望搬回來,願意每月交二千元作為家用。她心軟答應,結果次子一毛不給,把家當旅館,視她如陌生人,還常跟多年來一直照顧她的長子吵架,她希望判決次子離家。

次子出庭辯稱,母親對他沒意見,是大哥對他有偏見要他搬走,故意跟他起爭執;他每個月要給母親錢、帶母親看醫生、幫忙負擔家用,都被大哥阻止,他沒錯,不願意離家。

法官單獨詢問沈母,她堅定表示出自個人意願;法官審酌沈正當壯年且任公職,根本不需要母親扶助,而他與母親、哥哥屢有紛爭,已難以維繫和諧,准許母親請求。

【2015-11-16/聯合報/A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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